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9(1):20-24.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1.004
摘要: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正规的金融形式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贡献突出,但由于对民间金融一直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民间金融极易产生巨大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2011年温州民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民间金融的监管问题再一次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民间金融法律监管的完善应遵循适度干预原则、经济安全原则、平衡协调原则;采取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与市场退出机制,对民间金融实行分类监管等措施。
2013, 19(1):38-44.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1.007
摘要:政府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制度供给和市场监管等作用。受传统“金融抑制”、“重官轻民”观念的影响,中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正规金融,忽视了民间金融的相关立法,存在制度供给失灵:法律制度缺位、配套制度不完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等。民间资本固有的高效率与低门槛使其存在巨大的需求市场,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利弊共存。现实亟需政府作出制度回应,引导民间金融逐步走向规范化,破解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路径难题。
2005, 11(5):35-37.
摘要:企业家通过创办企业来实现自我甄别,而民间金融制度不仅仅是一个融资制度,而且是一个甄别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制度。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共生关系,或曰企业家精神与此金融共生环境密不可分。金融共生环境下的企业家精神和民间金融制度促进了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成长和金融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