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17(4):47-54.
摘要:房产税改革的初衷是抑制炒房,而非与民争利。地方政府房产税政策是否行之有效的标准应从征税收入与居民福利两方进行面考量。抽象出两者量化水平建立政府目标函数,同时量化炒房者的囤房收益建立其目标函数,通过主从微分博弈模型分析政府的最优动态房产税政策与炒房者的最优动态囤房比例,阐述了地方政府的行动准则,并获得主要结论:(1)地方政府的动态最优房产税税率调节应尽可能做到与炒房者行动同步;(2)税率调节应遵循:间歇不宜过长、幅度不宜过大、趋势不宜改变;(3)即使囤房行为消失,普征房产税也不会被废止,而是维持一个恰好抑制囤房动机的动态临界税率为宜;(4)为了避免房产税被转嫁,房产税应以高税率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