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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Vol. 19Issue (5): 142-147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5.022 RIS(文献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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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叶楚炎. 情节的萌发与建构—明清通俗小说中的赘婚[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19(5): 142-147.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5.022.
YE Chuyan. The Germ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Novel Plot:The Uxorilocal Marriage in Popular Novel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J].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3, 19(5): 142-147.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5.022. .

作者简介

叶楚炎(1976-), 男,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文学博士, 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明清文学研究。

文章历史

修回日期: 2013-04-17
情节的萌发与建构—明清通俗小说中的赘婚
叶楚炎     
中央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北京 100089
摘要: "赘婚"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而小说中的赘婚又游离于真实与虚构之间,体现了超越固有观念和社会准则的某种潜力,在情节的萌发和建构方面尤其如此。小说作者从赘婚中获得了天然的便捷,可以从女性的立场营造情节、叙述故事;赘婚中存在的种种常见困顿,反而为作者提供了便利,在小说中都转化成为情节发展的若干层次;对于赘婿来说往往意味着尴尬和屈辱的婚仪、改姓以及逐婿,在小说里也成为了情节的重要来源。以至于在赘婚的基础上建构的小说不是悲剧,而是充满了谐趣以及励志色彩的喜剧或正剧。赘婚可以摆脱现实中的种种劣名,变为小说中最让人兴奋的情节元素之一,并进而成为小说中"大团圆"结局的一个要素。在促使小说中的人物"发迹变泰"的同时,赘婚也完成了自我的华丽转身。
关键词: 明清通俗小说    赘婚    情节建构    
The Germ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Novel Plot:The Uxorilocal Marriage in Popular Novel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YE Chuyan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Literature,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9, P. R. China
Abstract: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is a special form of marriage. In the novel,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is between reality and fiction. It embodies a potential to stretch beyond the inherent values and social norms, especially in the aspect of germ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novel plot. The authors got natural convenience from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They can narrate the story from women's standpoint. A variety of problems in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were transformed into several levels of the novel plot. The wedding, surname change and abjection which were awkward to the son-in-law becam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the plot. So the novels about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are not the tragedy but comedy or drama.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develops into the most exciting elements of the plot in the novel. It helps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make the exchange. Meanwhile the uxorilocal marriage also completed gorgeous turn of itself.
Key Words: Popular novel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uxorilocal marriage    construction of plot    

“赘婚”是一种男子“嫁”入女方,成为女方家庭中一员的特殊的婚姻形式。在古代,有关赘婚的文字记载多显现出对人的歧视,这些偏见往往纠集在一起,用世俗的眼光烙在现实中的赘婿身上,成为他们一辈子也难以磨灭的印记。但作为一种文学化的表达,明清通俗小说中的赘婚又游离于真实与虚构之间,体现了超越固有观念和社会准则的某种潜力,在小说叙事方面尤其如此。

一、相思病:入赘难题的破解

赘婚往往被视为母系社会婚姻形态的遗留。但倘若换一种视角,不是从历史遗留,而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也可以将明清时代赘婚的盛行看成女子地位上升的一个标志。对于小说来说,这同样具有极大的启发性:既然女性在入赘中的地位要高于男性,那当小说涉及到赘婚的时候,女性也可以成为小说中不可忽视的情节因素,并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表现,乃至担负更为重大的构筑情节的任务。可以从小说中的叙述看到,入赘尤其是入赘富室是小说中男性的普遍理想,但同时又充满了难度。对于男性来说很难的赘婚,对女性而言同样不易。在《醒世恒言》的《张孝基陈留认舅》中,叙及过善女儿淑女时有云:

且说过善女儿淑女,天性孝友,相貌端庄,长成一十八岁,尚未许人。你道恁样大富人家,为甚如此年纪犹未议婚?过善只因是个爱女,要觅个(口奢)嗻女婿为配,所以高不成,低不就,拣择了多少子弟,没个中意的,蹉跎至今。又因儿子不肖,越把女儿值钱,要择个出人头地的,赘入家来,付托家事。故此愈难其配[1]

