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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出 版: 重庆大学期刊社《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主          编: 赵修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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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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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30卷第4期
      区域开发
    • 姚树洁,房景

      2024,30(4):1-20,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6.001

      2023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重大策略。党中央高度重视西部地区发展,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时强调"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重要性。顾名思义, 战略腹地是相较于沿海(沿边)地区而言的。因此, 中西部地区必将是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重点区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位于长江上游, 与东部沿海地区有数千公里的距离,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下, 双城经济圈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不断追赶沿海三大经济增长极。该地区人口众多、土地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经济规模较大、科技力量雄厚、战略地位特殊, 是打造新时代国家战略腹地的理想核心承载地区之一。本文首先梳理21世纪以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经济增长、人口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培育、对外开放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 在此基础上分析该地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发展质量的机遇和挑战, 最后提出新时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的政策建议。

    • 龚勤林,宋明蔚

      2024,30(4):21-36,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6.004

      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 彰显了党中央统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的重大战略考量。作为国家明确的战略腹地, 同时叠加城市群成为区域发展的空间极核点与要素承载地的发展趋势,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动服务和融入新时代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意义重大。"国家战略腹地"是邻近国家级的极核或先行地区, 拥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产业承接能力, 能在一般或特殊时期支撑总体经济运行、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资源供给及保障生态安全, 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发展的内陆纵深区域。"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的重要定位, 担负着"以一域谋全局"的高质量发展价值追求, 凝结了党中央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价值属性, 是局部性和系统性并存的关键空间, 是带动广大战略腹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新时代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应具备经济组织活跃、产业部类齐备、要素供给充足、基础设施完善等发展优势。当前,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领有"扎实完备"的发展基础及产业体系、领有"保链稳链"的关键科技创新实力、具有"服务大局"的产业备份承接能力、富有"平战结合"的要素供应和设施支撑, 已具备打造新时代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的比较优势; 但同时也存在区域空间结构发育不完全、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不强、区内产业同质化和显示度弱等薄弱环节。未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要以战略思维建设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备份基地、以创新思维培育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与模式、以底线思维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以极限思维完善"平急转换""平战结合"产业体系, 努力打造新时代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

    • 蒲清平,马睿

      2024,30(4):37-48,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zs.2024.04.016

      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全球产业竞争, 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我国亟需尽快优化调整重大生产力布局, 在广大中西部内陆腹地拓展战略纵深, 夯实国家安全基石。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国家战略腹地"的战略构想, 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保障我国国家安全创造了条件。"国家战略腹地"是相对于前沿地区而言, 能为前沿地区提供强大支撑的战略后方, 主要是指围绕我国东部沿海起着稳定后方并服务国家战略安全的中西部内陆城市群或相应地区。"国家战略腹地"概念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 是党中央从国家发展大局去考量和谋划的, 相比其他重大区域战略, 国家战略腹地具备地理区位的枢纽性、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创新发展的引擎性、城市文化的凝聚性等基本特征。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史看, "三线建设"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不同历史时期承担了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维护"大后方"的使命任务, 国家战略后方作为新时代"大后方"概念, 在新时代语境下自然也被寄予历史重任。进言之, 加快推进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当前应对百年大变局的应有之义、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乘势之举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破题之策, 唯有以自身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 才能把握战略主动。为把战略决策和预期目标变为现实结果,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必须系统推进。通过完善战略规划顶层设计、统筹战略物资储备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打造战略产业备份基地和建设战略运力空间网络, 使之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不断推进新时代大后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建设。

