军粮供应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国古代历朝边疆经略的成败。清代前期,清政府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方取得了平准战争的最终胜利。清政府能够取得胜利,与其充分的军粮保障密切相关。平准战争中,清军所需军粮主要依靠驼、马、骡、牛等牲畜运输。由于军粮消耗巨大,运粮牲畜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如何调配和保障运输牲畜的供应成为清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为此,清政府在历次对准噶尔用兵之前,都会详细预估所需的运粮牲畜数量并筹划如何调配运粮牲畜。如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年底,康熙帝谕议政大臣:“其官兵作何议派,师行粮食宜亲携几月,随运几月,随运之米或车载,或驼负,所需骆驼车辆几何,及厮役之名数口粮,一并核算集议。”[1]
关于平准战争中清军运粮牲畜的来源及其相关问题,学者已有所关注①。总体而言,以往研究侧重于平准战争中某一阶段中运粮牲畜的讨论和平准战争背景下西北马政的发展情况,但很少有学者从整体上分析平准战争中运粮牲畜的来源与供应问题。为此,本文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挖掘清代档案资料与传统文献中的相关记载,系统分析平准战争中清军运粮牲畜的来源与供应问题,并注意从整体上探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准噶尔战争中清军运粮牲畜来源与结构的变化,以期对相关研究形成有益补充。
① 其中,张建斌论文《康熙朝平准援藏战争中军粮保障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简单分析了平准援藏战争中运输军粮所需驼、马的来源问题;张连银论文《雍正朝西路军需补给研究——以粮食、牲畜以为中心》(厦门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探讨了雍正时期西路采买驼、马问题;赖福顺论文《乾隆重要战争之军需研究》(台北故宫博物院1984年版)简单统计了乾隆时期平准战争所需军需牲畜;戴良佐论文《清代用兵新疆驼运所起作用》(《清史研究》1994年第2期)对骆驼在清代用兵新疆中所起重要作用进行了分析。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围绕平准战争背景下西北马政的状况展开了分析,如王东平论文《清代新疆马政研究》(收录于吴福环主编的《新疆近现代经济研究文集》,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年),探讨了平准战争背景下新疆巴里坤等地官方牧场的设立及发展情况;陈振国著作《清代马政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年)较为系统地分析了清代前期西北地区的马政。
一、由官方牧场直接调拨清朝建立后,清政府在中央和各地建立了系统的官办牧场,包括上驷院牧场和太仆寺牧场、八旗牧场、绿营兵牧场等。其中,太仆寺左翼四旗牧场“在张家口外东北一百四十里哈喇尼敦”;上驷院内廐“设于皇城,御马及副马川马各一廐”[2];八旗均有各自牧场,分布在京师附近。此外,清政府还在各省、各地驻军之处设立牧场。不仅如此,清政府还在西北建立专门的军用牧场,史称:“陕西、甘州、凉州、西宁、肃州各设牧马场,以游击为总统。场分五群,各以千把总为牧长,外委为牧,副兵为牧丁,群各牧马二百四十匹。”[3]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过程中所需运粮牲畜,首先由上驷院牧场和太仆寺牧场、八旗牧场、西北各地牧场调拨。
在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清军所需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调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政府征战噶尔丹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由八旗牧场和太仆寺所出。四月甲子,康熙帝命阿南达率军出征,所需“马、驼、牛、羊于八旗大场内派出,兵各携五月粮”[4]。五月乙未,康熙帝命归化城副都统阿玉玺运送军粮。其中,所需驼、马由太仆寺直接调拨,“随车输运”[5]142。五月癸丑,康熙帝又命:“满洲、蒙古、汉军各佐领出骆驼一头运粮。”[5]143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用兵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调拨,不足部分在喀尔喀蒙古采买。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康熙帝在总结对噶尔丹用兵之事时说道,清军出征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由京师所拨,不足部分则通过采买的方式补充。“所需驼、马、骡、驴,悉自京城发往。恐有不敷,复给公帑采买预备”[6]。其中,“两路百日随粮驮运牲口,当取京城解往骆驼一千一百一十头、骡三千六百十七头,学士朱都纳所喂五千马内拨给兵丁余剩之马,及于成龙等捐助不合例人员,在宁夏捐助之三千余牲口、部员所买之牲口、地方官捐助之牲口,拨用驮米”[7]。为保证运输,清政府还多次从大同府调拨马匹,“比年以来,军前需用马匹,在大同府属牧养者甚多”[8]。由上可知,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调拨,只有一小部分牲畜来自采买或捐助,采买的数量和规模并不大。