类似的例子出现在许多涉及入赘的小说中,几乎举不胜举。可以注意到,因为要求“入赘”,女性缔结婚姻的难度大大提高,“高不成,低不就”几乎成为所有女方父母招赘女婿时的一致举动,“把青春差错过了”则成为这些坐等赘婿的女子的共同感叹。而在小说的情节方面,女性由于要求入赘而蹉跎青春则另有一番妙用。

在这些涉及入赘的小说中,男女双方结成夫妇通常是小说情节的终点或是一个重要的结点,而男女双方互生情愫进而谈婚论嫁则往往是情节的起点。既然是谈婚论嫁,那男女双方势必已经达到了可以婚嫁的年龄,可一个显见的疑问在于,为何女子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却还未许人?考虑到古代女子受聘的年龄往往比婚龄更小,这样的疑问也就显得愈发强烈。

而女方父母在“入赘”中的挑剔,以及由此带来的女性错过青春则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由于要求入赘便往往“愈难其配”,女性的婚事被一再拖延,拖延到当她和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碰面的时候仍然待字闺中。这便既为此后的情节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完美地弥补了女性大龄未嫁这一情节上的明显漏洞。

当然,女性在招赘婚姻中的延误往往不是由她们自己造成的,她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一事实,而在下面例子中,她们则变得不再被动。

在《二刻拍案惊奇》的《李将军错认舅,刘氏女诡从夫》中,金定与刘翠翠两下相爱,但刘家父母嫌金定太穷,不肯与金家结亲。刘翠翠以绝食相抗争,终于得遂所愿,将金定招为赘婿。书中有道:“金家果然不费分毫,竟成了亲事。只因刘翠翠坚意看上了金定,父母拗他不得,只得曲意相从了。”[2]

在《八洞天》的《幻作合前妻为后妻,巧相逢继母是亲母》里,长孙陈逃难路过甘家,甘家的女儿秀娥“亦雅重文墨,昨夜听说借宿的是个秀士,偶从屏后偷觑,却也是天缘合凑,一见了长孙陈相貌轩昂,又闻他新断弦,心里竟有几分看中了他”[3],正是由于秀娥看上了长孙陈,对女儿百依百顺的甘母才依照女儿的意思,将长孙陈招赘为婿。

这几篇小说里的女性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夫婿,并且绝不妥协和放弃。相对于多少显得有些软弱的男性主角,这些女主角对于情感、婚姻的执着和坚毅,以及在挑选夫婿中的主动,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们的坚持和坚韧不仅是男子一方最终得以入赘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故事情节得以往前推进的关键。

事实上,“入赘”本身就含有女子“娶”男子的意思,上述女性的主动,可以视为入赘提供给小说的一个契机。在其他婚姻中,女性也可以主动争取、坚持不懈,可无论是哪一种婚姻,也没有女性天然占据优势的赘婚这样名正言顺、本色当行。

从这一意义上说,入赘中女性地位的提升实际上是给与了小说情节新的推动力,同时也给作者提供了新的视角,这使得小说有可能从以男性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中摆脱,开创出新的格局。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小说的作者几乎都是男性,他们有可能会试着站在女性的立场营造情节、叙述故事,但性别的差异决定了这样的尝试只能浅尝辄止。他们最愿意去做的不是进一步抬高女性在赘婚中已经居于优势的地位,而是维护处于下风的男性在入赘中的体面和尊严。因此,小说中的女性无论怎么主动、如何坚持,她们的奋斗目标都必须和男性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她们不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努力,而只是男性实现入赘理想的助推器。这些女性虽然体现出了巾帼胜过须眉的潜质,可归根结底,她们仍然只是男性梦想中可以为他们付出一切的红颜知己。