    • 谭志雄,穆思颖,韩经纬,陈思盈

      2024,30(4):49-61,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3.008

      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的新质态, 是应用新技术、催生新产业、开辟新赛道、孕育新价值、重塑新动能的新型生产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仅是中国突破价值链低端嵌入和低端锁定困境、实现全球价值链攀升的重要抓手, 也能够促进国内价值链深化, 实现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价值链两条价值环流良性互动。本文丰富拓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与时代内涵, 理清阐释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球价值链攀升的逻辑机理, 探讨挖掘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球价值链攀升的现实路径。研究发现, 相较于传统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由科技创新推动, 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致力于提升中国对整个全球价值链贸易网络的控制力, 加快实现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向高端攀升。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新引擎,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阵地, 以未来产业为策源地, 发挥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作用, 通过实现工序升级、产品升级和链条升级等途径推进全球价值链攀升。新质生产力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为基础,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阵地, 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支撑, 以构建国内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协同提升为重点, 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 培育国内价值链的竞争力; 以绿色生产力与数字生产力双轮驱动为新动能, 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两部门结合为着力点, 发挥有效市场的促进作用, 发挥有为政府的引领作用, 以人才引培制度与"链长制"为政策支撑, 持续推动全球价值链攀升。面对当前国际背景和国内形势, 必须牢牢把握生产力发展跃迁的大趋势, 通过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球价值链攀升路径, 加快塑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培育新动能, 把握新机遇。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能改变中国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被动局面并确保产业链安全韧性, 为后发国家或地区在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实现价值链升级方面提供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对中国抢抓全球价值链重塑契机下更深层次地提升竞争优势,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赵鹏,朱叶楠,赵丽

      2024,30(4):62-78,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5.001

      社会形态更替本质上是生产力从低质到高质的发展过程, 生产力水平提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新质生产力以"新"为起点, 以"质"为重点, 以"生产力"为落脚点, 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点在新科技、新产业和新要素。数据要素作为数字时代战略性生产要素, 是实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关键。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深耕数据蓝海, 培育大数据产业, 释放强劲生产力效能。探究大数据试验区依托数据要素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现实路径, 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利用科技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梳理现有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与内涵, 引入数据要素, 理清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赋能新质生产力理论机制, 基于2011—2021年全国230个地级市面板数据, 以科技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和数字生产力三维度构建城市层面新质生产力指标体系, 将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视为准自然实验, 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试点政策效应, 并从多维度刻画试点政策效应异质性。研究结果发现: 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显著赋能新质生产力提升, 且这一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仍然成立。维度异质性分析表明, 试点政策在科技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和数字生产力三个维度均存在显著赋能; 地域异质性分析表明, 在东部沿海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地区政策赋能效应更为明显; 经济特征异质性分析表明, 拥有较高水平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城市政策赋能作用突出。机制分析表明, 试点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而赋能新质生产力。据此提出政策建议: 依据新质生产力子维度优化试点政策驱动数据要素渠道; 针对地区产业结构异质性, 有的放矢推进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 政策实施环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引导和企业模范带头作用。

    • 刘建华,闫静,王慧扬,葛世帅

      2024,30(4):79-90,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6.002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演进, 对生产力提出了新的要求。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 并在一系列论述中重点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作为传统生产力的质态跃迁, 符合当前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围绕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提升路径等理论研究逐渐深入, 但实证研究仍显不足。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行区, 对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现状和区域差异的准确研判, 是我国因地制宜, 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前提条件, 对于我国加快新质生产力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梳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点, 构建涵盖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三个维度的新质生产力评价指标体系, 在此基础上利用熵值TOPSIS法测度2012—2021年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新质生产力水平, 探究其时空演进特征, 进一步利用基尼系数剖析其新质生产力发展差异及来源, 并探究各地区新动能、新产业、新模式三个维度的增长差异。研究发现: 其一, 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新质生产力水平持续提升, 从高到低依次为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在年均增速上, 京津冀表现相对落后。其二, 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新质生产力空间分布不均, 呈阶梯状特征, 其中, 第一梯队以粤港澳、北京和长三角两省一市等发达地区为核心, 新质生产力水平显著领先, 第二梯队包括天津、长江经济带及黄河流域的部分省份, 第三、第四梯队涵盖其他地区, 新质生产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其三, 重大国家战略区域内部新质生产力发展差异显著, 其中, 以京津冀地区的内部差异最为突出, 而黄河流域内部差异呈逐步扩大趋势。其四, 在新动能和新产业方面, 粤港澳和长三角地区整体领先。京津冀各维度水平较高但增速相对较慢。相比之下, 长江经济带与黄河流域在新模式方面增速较快。最后, 提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政策建议。

