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遵循百家争鸣的方针,对稿件中的学术水平(如理论及工程应用价值、具备国内何种水平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并说明内容有无错误,可否发表; 2.对可发表的稿件,需要进行较大修改或增删的地方,请尽可能提出具体意见,小错误或文句、措辞欠妥之处,请径在原稿上改正。 3.对不可发表的稿件,请具体说明理由,提出继续进行研究的方向、方法既可供参考的资料等; 4.请指出稿件在政治和保密方面有无问题; 5.务请在审稿意见表上签名(自己请勿潦草),审稿人姓名概予保密。 6.稿件请如期审毕,校内直接送回学报编辑部,校外请用挂号寄回。(地址: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A区期刊社 高等建筑教育编辑部” 邮编:400030。)或电子邮箱:gdjzjy@cqu.edu.cn 7.请注明审稿人详细通讯处,以便致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