而从另一方面考虑,小说作者没有充分挖掘女性在小说情节和叙事中的特殊作用,也是因为即便不从这样别致的角度入手,仅仅是着眼于“入赘”所附着的常规属性,就已经可以为他们的创作提供很多便利。

如前所述,入赘对于小说中的男子来说是一件难事,正如《鼓掌绝尘·雪集》里文员外对文荆卿所说:“贤侄,我想李刺史府中小姐,千金贵体,非贵戚豪家不能坦腹,贤侄是异乡孤客,行李萧然,既无势炎动人,又无大礼为聘,纵贤侄才貌堪夸,实非门当户对,恐未必然。”[4]按照常理推断,这些小说中的男子不可能成为贵戚豪家的赘婿。可入赘又往往是小说情节的一个重大任务,也就是说,无论有多棘手,作者都必须想到办法,解决这一难题。这也就导致了入赘成为一把双刃剑,倘或解决得不好,相应的情节便会成为小说的硬伤,就如同《呆秀才志诚求偶,俏佳人感激许身》和《买媒说合盖为楼前羡慕,疑鬼惊途那知死后还魂》等小说用灵魂出窍、附身鹦鹉、死后还魂等方法撮合两对男女便是如此。但如果化解得巧妙,却也可能成为情节上的亮点,为小说赢得赞许。

在《二刻拍案惊奇》的《赠芝麻识破假形,撷草药巧谐真偶》里,蒋生喜欢上了马少卿的女儿云容,却无法亲近。一个狐妖得知了蒋生的心事,便化身成云容的摸样,和蒋生幽会。在蒋生识破狐妖的真面目后,狐妖给了蒋生三束草,并说道:“将这头一束,煎水自洗,当使你精完气足,壮健如故。这第二束,悄悄地撒在马家门口暗处,马家女子即时害起癞病来。然后将这第三束煎水与他洗濯,这癞病自好,女子也归你了。”蒋生依计而行,在云容患病后,揭下马家的招医之榜,医好了云容,并最终成为马家的赘婿。

这篇小说依旧用到了狐妖这一有魔幻色彩的结构手段,这似乎可以视为用纯现实的手法无法令人信服地圆满解决入赘的难题。但就如同狐妖自己所说,她只是为蒋生和云容二人“做媒的”,婚姻的最终完成依旧要靠蒋生自己。

在云容患病后,马少卿先贴出告示,谁能治好云容的病,就赠银百两。蒋生按兵不动,原因便在于“然未见他说到婚姻上边,不敢轻易兜揽。只恐远地客商,他日便医好了,只有金帛酬谢,未必肯把女儿与他。故此藏着机关,静看他家事体”。直到马少卿手无策,张贴出榜文:“小女云容染患癞疾,一应人等能以奇方奏效者,不论高下门户,远近地方,即以此女嫁之,赘入为婿。立此为照!”蒋生才“即去揭了门前榜文,自称能医”。而在医治之前,蒋生又担心身为缙绅的马少卿会看不起自己,“原籍浙江,远隔异地,又是经商之人,不习儒业,只恐有玷门风”[2],因此直到马少卿明言承诺会将云容许配于他,才动用了草药。从这一系列过程看,虽然有仙草在手,可蒋生入赘的成功完全有赖于他自己的运筹和从容,倘若稍微急躁一些或走错一步,他得到就不是一个老婆,而只是百两纹银了。

相比较之下,无论是故事的曲折,还是情节的细密,此篇都远胜上面所举的两篇小说。入赘中存在的常见难处,例如异乡为客、门户不符、阶层差异等等,在这篇小说中都得到了如实的反映。巧妙的是,作者不仅没有受困于这些难处,反而将这些难处转化成为情节发展的若干层次,使得整篇小说不是纵览无余的一马平川,而是叠嶂起伏的秀丽山峦。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故事并不鲜见,在《鼓掌绝尘》的《雪集》中,李刺史的小姐若兰患病,文荆卿扮作医人,治好了若兰,最后入赘李府;《山水情传》里的卫彩用仙丹治愈了邬乡宦的女儿素琼的哑疾,也成为了邬家的赘婿;最夸张的是《都是幻》之《梅魂幻》里的南斌,他装成医士,揭榜而进,一次就医好了东翰林家的三位小姐,并同时被这三女招为夫婿。