    • 社科研究与评价
    • 黄蓉生,马欧阳

      2024,30(4):91-103,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zx.2024.04.001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体现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 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要完整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理论内核, 离不开对其基本要素的分析。相互性作为自我革命的重要特征, 不仅映射自我革命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也体现了自我革命的创新性和时代性。理解自我革命相互性特征的研究缘起, 需要从传统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的相关论述中寻找相互性的理论依据, 详细梳理学界关于自我革命相互性的研究状况, 并对自我革命的相互性特征进行学理性阐释, 从而反映出党的自我革命不是一种孤立、静态的实践活动, 而是时刻处于一种相互作用的状态之中。深入剖析自我革命相互性特征中蕴藏的相互感召性、相互依存性和相互融合性, 不仅能清晰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价值, 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提供方法论启示。具体来说, 相互感召性是一种内在的精神驱动, 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动以及相互激励的性质; 相互依存性, 是一种高效稳定的运行方式, 体现的是各个环节之间相互依赖以及相互支撑的性质; 相互融合性, 是一种持续优化的动态体系, 体现的是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相互适应的性质。

    • 韦博,忻平

      2024,30(4):104-115,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zs.2023.08.008

      伟大革命造就伟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贯穿了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的百年历程, 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史的主流本质。从北大红楼到中共二大是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的起始阶段, 在明确社会革命目标的同时, 也以坚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形成了具有深刻历史内涵与鲜明特质的伟大建党精神, 成为中国共产党伟大革命征程的精神源头。中共二大是党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的重要历史节点。中共二大从革命客观规律出发, 在积极推动社会革命以促进自我革命, 为伟大建党精神注入丰富内涵的同时, 也通过自我革命以应对社会革命的需求, 不断丰富伟大建党精神的理论内涵, 完善其内在要求。由此, 中共二大不仅是党推进社会革命, 坚持自我革命的出发点, 更是伟大建党精神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点。一部伟大建党精神的形成史, 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积极进行社会革命, 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历史; 同时也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实现自我革命与自我完善, 不断在精神上成长的历史。伟大建党精神在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伟大历程中熠熠生辉, 引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断前进。

    • 张蕴,邹渝,王正宇

      2024,30(4):116-130,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pj.2024.06.004

      习近平用典艺术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秉持"返本开新"的文化自信态度, 又立足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实践, 闪耀着坚持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要义的文化"两创"方针的思想光芒, 鲜活体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所蕴含的文化自信、中国智慧及育人指向, 赋予其用典艺术以宏阔的思想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在价值维度具有天然的互通性, 而典故作为具有浓缩性与传承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印记, 彰显着思想与情感"聚合体"特征, 能够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重构提供重要思想文化源泉。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的内涵及特色, 探索其用典艺术的历史厚度、文化底蕴与现实深度, 发掘其中丰富的育人智慧, 既是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新时代实践, 也对重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内容和方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重构, 应坚持守正创新原则, 把握育人"方向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时代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突出育人"历史感"与"时代感"相贯通的现实指向; 坚持博采众长原则, 彰显育人"民族性"与"世界性"相融合的文化底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重构, 应将传统思想文化精神联系于治国理政现实问题, 并在"以文化人"语境中使先贤价值理念与当今时代主流价值观紧密呼应, 凸显育人广度与深度、增强育人力度与效度。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重构, 应发掘中华人文经典中传统思维方法的新时代内涵, 教育对象形成健康向上的国家观、人生观、义利观等; 还应创新运用传统文化实践智慧, 为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地强化目标导向、加强榜样示范、开展因材施教, 以及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供指引。思想政治教育应在"以典育人"视域下, 发挥好中华文化典籍的新时代价值, 不断开辟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夯实育人学理依据、拓展育人话语论域、丰富育人价值意蕴的新境界。