清政府在对策妄阿喇布坦用兵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也主要由官方牧场直接调拨。这一时期,清政府从八旗牧场、太仆寺牧场调拨了部分牲畜,用以输送运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四月,康熙帝谕议政大臣:“八旗马匹俱已出厂,著照出厂马数,令佐领殷实之家,并该佐领人公派拴养。”[9]这些出厂马、驼中,共有马14 914匹、骆驼791只,其中部分被征调用于平准战争。同年六月,康熙帝又“命发打布孙诺尔及太仆寺马厂所有马驹骒马各二千匹往甘州”[10],以备调用。但由于八旗牧场、太仆寺牧场距离西北遥远,所以这一时期清政府主要从陕、甘各地的官方牧场调拨运粮牲畜。如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政府下令由甘、凉、肃牧场调拨3 000只骆驼,由地方官员派人解往军前,以备运粮。“现甘、凉、肃地方所喂肥驼,选派三千,屉绳等所用之物,一并由道员老福等派大官六员,每人分给驼五百,此七月内请解送军务地方,此皆办钱粮喂驼,膘必皆好”[11]。此外,清政府还多次从陕、甘各镇、标的牧场中调拨马匹。如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甘肃提督师懿德上奏:“其各镇标拨遣之兵所需乘骑及运米马匹,俱向各镇取给。”[12]50-51除陕、甘两省外,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的牧场也是这一时期所需运粮牲畜的重要供应地。康熙五十四年至五十五年(1715—1716年)间,清政府先后由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调拨马匹14 800匹,送往西路前线[13]。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康熙帝又下令由山西调拨1 200匹马,以便运粮。据山西巡抚苏克济奏:“奴才拣选一千二百匹肥壮之马,遣官并携驼送往胡坦和硕,自三月二十二日均逐次交付运米之大臣等。”[14]1182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一月,允禵又命由大同调拨骆驼2 000余只供西路输送军粮;其余不足之骆驼,由余驼内办理。“随营驮米需用骆驼二千余,现甘肃地方无驼,此二千余驼,请由大同辅驼内赏用。富宁阿请驮随米二千余驼,由巡抚绰奇喂养咨送驼内领用,不敷之驼,除大同运米驼外,由余二千二百八十四驼内,照数办理解送”[15]。
清政府在对噶尔丹策零用兵期间,所需运粮牲畜也有不少是由官方牧场调拨。雍正八年(1730年)之后,由于所需运粮牲畜过多,官方牧场一时无法筹集,清政府开始大规模采买或雇觅牲畜。乾隆平准战争期间,西路军粮主要由陕、甘地方政府直接承运或雇民运送,其所需运粮驼、马主要由甘肃各牧场调拨。乾隆十九年至二十年(1754—1755年),清政府共由甘肃各牧场调拨骆驼7557只,占所需牲畜总量近一半。据刘统勋奏:“从前估备战驼内,甘省营驼,除宁夏满营交鄂尔多斯牧放之驼内有齿老及碎小不堪用驼三百九十只外,实共调驼七千五百五十七只,本省采买驼七千八百一十三只,鄂尔多斯贝勒进驼一百只,以上共驼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只。”[16]192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初,清政府又下令由各地解送骆驼45 50只、马27 400余匹到巴里坤军营,以备进剿及运输所用。据黄廷桂奏:“先后解到马二万八千五十余匹,查两路征行官兵,共用马二万七千四百一十余匹,驼四千五百五十余只。”②北路军粮主要由山西、直隶商人负责输送,所需运粮牲畜主要由商人自备。
② 陕甘总督黄廷桂奏报查明解到巴里坤军营马匹实际数目及回省启程日期事。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十九日),档案号:04-01-03-0087-012。
由上可知,清政府在对噶尔丹和策妄阿喇布坦用兵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从官方牧场直接拨用。康熙末年至雍正年间,由于长期大规模用兵,官方调拨运粮牲畜愈发困难。为此,清政府只能通过其他渠道来筹集运粮牲畜。乾隆平准战争期间,北路军粮主要依靠商人运送,因此由官方直接调拨的运粮牲畜较少;而西北地区经过近20年的发展,牲畜充足,所以西路所需运粮牲畜有近一半由甘肃各地牧场直接调用。
二、增设专用牧场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清军所需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直接拨出,不足部分则在沿线蒙古诸部采购,驼、马供应较为充足,清政府尚未考虑设立专用牧场一事。康熙末年,清政府与准噶尔的战事在西北再次点燃。清朝统治者意识到,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加上从各地调拨马匹不足,“连岁西路军需调解马匹,陕甘两省购觅甚难,俱从北路、归化城等处解送,不惟糜费钱粮,且长途远涉,难免疲乏瘦损之弊”[17],为保证军粮的运输,和前线对驼、马等牲畜的需求,清政府开始在陕、甘各地以及归化城、大同府等重要的物资转输地,甚至在西、北两路军营附近设置牧场。