从以上小说可以总结出一个基本的情节模式:女主角生病—男主角医治—入赘。在这一模式中,女主角的病给男主角提供了双方接触以及会面的机会,而男主角的成功医治则成为破解入赘难题的唯一方式。

事实上,在这些小说中,女主角所患之病虽然大不相同,有癞病、哑疾、疫症等等,但都可以看做是同一种病,即“相思病”。例如在《西湖二集》的《吹凤箫女诱东墙》中,黄杏春与潘用中两情相悦,但又不得成婚,因此,“害了这相思病症,弄得一丝两气,十生九死,父母好生着急,遍觅医人医治”[5],这与上列小说中女主角患病的情形如出一辙,而在黄府情愿将潘用中招赘之后,黄杏春的病便也迅即痊愈。

因此,这种情节模式的产生以及日趋巩固,很可能是从“相思病”中推衍出来。从这个角度看,小说中的男主角虽然都是假冒的医生,但对于“相思病”,他们却具有比真正的医生更好的治疗手段。更进一步说,无论来路如何神奇,效果如何灵验,小说中的药草、仙丹都是道具,只有这些男主角才是最对症的良药。而考虑到实际上害“相思病”的并非只有女子,更是那些渴念入赘的男主角,他们实际上也是用自己疗治自己。

二、发迹变泰:赘婚屈辱的转化

不仅是入赘时的难题成为小说作者构建情节的契机,入赘成功之后男性所面临的种种尴尬和屈辱同样可以成为小说情节的生发点。

和其他的婚仪是男子“娶”妻不同,“入赘”是男方像女子一样“嫁”入女方。而正是这一嫁娶之间的差异,产生了很多奇特的小说情节。

在《好逑传》中,过公子垂涎于水侍郎的女儿水冰心,又无法得手,便要打通按院的关节,求他做主,成全自己和水冰心的婚事。但奇妙的是,过公子不愿意将水冰心娶走,而是要强行入赘到水家。相对于强娶,强行入赘意味着一种更为无可避让的蛮横。入赘本是男子处于弱势地位的婚姻方式,但这一例子中,却又代表了男性的极端强权,而这样的蛮横和强权在《水浒传》里体现得更为明显。

在《水浒传》中,在桃花山占山为王的周通看上了桃花庄刘太公的女儿,便要强行入赘,刘太公推脱不得,只能应允。周通的强行入赘和过公子的打算如出一辙,都是为了让女方无可推辞,但巧妙的是,小说并没有停留在这一层上,而是借助嫁娶之间的差异,构建出了更为绝妙的情节。

就在周通强行入赘的当天,鲁智深恰好路过桃花庄,得知此事后,便以向周通“说因缘”为借口,让刘太公的女儿躲过一旁,自己到新妇房中,“将戒刀放在床头,禅杖把来倚在床边;把销金帐子下了,脱得赤条条地,跳上床去坐了”。等到周通进入新房,“一摸摸着销金帐子,便揭起来,探一只手入去摸时,摸着鲁智深的肚皮,被鲁智深就势劈头巾带角儿揪住,一按按将下床来。那大王却待挣扎,鲁智深把右手捏起拳头,骂一声‘直娘贼’,连耳根带脖子只一拳,那大王叫一声道:‘甚么便打老公?’鲁智深喝道:‘教你认得老婆!’拖倒在床边,拳头脚尖一齐上,打得大王叫救人”[6]