    • 陈桂生,吴合庆

      2024,30(4):131-143,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pj.2024.06.001

      新质生产力是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共同富裕发展的新动能。数字生产力创新变革传统生产模式, 以技术创新驱动为核心形塑数字新质生产力, 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抓手。从理论、历史与实践维度剖析数字新质生产力嵌入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 阐释传统生产力迈向新质生产力的演进逻辑。理论维度上, 数字生产力与新质生产力同构共生, 衍生出推进共同富裕的数字新质生产力概念; 历史维度上, 数字新质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公平正义发展, 平衡效率与公平关系; 实践维度上, 数字新质生产力耦合数字赋能扩散效应与数字平权分配正义, 推动社会数字化再生产的创新, 并夯实共同富裕基座。数字新质生产力语境下的共同富裕是以数字赋能"做大做优蛋糕"的价值共创与以数字平权"公平分好蛋糕"的价值共享为逻辑起点。在价值共创上, 数字技术赋能经济效益升级、数字要素挖掘社会再生产价值、数字治理营造共同富裕社会新生态, 制定了实现共同富裕价值共创的实践方案; 在价值共享上, 保障数字生产主体权能、加快数字基本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数字发展协同化, 提升了共同富裕成果共享水平。基于价值共创与价值共享的数字化生产实践融合于共同富裕的价值指向, 助益数字新质生产力效能扩散。共同富裕与数字化生产的耦合效应体现为基于数字赋能的价值共创与基于数字平权的价值共享, 而以数字赋能与数字平权为内容的数字化生产则锚定着共同富裕的增量与底色。数字新质生产力助推实现共同富裕需数字"赋能发展"与"平权共享"的双轮驱动: 一是以"赋能"增"效能", 诉诸数字赋能的生产新模式, 从迭代数字生态产业红利、升级智慧生活应用的智能红利、拓展适老化智能服务创新红利等方面放大数字红利的可及性效应; 二是以"平权"稳"分配", 以形塑人本主义的数字生产理念、建构数字公益治理共同体以及优化数字公共服务共享来纾解数字红利普惠难题。数字新质生产力赋能共同富裕, 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供给源动力, 提升社会数字化生产效能, 推动共同富裕发展行稳致远。

    • 卢鹏,黄媛媛

      2024,30(4):144-156,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pj.2024.06.002

      新质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发展的质变形态, 体现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人工智能对生产力的质性重塑集中体现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大生产力要素上, 即强化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引领劳动资料智能化与数字化革新, 拓展劳动对象的范围和边界。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 人工智能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在企业微观层面, 人工智能通过劳动要素替代效应推动劳动力需求向高技能的"脑力化"转换、人机交互模式的生产协同性赋能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高效能跃升、自动化生产的智能运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等路径实现企业生产要素配置的智能化形塑; 在产业中观层面, 人工智能促进传统产业数实深度融合、赋能数字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乘数增长、规模化应用重构智能产业链和创新链等途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产业结构的智能化进阶; 在国家宏观层面, 人工智能技术的加速发展与应用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政府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形成了一种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实现国家治理的智能化转型。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进化加速的新形势下, 我国应进一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驱动新质生产力形成。一是坚持科技自主创新, 以人工智能优化生产要素。健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机制, 培育高技能水平的新型劳动者; 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能力, 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广泛应用; 加快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 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潜能。二是加速推进产业数实深度融合, 以人工智能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 实现基础设施连接能力迭代;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构建人工智能的产业生态圈; 探索先行先试改革,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三是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助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以数字政府建设驱动国家治理的智能化转型; 以智能赋能推动市场经济体系提质增效; 以智能化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

