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优先权制度之创设主旨是破除债权之平等原则 ,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是正义理念在民事法律制度领域自我注塑的结果。本文旨在考察中国古代优先权之产生演变过程及其外在制度设置与内蕴理据 ,认为优先权体系是中国古代民间经济生活自发产生的有效调控机制并直接影响了中国传统社会组织结构。在分析归纳现行西方民法体系优先权概念基础上 ,对中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 (含台湾地区民事法律 )之优先权范围进行比较并上溯古代中国之优先权体系 ,认为中国古代优先权由优先承买权与优先受偿权两种优先权构成 ,对之加以挖掘 ,不唯有利于还原历史 ,更可从中开发出近、现代民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