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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第卷第4期
>1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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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职能转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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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为了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国家教委要求全国高等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教委认为,校长是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人,对学校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不但负责领导学校的行政、教学、科研等项工作,而且还要负责领导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样,学校党委的工作职能就需要转变,即从决策职能转变为保证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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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德.关于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职能转变的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1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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