    • 人文论坛
    • 王果

      2024,30(4):157-172,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4.06.001

      近代中国经历了一场科学革命的洗礼, 它发端于清末民初, 勃兴于二三十年代, 抗战以后日渐普及, 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本面貌。以往对科学革命的认知, 受西方科学史的影响, 多聚焦大科学家和城市, 关注正式的科学组织和成建制的学科, 对科学下乡并如何改变乡村关注不多, 对科学的流动性、本土化、在地化研究不足。本文以中国第一所民办科学院"中国西部科学院"为主要研究对象, 讨论它如何将科学观念本土化、制度化, 用现代科学的观念和文化推动乡村的转型, 创造性地重塑地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基本面貌。重点讨论体系庞杂的近代科学体系, 以什么样的个性化样态进入地方社会, 地方社会如何根据自身需求、本地资源、既有基础, 设计、运行、调整当地科学的体系结构和基本建制。在中国西部科学院自己设计的组织结构图中, 其下属的理化研究所、生物研究所、农业研究所、博物馆、乡村学校、乡土报纸等核心机构, 分别对应科学研究、科学教育、科学普及等不同方面, 发挥着不同的社会功能, 将现代科学的基本意涵落实到地方矿业开发、西部动植物发现与分类、山区经济开发、科学知识和观念的普及等各个领域和方面。在这一进程中, 传统的乡村逐步转变为现代的地方, 抽象的科学得以落实和丰富。从这个意义上说, 科学在改变地方的同时, 地方也重构了科学, 使之呈现出地方的样态。乡村科学革命不是千篇一律的, 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时代性, 具有注重实用、注重普及、注重联络和资源导向的结构性特点, 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 孙绪芹

      2024,30(4):173-187,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4.06.002

      1937年末, 南京沦陷后, 日军对南京城包括茶馆在内的商家进行大规模的烧抢, 而且展开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给南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混乱, 其中茶社等公共娱乐场所受破坏与劫掠程度更是惨烈。受此影响, 茶馆业经营状况急转直下, 管理秩序混乱, 行业生存艰难。同时, 汪伪政权通过税收、监督等行政手段对经营者进行盘剥与限制, 茶馆业开启艰难生存阶段。南京沦陷期间, 茶馆文化的内涵经历了深刻的转变。原本以品茗、诗词唱和、棋艺切磋为主的休闲空间, 逐渐成为日伪当局宣传殖民思想和奴化教育的场所。茶馆内的戏曲表演和话题讨论被迫迎合日本占领者的口味, 传统民族故事和爱国主题被刻意压制或篡改。日伪政权还利用茶馆进行情报搜集, 监控抗日地下活动, 茶馆成为潜在的危险之地。然而, 即便在这样的高压环境下, 茶馆作为民间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然顽强地存在着, 它们既是日常生活场景的反映, 也是民间情感与抵抗精神的象征。尽管表面上看似沉寂, 但实际上一些茶馆已然成为民间抵抗力量和地下抵抗组织的隐蔽联络点和情报交换地。可以说, 茶客间的微妙互动中隐藏着反抗的火种, 体现了中国人民顽强坚韧的民族精神。总之, 即便在这种艰难环境中, 茶馆文化并未完全消失, 许多底层民众通过保留和传承传统技艺, 以及暗中传播民间智慧, 使茶馆成为一种隐形的文化抵抗载体, 这种扭曲与演变揭示了南京茶馆业在特殊历史时期的复杂性和韧性。