康熙末年,清政府在巴里坤设立专用牧场。康熙六十年(1721年),富宁安又奏请在布隆吉尔以西驻兵屯牧,“设总兵官一名统之”[18]。康熙帝采纳其建议。大同府、归化城是平准战争中北路军需物资的主要供应站和转输点。清政府还在大同府、归化城设立牧场,喂养牲畜,或者供来往牲畜休息。专用牧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运粮牲畜的调拨压力。康熙六十年(1721年),富宁安奏请:“以巴里坤牧驼,预运军粮。”[18]康熙帝采纳其建议,以巴里坤牧场牧放骆驼,输送军粮。雍正年间,巴里坤牧场规模不断扩大。雍正十三年(1735年)时,巴里坤的“昭莫多、呼齐尔台、沙山子、鹿心山等处有2000名屯兵”[19]136,专门牧放牲畜。
雍正年间,随着西北战事再起,驼、马需求量不断增加,而驼、马供应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清政府继续在西北各地增设牧场。雍正十年(1732年),清政府在岷州、西和县、秦安县、礼县购买马匹,设场牧放。据兰州巡抚许容奏:“臣先因买有成数,即于岷州、西和县、秦安县、礼县四处,每处各先派五百匹。”[20]1995雍正十二年(1734年),陕西总督刘于义奏请于河西设场牧放:“臣留心体访,闻西宁摆羊绒地方可设牧厂,随委原任西宁府知府黄澍前赴查勘,黄澍称,摆羊绒周围约二百四五十里,其间荒地甚多,且饶水草,可牧马六七千匹。又肃州嘉峪关外之花海子、湃带湖一带,周围约二百余里,水草富余。至甘州之大草滩、凉州之黄羊川,水草尤属丰裕,皆可设厂牧放。臣请于摆羊绒、花海子、大草滩、黄羊川地方各设马厂一处。”[17]乾隆即位后,鉴于康熙、雍正年间战时所需的牲畜很多需要采买或捐献,耗费巨大,于是采纳了在河西设立牧场的建议,加紧喂养,以便战时拨用。乾隆元年(1736年),清政府在甘州、凉州、肃州、西宁所属各设立一马场,其牧场位置,即分别对应刘于义所奏的甘州大草滩、凉州黄羊川、嘉峪关外花海子和湃带湖、西宁摆羊绒[21],由陕甘总督直接管理。到乾隆二十年(1755年)时,河西“各处皆有草滩湖荡为官民牧放驼马之地,此等草地水冷不能种植,止堪牧放,亦口外所不可少者”[22]。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陕甘总督黄廷桂又奏请在西路军营附近,择水草丰盛之地,设立牧场,牧放牲畜,以便调用。“臣已檄饬经过州县,令于永昌之水磨关、甘州之扁豆口等处,就便出口,遇有水草地方,从容牧放,行至赤金一带,再为牧养,统俟九十月间,赶赴巴里坤,收槽喂养。查山南塔尔纳沁、哈密等处,距营三四百里,应分布马二三万匹,派员喂养”[23]。
专用牧场的增设,极大方便了前线的需求。雍正年间,清政府曾多次从所设牧场调拨驼、马,输送军粮。雍正九年(1731年)十二月,清政府派遣兵丁共12 000名前赴必济哈喇乌苏驻扎,所需军粮由赤金、哈密牧场中拨骆驼3 000只运送。据宁远大将军岳钟琪奏:“应请每兵四名,拨给骆驼一只,共用骆驼三千只,足数驮粮之用,此项驼只即在赶赴赤金驼内挑选,于四月间解送军营。”[20]577乾隆帝在对准噶尔用兵期间,也曾多次由专用牧场调拨牲畜,运送军粮。乾隆十九年(1754年),清政府下令在大同府牧场喂养北路运粮所需骆驼。据山西巡抚恒文所奏:“今据布政使多纶详称,查第十二次大同府喂养驼只,自乾隆十九年七月十七日起陆续收厂,共驼一千五百三十只。”[16]434西路运粮所需骆驼、马匹也有不少是由西路军营牧场、哈密、安西等地就近调拨。乾隆二十年(1755年)十月,刘统勋奏:“军营有驼一千三百只,续调安西驼一千只,应令该护督于各处驼只,调拨购买,计足敷用。”[24]十一月,清政府令王国士解送军粮,乾隆帝下令由哈密牧场内调拨骆驼600只。“因军需紧急,就近在哈密牧放驼内挑解,原将驼羔凑数,并无滥买抽换情事”[25]。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月,清政府又下令由靖逆牧场调骆驼990只前赴巴里坤,以便粮运。“肃关以外靖逆地方,现有牧驼九百九十余只,与在肃马匹,膘力俱佳,俱验明分起解往,其他赶解来肃之马,随到验解,拟于三月望前可到巴里坤军营”[26]。可见,专用牧场的增设极大地方便了军粮的运输,减少了清政府采买牲畜的数量。同时,专用牧场的设立为清政府节省了采买牲畜的费用,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西北地区畜牧业的发展。
三、由各地采买运粮牲畜平准战争中,清军所需运粮牲畜数量庞大。不过,清代官方牧场的驼、马等牲畜,毕竟数量有限,加上官方牧场的牲畜主要用于八旗、绿营军中的骑兵需求,所余数量往往无法满足军粮运输的需求。为此,清政府还多次采买运粮牲畜。
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调取。但由于所需牲畜数量过多,为保证军粮运输,清政府还采买了部分牲畜,以保证粮运。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七月,康熙帝命官员前往蒙古诸部采买马匹。“马匹所系甚重,应于四十九旗,分行购买。归化城著买一千匹,六鄂尔多斯、十科尔沁,著各买二千匹,其余各旗马数作何分购,尔等酌量议定,委官前往”[27]。这些采买的马匹,有相当部分用来运输军粮。于成龙奉旨督运中路军粮之后,也曾下令采买运粮牲畜,史称:“公首议造车六千辆为运米计。每辆需牲口四头,凡数万牲口,猝难得齐,发帑购买。”[28]同年十二月,康熙帝又命于成龙参照时价采买马匹。“命中路督运于成龙等,照时值采办车、马,勿累工商”[29]。西路运粮牲畜也有部分来自采买。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正月,吴赫上奏:“臣请酌选标下官兵,带往甘州防守边境,并会同该抚采办驼马军需。”