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25(2):115-123.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18.09.007
摘要:社会治理刑罚化是指刑罚权在社会治理进程中日益扩张与加重趋势,其问题症结在于错用社会控制论。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理念的症结:强化刑罚工具主义,削弱刑罚人本主义;社会治理方式的症结:注重外在刑罚制裁,轻视内心道德约束;社会治理主体的症结:国家刑罚控制过多,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由此导致刑法价值理念存有偏差、刑法正性机能弱化、犯罪预防效果不彰。无疑,社会治理刑罚化不利于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进程,必须予以深刻反省与长久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