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114.1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对于常见的物流合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和客户企业的博弈会导致系统最优利润出现损失.针对这一不足,设计了一种收入共享合同.运用动态博弈模型论证了这一合同可以形成一种有效的内在激励机制,在分享客户企业销售收入的激励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会降低单位产品的物流服务价格,从而激励客户企业降低单位产品的价格.当合同参数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实现系统利润的最优、双方的共赢.最后,给出了相应的算例.
吴庆,但斌,张旭梅.第三方物流收入共享协调合同[J].重庆大学学报,2008,31(3):29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