[30]三月,皇太子胤礽向康熙帝奏报购买军需马匹一事:“俟出兵后,著留此诸臣启奏皇太子,有卖者买之,切勿强制。”[14]71此次共购买2 000匹马。为保证前线的军粮运输,胤礽又下令采买了一些驼、马、驴等。“采购驼二百四十只、骡一千零九匹,以驼驮一石二斗、骡驮六斗、驴驮四斗计,不足则采购驴一万二百九十五头”[14]83。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初,为筹备运粮马、驼,康熙帝命理藩院派人前往甘州、肃州、宁夏采买。“每处选部院贤能官五人,与督抚地方官会同采买”[31。其中,西安副都统阿兰泰负责在宁夏采买运粮牲畜,侍郎席米图负责在肃州采买运粮牲畜。此后,康熙帝又命兵部选派10名官员协助采买驼、马等。总体来说,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运粮牲畜的采买规模很小,并不占运粮牲畜总量的主体。其中,由京师调派军队所需的运粮牲畜基本很少采买,而由陕、甘调派军队所需的运粮牲畜,采买相对较多。
康熙末年,清政府用兵准噶尔期间,为便于军粮运输,多次下令采买牲畜。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议政王大臣会议商议在直隶、山西采买马、骡15 000匹,送至湖坦河朔运送军粮,又在山东、河南采买马骡15 000匹,以备来年运米[12]49。同年七月,议政大臣又令在鄂尔多斯、归化城、张家口等处采买骆驼。“今年运米,所需骆驼三千,除官驼一千外,应遣大臣一人,赍帑往张家口、杀虎口、鄂尔多斯、归化城等处购买,以足三千之数,送往瑚坦和硕”[12]55。同年八月,议政王大臣会议商议由殷特布负责在蒙古各旗采买骆驼4 000只,以备运米。由于采购任务艰巨,康熙帝又命郭廉、巴禄协助殷特布办理骆驼采买事宜[12]60。同年十二月,议政王大臣会议商议,命殷特布再买驼2 000只,加上之前所买的4 000只,以及由喀尔喀蒙古诸部调配的6 000只骆驼,共计12 000只,运送米石[32]。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七月,议政王大臣会议再次商议采买骆驼事宜,以备粮运和进剿之用。同年,康熙帝又令在山西、直隶采买骆驼,以备运米。据山西巡抚德音奏:“今年巴里坤地方运米后留于彼处之驼内,一半为奴才省分之驼只, 一半为直隶之驼只。”[14]1513-1514总体来看,清政府在对策妄阿喇布坦用兵期间,由于西、北两路距离京师遥远,所以由中央牧场直接调拨运粮牲畜的数量呈下降趋势,而由陕、甘、山西等地调拨的数量则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同时,由于连年用兵,运粮牲畜损耗巨大,因此运粮牲畜采买的次数明显增多,购买规模也逐步增大。
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决定对噶尔丹策零用兵。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岳钟琪奏报西路官兵所需的运粮牲畜数量。“共该驮马三万七千三百匹,骆驼四万五千九百只”[33]。所需运粮牲畜由岳钟琪派人在鄂尔多斯和北口外等处采买。其中,在鄂尔多斯购得骆驼4 500只,归化城等处购得骆驼5 000余只,榆林购得骆驼5 000只。同年六月,岳钟琪奏请在榆林一带购买骆驼。“臣今访得,榆林一带边口买卖人等,皆有随带骆驼,而边地居民亦有畜养驼只之家,价值均不甚贵,今臣动拨军需银七万五十两,委交延安府知府吴瑞、署神木协副将赵显忠等,公同验买壮健骆驼五千只”[34]。清政府还下令在阿尔泰采买骆驼,以为北路出征官兵备足骆驼9 000余只。据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所奏:“随差原任西安布政司诺穆浑、笔帖式嘎尔玛前赴阿尔太,靖边大将军傅尔丹处采买驼只,以补不足。”[35]雍正八年(1730年)后,随着西北战事规模不断扩大,军粮运输增多,所耗费的运粮牲畜也不断增加。为保证粮运,清政府多次下令采买牲畜。具体采买时间、采买地点、采买内容及资料来源,此处不再赘述,有兴趣者可与笔者交流。
雍正六年(1728年)以来,为筹备运粮牲畜,清政府先后12次下令采买运粮牲畜,共采买骆驼49 340余只、骡19 000头、牛4 870只、驴700头,且采买地点集中在陕、甘、鄂尔多斯等地。此外,不少运粮马匹也来自采买。由于运粮牲畜损耗大,清政府还时常将雇觅的运粮牲畜按价购买,以便调用。雍正九年(1731年),陕西总督查郎阿奏请,将由山东、直隶雇觅的1 000头骡,按三等采买。“今粮运事宜正需办理,而巴尔库尔军营将来需用骡头尚多,似应即将直隶、山东雇来之骡买备喂养,臣随将山东头起解肃州二百头分别头二三等,令脚户自行评价,公平采买,头等价银十三两,二等价银十二两,三等价银八两,即动军需银两按数给发,交与附近肃州之高台、张掖、山丹等县有料草地方,分发喂养” ③。
③ 署理陕甘总督查郎阿奏报, 采买山东直隶骡头在兰州等处分发喂养以备岳钟琪调用事,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雍正九年正月初六日), 档案号:03-0014-001。
乾隆平准战争中所需的运粮牲畜,也是先由西北、山西等地的官方牧场调拨,不足部分则采买,采买牲畜的情况如表 1所示。乾隆十九年(1754年)八月,陕甘总督永常上奏,此次进剿中,西路运送官兵一月口粮需用骆驼6 300余只,从采买的骆驼内支给;另需骆驼6 334只用来携带官兵所需的一个月米面、肉干,也由采买骆驼内支给。“再行裹带一月米面、肉干外,尚需驼六千三百三十四只,即请在于公泰、孔继洞所买驼只内酌量拨给” ④。此次进剿中,清政府在甘肃先行采买骆驼7 813只。同年十一月,刘统勋奏报:“合现买马共六万五千七百余匹,本省备战及余牧孳生,合现买驼共一万五千六十一只。”[36]北路军营所需运粮牲畜的采买地点主要在归化城、张家口、蒙古诸部、直隶等地。乾隆十九年(1754年)六月,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报,拨银15万两,“解赴口北道” ⑤,采买驼、马。同年八月,方观承又奏:“臣复委员前往,催令鼓励各商,务须设法多购,尽力办运。” ⑥不过,由于屡次采购,导致当地骆驼数量不足,“现在多方购觅商驼,只有二千只”[37]。
