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923.6
以《合同法》为法律依据,探讨目前在房地产商和消费者之间引起颇多争议的楼书的法律性质,认为不应将所有的楼书一概归于要约邀请,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该认定为要约。
曹永红.论楼书的法律性质[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6):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