    • 王梦雨

      2024,30(4):188-197,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4.06.003

      北宋时期, 汉族与番族之间以绘画为媒介呈现出一种独特的交流与互鉴现象。宋廷对番族文化的尊重和重视, 不仅体现在政治外交层面, 更深刻地反映在绘画领域。《宣和画谱》特设"番族门", 其位次仅次于"道释门""人物门"和"宫室门", 位列十门之四。《宣和画谱》的编纂体例、画科分类标准等, 体现了宋朝统治者文化自若、吸纳异俗的开放风范; 以及宋廷与番族敦睦相交、平等以待的外交理念。番、汉画家互有往来, 番族画家入宋就职生活, 受中原文化熏陶, 其艺术风格渐与汉族相融合; 汉人画家亦赴异族之地, 其作品深受番人赞赏和学习, 对番族绘画产生了显著影响。这种民族间的双向交流, 不仅丰富了绘画艺术的内涵, 也促进了番、汉民族的相互理解和尊重。辽主在两族交聘往来中, 频送"鹿""鹅、雁"等具有本民族风情的绘画作品, 宋主则以汉族传统文化的代表飞白书回赠, 这些绘画作品加深了宋、辽的友好关系, 成为民族文化交流的象征。此外, 宋、辽间的御容交换, 以及宋人所绘《契丹使朝聘图》记录了番、汉间的外交活动, 展示了民族和睦相处的历史场景。宋廷对收集和绘制番族形象、图绘民族交流的职贡图给予高度重视, 这些绘画作品不仅是艺术创作, 更是政治与艺术互动的产物, 也成为宋廷歌颂当朝文治武功、塑造中原威仪、增强民族自信的方式。北宋时期汉族、番族以绘画为媒, 相互碰撞, 各取所长, 互鉴与创新交织进行, 文化联系日益增强, 共同推进了中华民族绘画艺术的繁荣发展。

    • 法学研究
    • 张忠民,张琪

      2024,30(4):198-211,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4.04.001

      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作为"双碳"目标推进的重要战略, 需要一系列制度措施来促进"清洁用能"和"能源供给"兼备的能源结构格局之形成。市场机制是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的主要驱动, 而能源市场准入制度是发挥市场机制秩序稳定与风险防范作用的重要约束和规制工具。因此, 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须构建完善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予以落实。传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对低碳治理的规制存在局限, 革新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应当体现出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与气候公共利益实现的双重价值追求, 功能定位在"预防—控制"的二元结构。"预防—控制"的功能定位呼唤能源市场准入制度明确更为科学的立法导向, 该制度的规范建构须分别在"碳源"阶段与"碳流"阶段实施不同的功能分配、资源整合与立法策略: 前者聚焦于调适能源开发利用中传统化石能源、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促进能源结构的低碳升级; 后者注重能源产业的资质准入与行为监督, 在保障能源合理供给的基础上强化低碳治理。由此切入, 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的革新应当按照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原则, 从能源供给与低碳控制两个层面归纳所涉制度要素并对之定性, 进一步完善准入标准、许可事务、准入审批与后续监管等要素的规范形态, 充实规范内容与程序结构, 提升制度能力。具言之, 一是以协调能源供给与低碳控制为原则, 注重不同能源准入情景下需要何种强度的资格准入、规模准入、项目审查等标准的实践性指向, 形成具备稳定性与定量性的准入标准; 二是以"能源供给的必要性"和"碳风险程度"为划分标准, 根据不同能源开采企业与加工转换企业的特性来识别差异化的运营需求与行为要求, 进而厘定各类能源产业的许可条件设定与事务分配; 三是以准入审批与后续监管并重的结构化联结为理念, 构建以"准入事务与标准的履行能力"为中心的专项审查模式与以"能源供给与低碳控制的义务履行实效"为中心的后续监管模式, 强化被准入主体的能源服务供给与低碳义务的履行。