④ 陕甘总督永常奏议,筹办进剿需用口粮驼只数目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十九年八月十九日), 档案号:03-0478-046。
⑤ 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明,拨银十五万两解赴口北道库购买马匹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十九年六月十一日), 档案号:03-0478-010。
⑥ 直隶总督方观承奏,为购备驼只运送米石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档案号:03-0478-051。
乾隆二十年(1755年)底,清政府开始筹备进剿阿睦尔撒纳所需的运粮牲畜。由于青海所产骆驼不足,“青海及沿边地方,所产马驼,原属有限”[36],乾隆帝下令在蒙古各扎萨克采买骆驼。“现在大兵进剿阿睦尔撒纳,需用马驼,去年虽在青海采买,为数无多,著传谕西宁副都统德尔素,速往青海扎萨克游牧,会同郡王索诺木丹津盟长等,于各旗酌量采买”[38]。西路军营所需骆驼数量庞大,单纯依靠陕、甘二省采购不易,而山西各地骆驼较为充裕,采买较易。此后,清政府多次下令由山西地方官府承担采买骆驼之事,山西巡抚恒文也几次上奏主动承担购买事宜。同年十二月,乾隆帝谕:“西路军营需用驼,陕、甘二省竭力采办,尚未充裕,晋省归化城、朔平府一带,商贩驼只甚多,请敕令采买一二千只,由沿边一带,迅解肃州听用等语。……传谕该抚恒文,令其就该省商贩驼只,尽力购买,解赴甘省应用。”[39]此后,恒文上奏:“所有解甘驼只,臣指示各属上紧办理,陆续据报,已觅得数百只,缘系买卖商驼,中多残老,正在详慎拣选,尚未交价。”[40]乾隆二十一年(1756),山西巡抚明德奏报,已在山西各地采买骆驼1 370余只,剩余骆驼也可购足。“臣等体察现在情形,添买驼三千只尚属易得,无须额外加增,以故仍照定价委员分路购买”。乾隆帝朱批:“如此办理,实属急切而不实惠,然不可省心节省钱粮,而致勤派累商。” ⑦同年年底,清政府又下令在山西添买骆驼。据明德奏:“臣先于十七日接奉谕旨,即委员分路照依定价迅速购买,严禁属员胥役扣克,不令商民守候,是以驼户皆踊跃乐售,旬日之间,附近省城之太、汾、沁、平等府、州地方,已购得驼几二千只。臣就中选买正驼一千八百只,余驼九十只,已分委都守带领弁兵于十二月二十二及二十四、五、六、七、八等日,分作六起,三百一十五只,解往肃州。又臣委河东道乔光烈等,于平、蒲、解、绛一带购得驼六百三十只,分作两起,亦于十二月二十八、九等日,即由平阳起解,以上续办驼三千一百五十只,已解过驼二千五百二十只。惟委归绥道在归化城采买驼六百三十只,距省稍远,尚未报到。” ⑧据此可知,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明德又奉旨采买骆驼3 150只。
⑦ 山西巡抚明德奏报, 续办添买驼只数目及毋庸加增价值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乾隆二十一年),档案号:04-01-01-0211-036。
⑧ 山西巡抚明德奏为遵旨续办驼只分起运解肃州及接运直省驼只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初二日),档案号:04-01-01-0215-004。
由上可见,平准战争中的各个阶段运粮牲畜采买规模呈现明显的变化趋势: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运粮牲畜采买规模很小;康熙末年至雍正年间,随着清政府连年对准噶尔用兵,运粮牲畜的采买次数明显增加,采买规模逐渐增大,特别是雍正六年(1728年)以来,清政府先后12次在陕、甘、鄂尔多斯等地采买运粮牲畜;清政府用兵达瓦齐期间,运粮牲畜采买规模明显下降,且采买地点集中在陕、甘、蒙古诸部;清政府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期间,运粮牲畜采买次数有所增多,且采买地点转移到山西、直隶、蒙古诸部。
四、雇用或租借运粮牲畜平准战争中所需的运粮牲畜,还有部分来自租借或雇用。由于运粮牲畜数量不足,购买运粮牲畜耗费巨大,所以清政府有时还采取雇用或租用牲畜的方式,以保证军粮运输。不过,笔者在阅读相关文献时发现,康熙年间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之时,租借运粮牲畜并不多见。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军进藏时,青海贝子丹钟主动雇用牲畜,运输米面,“又藏地远,青海贝子丹钟所属人等,雇用牲口,驮载米面至木鲁乌苏,此处空闲赶拉牲口驮米入”[41]。
雇用或租借牲畜运输军粮,在雍正年间被多次采用。雍正八年(1730年),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奉旨在山西各地雇觅骡500头,并“奉旨山西省雇脚骡五百头,厚其雇价,委员解送……次第送至肃州,以为运送军粮之用”[42]。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帝下旨在直隶、山西、河南、山东各雇骡500头,为运送军粮之用。据山东巡抚岳濬奏:“钦奉上谕,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每省动用正项钱粮各雇脚骡五百头,厚其雇价,委员次第送至肃州,以为运送军粮之用。”[43]雍正九年(1731年),清政府下令由西安、凤翔二府运送15万石米谷至西路前线,以备官兵所需。在运输途中,很多牲畜倒毙。为保证军粮的运输,清政府下令由各地租借牲畜。据副都统额尔格所奏:“今运米谷百姓内,牲畜乏倦瘦弱,倒毙不能行走,由沿途地方官处借银复租牲畜。”[44]2073