正由于是入赘,所以周通要到桃花庄去成亲,鲁智深也才有机会躲在新妇房中好好教训他一顿。倘或换一种方式,不是“入赘”,而是普通的嫁娶,则必须将新妇抬到桃花山上,以鲁智深的体重和块头,一路之上决计无法遮掩过去,也就不可能演出上面这一段十足的趣文了。因此,入赘在这一情节中便具有两大作用,其一是写出了身为山大王的周通的蛮横,其二则是为鲁智深施出这般巧计教训周通创造了最为适宜的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过公子和周通的强行入赘似乎体现了男性的极端强权,好像是为入赘中普遍处于弱势的男性挣回了些许颜面,但这两个人的入赘却都以失败告终,这实际上是在用一种极为反讽也更为确实的方式宣告了入赘中男性强势地位的幻灭。从这一角度看,“甚么便打老公?” “教你认得老婆!”便不仅仅是简单的插科打诨的谐趣之语,而是真正参透入赘禅机的“说因缘”。

就以上两个例子而言,情节生发之处产生在男子入赘的地点上,但如果用慢放模式,把男性入赘的具体过程缓缓呈现,就可以发现,即便是在男子从离开家门到抵达女方家中这一小段的短暂时间内,也具备构筑情节的可能。

在《连城璧》卷九的《寡妇设计赘新郎,众美齐心夺才子》一篇中,吕哉生起先与三个青楼女子相好,但为了摆脱这三个人的控制,想自己寻一门亲事。正好曹婉淑欲图招一个夫婿,二人一拍即合,选定了一个吉日,便要用轿子将吕哉生接到曹婉淑的家中。可不巧的是,此事被那三个青楼女子得知,因此三人定下妙计,为吕哉生聘下了另一个佳人乔小姐,并在吉日那天抢先派出轿子,将不知就里的吕哉生“劫”走,和乔小姐成就了婚姻。

如上一部分所说,男子坐轿,象女子一样嫁入别人家中,本是一件多少有些屈辱和羞愧的事情,可在这一篇里,却成为了促成吕哉生五美姻缘这一爱情喜剧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就如同鲁智深不可能扮成新娘被抬上桃花山一样,如果吕哉生不是入赘,而是坐在家中,等着曹婉淑上门,那三个青楼女子的妙计也就无从施展了。在这种情形下,“入赘”非但是实现这一情节的最好的选择,也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实际上,李渔堪称是最善于使用入赘非同一般的“嫁娶”特性建构精巧情节的作者,在他的另外一篇小说《十二楼》之《合影楼》中,入赘同样有极为精彩的表现。

《合影楼》里集中了三个赘婿:身为道学先生、古板执拘的管提举,风流才子、跌荡豪华的屠观察,以及屠观察的儿子屠珍生。管提举和屠观察先后入赘在同一家,分别和一对姊妹结成夫妇,因此又是连襟。屠珍生喜欢上了管提举的女儿玉娟,便请父亲托好友路子由前去说亲。但由于和屠观察性情不合,管提举异常坚决地回绝了这门亲事。这导致了原本已经互生情愫的屠珍生和玉娟两人都生起了相思病。同时染上相思的不止这两人,还有倾慕屠珍生的路子由之女锦云。

眼见这三个青年人越病越重,奄奄一息,路子由心中十分不忍,可既没有办法劝说固执的管提举答应亲事,又不能让屠珍生抛下玉娟另娶锦云。万般无奈之时,路子由却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可以解决以上所有的难题,这便是入赘。他让屠珍生入赘到自己家中,和锦云成亲,同时又慌称自己立了一个嗣子,要聘玉娟为妻,以此说动了管提举。吉日那天,路子由一面抬珍生进门,一面娶玉娟入室,再把女儿请出洞房,一齐拜起堂来,成就了一桩美事。