    • 张祖增

      2024,30(4):212-224,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3.06.005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背景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将整体系统观作为一种方式变相嵌入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命题之中, 以塑造整体主义思维范式融贯其中的黄河流域生态法治话语体系与规范秩序。以整体系统观为分析工具,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进路关涉问题导向、理论追溯与逻辑向度三个核心议题。于前者, 黄河流域生态法治面临以"形式理性"为表征的黄河保护法律规范纵向体系化任务尚未完成、以"行政命令—控制"为内在逻辑的权威管制型法律实施机制存在漏洞、以"风险预防"为内核的动态回应性流域司法保障体系付之阙如三重梗阻; 于中者, 因应现代法治是融合时间、理念与规范而生成的特定统一体,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构造的基本法理应沿循纵向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内在专业主义与权力主义的互动、外在公私法的交融而展开; 于后者, 为达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良法善治"的目标, 宜构建"形神兼备"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律规范体系, 塑造"软硬兼施"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执法体系以及建立"防治结合"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体系。

    • 马晶

      2024,30(4):225-236,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4.01.004

      我国当前的碳中和工作主要在政策道路上推进, 相关立法还不完善, 特别是缺乏明确的碳中和时间表使得有些地方在推进碳中和工作时出现了"碳冲锋""运动式减碳"现象, 既不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碳中和目标实现, 也带来了生产生活上的不确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立法的研究与论证工作。碳中和时间表是管理碳中和工作进程、确保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效方法, 大部分国家的碳中和立法都对其进行了规定。在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框架下,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碳中和时间表法律规范, 有利于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立法工作进程, 更有利于提升碳中和相关立法的指向性和可实施性, 稳定社会生产生活预期, 提升我国在国际气候合作治理中的话语权。碳中和时间表法律规范的制定应立足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基本国情, 结合国际气候合作治理需要, 以科学性与政策性相结合、国际性与国别性相结合、现时性与将来性相结合为设计基准, 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目的条款、碳中和时间表专项条款将我国碳中和工作进程纳入法治轨道,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保障当下及将来世代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具言之, 《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目的条款中, 碳中和时间表内容建议表述为"推动国家碳中和战略决策实现, 促进国际气候治理合作"。专项条款设置上, 一方面应规定具体明确的相对近期碳中和时间表, 另一方面就中长期碳中和时间进程应确定特殊时间节点设计阶段性目标, 并授权国务院负责阶段性期间内碳中和时间表的"细化"与"调高"。

    • 姜敏,时雪涵

      2024,30(4):237-251,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4.04.002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 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 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的价值冲突, 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讨, 也需要考虑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理论层面, 首先, 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一种对身份的法律拟制, 必然引发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 其次, 公众对于"未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的不满, 很大程度上源于报应心理。然而, 报应主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此外, 网络舆论导向的修法可能会引发刑法谦抑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维持刑罚量配置的均衡, 以保证刑法的谦抑性, 即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面临的难题。在我国历史上, "恤幼"思想源远流长, 影响着我国古代的立法, 即使在重刑时代, 其也优先于报应主义的思想。在制度设计上, 从汉代开始, 我国古代传统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就体现出了相对弹性的模式, 这种立法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拟制的缺陷。此外, 自唐代起开始适用的"列举罪名+划定法定刑"罪行分级模式具有体系化和精确化的优势, 也能够为最低刑龄制度的完善方向提供参考。从实践层面看, 构建最低刑龄制度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 需要从过于刚性的"唯年龄论"转变为更加相对弹性的立法模式, 以弥补法律拟制所导致的立法空缺。第二, 现在立法中存在对相似案件处罚不均衡的情况, 对此, 应当缩小因年龄差异而导致的处罚差距, 尽可能确保罪罚均衡。同时, 还应当坚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 放宽对未成年人减刑的限制, 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 与刑法形成良好的衔接。第三, 采用系统化的罪行分级方式, 以法定最高刑为罪行分级的界限标准, 建立更为严密的法网, 防止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