由此可见,租借或雇用牲畜运送军粮,在雍正年间经常被采用,且租借规模不小。清政府在雇用或租借各地牲畜的过程中,先由地方政府出资,给予借户每头骡15两,待雇觅牲畜解送完毕后,即由各省巡抚造册,按照相关程序报销所用钱粮,再据户部核销后,经皇帝批准,即可报销。不过,户部在核实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误或者账目对不上,则要立刻驳回,令地方重新造册,并予以解释。
五、捐献所得和茶马互市获取平准战争中的运粮牲畜,还有部分来自各地官员或普通民众、蒙古诸部的捐献。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输送军粮所需牲畜中就有一部分是捐献所得。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政府用兵噶尔丹期间,于成龙奏报,各地共捐助马、骡1 1609匹、骆驼630只,以供运粮[45]。同年五月,皇太子胤礽奏报,各地共捐骆驼116只、骡491只,供解送西路粮米之用。据胤礽奏:“此内捐驼一百一十六只,骡四百九十一匹,采购驼二百四十只、骡一千零九匹,以驼驮一石二斗、骡驮六斗、驴驮四斗计,不足则采购驴一万二百九十五头。”[14]82-83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正月,为筹备运粮所需的牲畜,康熙帝命蒙古诸部首领捐助骆驼。“有骆驼者,暂行捐助,运完之日,仍各给还原主”[46]838。此后,蒙古诸部亲王、郡王、台吉、协理台吉、将军等纷纷捐助骆驼,共捐骆驼54只,“用此项捐助骆驼运米”[46]839。同年,陕、甘沿边提镇官员也纷纷捐助牲畜,共捐骆驼360只、马513匹,以备搜剿噶尔丹官兵运粮或运炮之用。
康熙末年,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期间所需的运粮牲畜,也有一部分来自捐献所得。其中,以山西地方官员捐献次数最多。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山西巡抚苏克济奏:“然运米事重,既用马骡甚多,奴才虽带领司、道、府等官员,公同将捐助之事议定。……购买山西省应买之马骡七千五百匹及口袋、鞍子、绳子等物时,岂敢动用国家钱粮,拟将奴才等之俸禄及衙门之人所食钱粮捐出,按时价采买。”[14]1031由于长途运粮,骆驼耗损很大,所余骆驼不足以保证来年粮运,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苏克济再次奏请由山西地方官员捐献骆驼。“来年运米事,既然甚要,此残废驼之缺,奴才会同全省官员多捐,购驼入厩喂养,以备运米”[14]1336。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山西巡抚同山西各级地方官员再次捐助运粮骆驼。据山西巡抚德音奏报:“此七百驼之缺,奴才岂敢动拨主子军粮,共同捐出速购入营喂养。”[14]1514
平准战争中,蒙古诸部一直在积极捐献驼、马,以助运粮。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理藩院奏报:“喀尔喀车臣汗衮辰等王、贝勒、贝子、扎萨克等捐助军需之驼、马,经议政处议之,一驼各赏官绸三匹,一马各赏官调一匹。管旗章京以下,披甲、喇嘛等以上,捐助驼马者,每驼各赏银二十两,每马各赏银六两。”[44]2439清政府在雍正时期对准噶尔用兵时,蒙古诸部也是积极捐献运粮牲畜。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理藩院奏报蒙古王公捐献运粮牲畜情况,并按制度予以赏赐。“今内扎萨克、喀尔喀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以至章京、侍卫、喇嘛等,各自诚心感恩,捐助军需之驼马羊,圣主仁鉴,特议叙施恩,等因遵旨”[44]2440。乾隆帝在对准噶尔用兵期间,各地官员、蒙古诸部也曾捐献运粮牲畜。乾隆十九年(1754年)十月,蒙古诸王在清政府采买的驼、马数目之外,另捐赠驼750只、马1 650匹,以便粮运。据乾隆帝谕军机大臣等:“副都统德尔素奏称,王旺丹多尔济帕拉木等,呈请于官买马驼内,进一千六百五十匹,驼五百七十只等语。伊等感戴朕恩,呈请各进马驼,甚属可嘉,伊等诚心,朕已洞鉴,向例内扎萨克等采买马驼,皆赏还价值,此次所进马驼,亦仍照例给与。”[47]
平准战争中各地官员、蒙古诸部、民众积极捐献驼、马等运粮牲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运粮牲畜的不足,为保证军粮运输作出了巨大贡献。蒙古诸部积极捐献马匹、骆驼,也感染了清代皇室宗亲。他们也纷纷效仿,主动捐驼、马。雍正十二年(1734年),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福彭上奏:“臣等宗臣,如诸王、贝勒、贝子、公等,皆有马场滋生马匹,当需用之时、而置之闲散无用之地,岂不内愧于心,即臣家稍淡薄,现有马场滋生马五百匹,情愿自送军前备用。”[48]
