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49.2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公告第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一九九七年评估工作安排公告如下:评估委员会一九九七年继续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评估申请。本次受理申请的时间为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前,具体受理条件及有关工作均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公告[J].高等建筑教育,19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