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的办学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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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是伴随经济特区的建立而诞生的一所综合性大学,设有建筑系、土木系、经济系、法律系、中文系、外语系、电子系、精密机械仪器系。它在创办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型大学过程中,正在摸索一条新的路子,一些作法对搞好内地高教改革,有一定的启发。 一、取消学年制,实行学分制 学分制和学年制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学分制要求学生在一定的年限,选择课程学习,学满学校规定的最低数量的学分,则可毕业。这种制度在西方一些国家的大学中比较普遍。目前我国大部分大中专学校实行的学年制,是从苏联学来的。学年制要求学生在固定的学习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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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超.深圳大学的办学与改革[J].高等建筑教育,1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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