茶马互市所得马匹,也是平准战争中运粮牲畜的来源之一。清朝延续前代政策,继续在西北进行茶马互市贸易,所得马匹放入西北各地牧场牧放,供军队使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政府用兵准噶尔期间,陕西进剿官兵运粮马匹中的一部分就是茶马互市交易所获得的马匹。
六、由运粮者自行筹备运粮牲畜平准战争中,清政府还采取雇商和雇民运输的方式运送军粮,所需牲畜主要由运粮者自行筹备。康熙末年至乾隆年间,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的过程中,北路军粮主要依靠商人输送。乾隆十九年(1754年)初至当年八月,归化城所办军粮中,“今岁自起运军需米石以来,扣至目今,业已起运四万三千五百石,又有运送军营饷银、火药等项,需用商驼已及二万五千余只” ⑨,所需骆驼由商人购备。乾隆十九年(1754年),直隶商人承办运送军粮34 000石到乌里雅素台。其中,运粮所需的骆驼主要是商人自行筹备。据方观承所奏:“商人七十余家,原共有驼一万余只,除本省官买,又归化城商买之外,存驼四千余只,其中膘壮者止三千余只,商人领运军粮,仍欲以三分之一驮载货物,是以前此只肯认领四千石,续经司道等传集晓谕,均愿尽所有之驼,悉运军粮。”[49]不过,此项骆驼仅有4 000只,难以满足运粮需要。所以,范天锡、景瑞云、梁廷献、刘文灿四名商人又照时价采买了约800只骆驼,合计骆驼5 000只,先行运米10 000石。剩余的24 000石军粮,由商人自行筹备牛车和前次所运的骆驼共同运输。
⑨ 山西巡抚恒文奏为遵旨拨运推必拉米石事, 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档案号为03-0478-048。
雍正和乾隆年间,清政府还多次雇用民力运输西路军粮,所需运粮牲畜由农民自行筹备。陕、甘地区很多农民都会喂养驴、骡等。清政府在西北对准噶尔用兵之际,西路军粮主要由陕、甘地方政府负责备办和运输。陕、甘地方政府多次借用民力输送军粮。当地农民或以自己喂养牲畜或租借牲畜输送军粮。据《重修肃州新志》载:驴,“人家多畜之。馈送军粮,亦常用以驮载至巴里坤、哈密等处,四月草生发运,八月早寒即回程,可保无恙”[50]137;骡,“军兴时驾车馈运,可胜七八百斤”[50]139。
七、余论在平准战争中,运粮牲畜的供应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军粮运输的成败。因此,如何调配和保证运输牲畜的供应成为清政府经略边疆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平准战争中,清政府采取了官运和雇人运输两种形式运输军粮。其中,官运是由清政府直接主导下的军粮运输,其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来自调拨、采买、捐献、雇用和租借等。但平准战争的各个阶段中运粮牲畜的来源经历了很大变化:康熙帝用兵噶尔丹期间,运粮牲畜主要由官方牧场直接调拨。康熙末年以后,由于运粮牲畜需求数量猛增,官方牧场调拨日益不足,而陕、甘、山西等地采买也呈现不足状况。为解决这一问题,清政府开始在西、北两路沿线设立专用牧场,用以牧放和孳生牲畜。这一措施实施后,有效地保证了前线所需。此外,清政府还通过雇用或租借牲畜、官民捐献牲畜、调用茶马互市所获马匹等方式,以保证运粮牲畜的需求。雇人运输指由清政府借用商人或百姓力量运输军粮,其所需的运粮牲畜主要由运粮者自行筹备。总体来说,平准战争中运粮牲畜的供给十分成功,有力地保障了军粮的运输,为前线的持久作战提供了有效保证。
平准战争在客观上促进了西北畜牧业的发展。在平准战争中,清政府于甘肃特别是河西一带增设了许多牧场。河西地区水草丰美,适宜畜牧业的发展。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于前线对牲畜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牲畜采买困难。陕西总督刘于义奏请在河西设立牧场:“连岁西路军需调解马匹,陕甘两省购觅甚难,俱从北路归化城等处解送。不惟靡费钱粮,且长途远涉,难免疲乏瘦损之弊端。况语云‘地用莫如马’,即将来大兵凯旋,边防要区原宜多为畜养,以备应用。……臣请于摆羊绒、花海子、大草滩、黄羊川地方各设马厂一处。”[17]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西北地区的畜牧业得到较快发展。乾隆二十年(1755年)时,河西“各处皆有草滩湖荡,为官民牧放驼、马之地”[22]。
平准战争中军需牲畜的供应体系,也对清政府统一西北后在新疆大规模发展官营畜牧业提供了借鉴经验。中国古代历朝政府在边疆经略中无不重视马政。清代前期,清朝统治者在对西北边疆经略的过程中,也意识到马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边疆经略的成败。乾隆帝曾专门强调:“国家马政最关紧要,必平时牧养蕃息,斯缓急可以备用。……夫牧养马匹必须经历得宜,俾孳生繁庶,日见其多,方为有益。”[51]平准战争中,清政府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了军需牲畜的供给,这也使清朝统治者意识到必须大力发展新疆地区的官营畜牧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清政府加快了新疆地区各类官营牧厂设立的步伐[52]。正如王东平所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马厂是在统一新疆的过程中认识到的。”[19]133
[1] |
官修. 清实录(卷168·康熙三十四年十月壬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2] |
清高宗(敕撰).清朝通典(卷79)[M].上海: 商务印书馆, 1935: 2605.