在这篇小说中,入赘在情节构筑方面的特性得到了异常充分的展现。首先是管提举和屠观察都曾入赘同一家,这就同时为两家宅院比邻而居,以及珍生和玉娟是中表之亲因此面目相似埋下了伏笔,正因为有这两个重要的伏笔,珍生和玉娟才能在各自的水塘中发现对方的影子,并因为彼此相像而互生爱意,这也是小说的名为“合影楼”的由来。

其次,前面所说的“女主角生病—男主角医治—入赘”这一常见的小说情节在此篇中再次出现,不同的是,男主角不是扮作医士,反是他自己也成为患者,而“入赘”则成为了包治一切的灵丹。小说中明确说出二女一男所患的都是“相思病”,也成为此前相关推论的一个佐证。

最为重要的是,入赘完美地解决了前面情节所设置的所有难题。作者有意将管提举的古板渲染到极致,正是为了制造出最为决绝的效果:在珍生与玉娟的婚事上,绝无通融的可能;同时作者又极力描画珍生与玉娟彼此之间的钟情,以及锦云对珍生的爱慕,这实际上又造成了另一个绝无更改可能的态势:若有情人不能成眷属,则他们三人的性命也将不保。按照常理推断,两者之间不可能共生共存,只能选择其一:要么是管提举改变态度,同意婚事;要么珍生等人放弃这段感情,不再坚持缔结婚姻。但小说的结果却是,管提举始终坚持己见,而珍生等人也没有移情别恋,并且三个年轻人都能够得偿所愿。小说在设置情节的时候,丝毫没有降低难度和要求,这势必极大地刺激读者的阅读欲望,而故事最终呈现的结局也并没有敷衍和含糊,读者不会因为期望过高而产生失望的情绪,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入赘”才得以实现。

入赘中,赘婿的改姓与否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小说里同样如此。小说中的人物在入赘之后有可能改成女方的姓氏,但极为罕见,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儿子会改变姓氏,承祀妻室家族。但撇开自愿或是被迫,屈辱抑或报恩等种种纠葛不谈,仅仅是改姓这一点,就可以建构出新的情节类型。

在《合锦回文传》里,赖本初以义子的身份入赘梁家,不仅改姓为梁,还更进一步把名字也改了,成为梁梓材。之所以这样改,是因为梁家原本有个儿子叫梁栋材,并且在州中极有声名。赖本初期望能用“梁梓材”这样的名字造成和梁栋材是嫡亲兄弟的错觉,让自己可以赢得官员的赏识,从而获取功名,而这番改姓改名也果然让他如愿以偿。在《八洞天》的《匿新丧逆子生逆儿,惩失配贤舅择贤婿》中,石佳贞将晏慕云招赘为婿,生下一子,名为晏敖,“到得晏敖十八岁时,正要出来考童生,争奈晏慕云夫妇相继而亡,晏敖在新丧之际,不便应考;石佳贞要紧他入泮,竟把他姓了石,改名石敖,认为己子,买嘱廪生,朦胧保结,又替他夤缘贿赂,竟匿丧进了学”[3]

可以看到,在这两篇小说中,无论是赘婿自己改姓,还是赘婿之子改姓,都不是出于正当的目的,他们也都是小说中着力鞭笞的反面人物,从中多少可以看出小说作者对于入赘改姓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物的改姓都达到了他们期望达到的目标,可见改姓之举并不只是表达情绪或者展现赘婿窘境的工具,而是在情节方面有着更为实际的用途。

