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438;F830.34
2007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法律问题研究"(2007-FX07)
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民必然对合作金融制度产生强烈的需求,迫切要求打破原有均衡状态的利益机制而寻求新的制度突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创新,改革现行的不合理的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取决于法律制度的保障.文章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存在的法律问题入手,通过分析法律保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法律保障对策.
范卫红 王华.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法律保障[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6):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