|
[3] |
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钦定大清会典(卷66)[M].台北: 台湾世界书局, 1985.
|
[4] |
官修. 清实录(卷145·康熙二十九年四月甲子)[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5]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6)[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
[6] |
官修. 清实录(卷183·康熙三十六年五月丙申)[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7]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35)[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828.
|
[8] |
官修. 清实录(卷178·康熙三十五年十一月癸巳)[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9] |
官修. 清实录(卷263·康熙五十四年四月庚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10] |
官修. 清实录(卷264·康熙五十四年六月庚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11] |
吴丰培. 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卷18)[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1: 296.
|
[12] |
傅恒. 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之二)[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0: 50-51.
|
[13] |
傅恒. 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之三)[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0: 75.
|
[14]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
|
[15] |
吴丰培. 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卷11)[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1: 202.
|
[16] |
台北故宫博物院.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册11)[M]. 台北: 台北故宫博物院, 1983: 192.
|
[17] |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C]//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4辑).台北: 文海出版社, 1966: 2622.
|
[18] |
(作者不详).新疆图志(卷107)[M].王树枬, 纂修; 朱玉琪, 整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 1997.
|
[19] |
王东平.清代新疆马政研究[C]//吴福环, 魏长洪.新疆近现代经济研究文集.乌鲁木齐: 新疆大学出版社, 2002.
|
[20]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册21)[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995.
|
[21] |
陈振国. 清代马政研究[M]. 长春: 吉林大学出版社, 2016: 30.
|
[22]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清代奏折汇编(农业·环境)[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5: 146.
|
[23] |
官修. 清实录(卷515·乾隆二十一年六月丙寅)[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24] |
傅恒. 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之十九)[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0: 1291.
|
[25] |
官修. 清实录(卷500·乾隆二十年十一月癸酉)[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26] |
官修. 清实录(卷531·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壬戌)[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27]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15)[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331.
|
[28] |
魏源. 圣武记(卷3)[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134.
|
[29]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18)[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38.
|
[30] |
官修. 清实录(卷168·康熙三十五年正月壬申)[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31] |
官修. 清实录(卷179·康熙三十六年正月乙卯)[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32] |
官修. 清实录(卷266·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甲申)[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33]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册11)[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426.
|
[34]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册12)[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765.
|
[35]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册18)[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163.
|
[36] |
官修. 清实录(卷477·乾隆十九年十一月甲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37] |
台北故宫博物院.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册9)[M]. 台北: 台北故宫博物院, 1983: 436.
|
[38] |
官修. 清实录(卷499·乾隆二十年十月辛酉)[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39] |
官修. 清实录(卷502·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庚戌)[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40] |
台北故宫博物院.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册13)[M]. 台北: 台北故宫博物院, 1983: 345.
|
[41] |
吴丰培. 抚远大将军允禵奏稿(卷9)[M].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991: 171.
|
[42]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册75)[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330.
|
[43]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册78)[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12.
|
[44]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M]. 合肥: 黄山书社, 1998.
|
[45]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27)[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626.
|
[46] |
温达. 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35)[M]. 北京: 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
|
[47] |
官修. 清实录(卷474·乾隆十九年十月乙卯)[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48] |
官修. 清实录(卷139·雍正十二年正月辛丑)[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
[49] |
台北故宫博物院.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册9)[M]. 台北: 台北故宫博物院, 1983: 546-547.
|
[50] |
黄文炜. 重修肃州新志[M]. 酒泉: 甘肃省酒泉县博物馆, 1984.
|
[51]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乾隆朝上谕档(第1册)[M]. 北京: 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8: 232.
|
[52] |
徐伯夫. 18-19世纪新疆地区的官营畜牧业[J]. 新疆社会科学, 1987(5): 1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