    • 卫跃宁,朱雨晴

      2024,30(4):252-263,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4.05.002

      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功能虚化的问题持续存在, 体现为值班律师在侦查阶段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受阻、值班律师会见被追诉人及阅卷依然被动、具结程序中值班律师在场见证形式化等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 其一, 值班律师制度运行因可能造成程序流转降速、办案周期延长而与当前办案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业务考核制度的效率价值导向有所冲突, 一些办案人员对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诉讼程序存在抵触心理。其二, 控辩双方平等对话、理性协商进而达成妥协的协商性司法理念尚未在认罪认罚案件诉讼过程中真正得到贯彻, 部分办案人员对于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协商程序中的作用和能力存在着认知误区。其三, 认罪认罚案件权力主导模式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乏力造成了宽纵影响, 办案机关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规则制定和具体诉讼程序中将其利益现实化、扩大化。对此应当认识到, 一方面, 现阶段值班律师制度对于实现认罪认罚案件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 对公权力的依赖与制约已经构成了影响当下值班律师制度运行效果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层面。基于此, 顺应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趋向, 综合考虑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环境, 宜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值班律师制度及其相关机制的系统性建设, 以解决值班律师功能虚化问题: 一是, 规范落实办案机关告知程序, 保障值班律师会见被追诉人的及时性, 并从法律层面赋予值班律师完整的阅卷权。二是, 改革办案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业务考核制度, 屏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的考核指标, 合理运用定量和定性两种考核方法对办案人员保障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情况进行评价。三是, 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审前阶段的权力监督体系。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同时,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健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以促进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实现对公安司法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全方位监督, 由此改善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诉讼参与整体环境。

    • 马俊驹,禹路兵

      2024,30(4):264-280,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4.05.001

      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有固定为一年与弹性化两种主张。立法者采纳了前者, 但前者理据显著不足。固定为一年的学者主张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类推撤销权一年除斥期间, 在比较法上却尚无先例, 而且撤销权一年除斥期间侧重撤销事由的可归责性而轻视其他影响因素的设定模式, 并不适合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 因解除已不以解除事由可归责于债务人为要件, 而主要以根本违约与指定期限内不履行作为要件。立法者还遵行了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限之观点, 将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绝对固定化, 但该观点系我国传统学者对比较法残缺继受的片面认识。德国民法中的撤销权一年除斥期间作为混合的除斥期间即可以中止, 故该观点作为立法依据有失妥当。另外, 在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范目的上, 立法者与固定为一年的主张者主要关注"合同关系的尽快确定和稳定"与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 而忽视了其余两项规范目的: 避免债务人遭受不合理损失、面临风险、丧失其他交易机会, 以及防止债权人以债务人的损失为代价进行投机, 而且固定为一年的主张者仅做了纯理论推导与少量裁判文书的分析, 因此, 均无法证成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应固定为一年。与之相反的是, 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弹性化理据充分。为实现规范目的, 解除权除斥期间需要考量合同类型、特定合同的规范目的、合同标的易腐性与季节性、标的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标的因遭遇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而毁损灭失的风险、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不履行的类型、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法律咨询的时间以及其他合理因素, 而具体案件中考量因素具有差异性, 一年固定期限无法适应该种差异性, 暴露出过长与过短的法律漏洞, 因此, 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弹性化是适应具体案件中考量因素差异性的理性选择。除催告因素外, 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又与催告后的解除权除斥期间考量的其他因素相同, 故其与催告后解除权除斥期间应同样适用弹性化期限, 而且司法裁判的经验总结亦印证了这一点。此外, 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只有弹性化, 允许除斥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当事人欠缺行为能力或死亡、当事人受胁迫以及协商或调解均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才符合法律评价的一致性。为实现解除权法定的一般除斥期间的弹性化,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应新增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中止、缩短、延长的动态体系化规定。

    • 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 刘万振,崔延强

      2024,30(4):281-294,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zs.2024.06.004

      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梳理, 并对其中蕴含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向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笔者认为, 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金融理论和毛泽东同志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是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 明确了金融地位作用、金融本质宗旨、金融发展理念、金融工作原则等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理论问题; 指明了准确判断金融形势、履行金融宗旨天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定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稳步扩大金融开放、引育高端金融人才、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路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是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实践正反经验的科学总结, 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成果, 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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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30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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