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 李建新
2010, 16(4):88-94.
摘要:法律实证主义是20世纪西方三大主要法学流派之一,同时,它又是一个多变的、不断发展的法学流派。其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多重转向:从科学主义到诠释学的转向、从“坏人视点”向“好人视点”的转向以及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向。虽然法律实证主义经历了多重转向,但仍然没有自我解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