在《杨八老越国奇逢》里,杨八老被倭寇掳走,流落异国十九年后,又作为倭犯被捉到官府。极为凑巧的是,审问他的绍兴郡丞杨世道恰好是他二十多年未曾谋面的儿子。而这还不是最奇特的,杨八老和杨世道相认后,绍兴府的檗太守前来拜贺,杨八老到檗府回拜时,檗老夫人在后堂认出杨八老便是当年曾经入赘她家的夫婿,而檗太守则是杨八老的另一个儿子“杨世德”。这一篇小说名为“奇逢”,就奇在离散这么多年后,杨八老和两个儿子在异乡的先后重逢,而后一次相遇,则更是奇中之奇。就此而言,从情节上说,檗世德没有跟随父亲姓“杨”,而是因为杨八老是赘婿,因此“取名世德,虽然与世道排行,却冒了檗氏的姓,叫做檗世德”[1],显得十分重要。这一“改姓”不仅避免了杨八老和儿子的两次相遇出现情节上的雷同,还为檗世德的真实身份增添了一层迷彩,使得后一次的相遇更具悬念,也更为传奇。

除了“改姓”,赘婿还时刻面临着被赶出家门的危险,而这同样成为另一种小说模式的有效来源。

作为突兀的陌生人和闯入者,同时又往往蕴含着莫名的危险和隐秘的欲望,赘婿在妻家极易成为矛盾的焦点,岳父和赘婿之间、岳母和赘婿之间、妻子的兄弟和赘婿之间、岳父的侄子和赘婿之间,甚至是妻家的下人和赘婿之间,都会爆发出激烈的矛盾。如前所论,在发生冲突的时候,由于在家中的地位低下,赘婿的权利无法得到保证,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哪种冲突、对手是谁,最后落败的都是赘婿。因此,当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赘婿便会被妻家驱逐,或者,如小说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他们会自己主动“离家出走”。而在小说中,这一“离家出走”的行为所指向的却大多是这些赘婿的发迹变泰。

在《五代史平话》的《汉史平话》中,李长者将刘知远招赘为婿,但他的两个儿子却憎嫌刘知远。刘知远在家中存身不得,只能离开妻家,后来投入军队,风云际会,做到了同平章事、北京留守,衣锦还乡。《周史平话》里的郭威也与之相似,在被柴长者招为赘婿后,郭威喜欢喝酒闹事和人厮打,为柴长者所不喜。郭威也离开了柴家,此后飞黄腾达,开创了后周皇朝。在《石点头》的《玉箫女再世玉环缘》中,韦皋和身为西川节度使的岳父张延赏不和,愤而出走,最后以军功被封为尚书仆射,领西川节度使,并代替张延赏镇守蜀地。在《枕上晨钟》里,钟倬然被岳父富珩误会,离家之后,却高中进士,成为翰林。

可以看到,这些赘婿都是因为家庭矛盾而无法在妻家立足,只能离家出走,这本应是迫于无奈的选择,也可以说是他们人生的一个低谷。但这些赘婿非但没有在低谷中沉沦,反倒借此机会实现了人生的逆转,成就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辉煌事业。换言之,他们从“赘婿”的位置上摆脱出来之后,才进入了一个崭新而无比开阔的人生境界。似乎这些故事里的“入赘”不象其他小说所渲染的那样,是可以达成某种人生愿望的有效途径,反倒是人生理想的障碍,只有坚决地进行舍弃,才能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但实际上,曾经的赘婿身份,以及既往的赘婿生活,在这些小说人物的发迹变泰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韦皋为例,他与岳丈不合,离开妻家之时,曾立下誓言:“古人有诗云:‘醴酒不设穆生去,绨袍不解范叔寒。’我韦皋乃顶天立地的男子,如何受他的轻薄?不若别了妻子,图取进步。偏要别口气,夺这西川节度使的爵位,与他交代,那时看有何颜面见我!”而回到他自己的家中,他父亲也道:“今既来家,可用心温习,以待科试。须挣得换了头角,方争得这口气。”,因此,“韦皋听了父亲言语,闭户发愤诵读”[7]

此后韦皋能够从下僚奋起,一直做到尚书仆射的位置,并取代张延赏成为西川节度使,正是因为此前的这番誓言和在家时的发愤苦读。由此可见,若没有入赘以后的艰难生活以及在做赘婿时所受到冷遇的刺激,这些人物也未必会有那么强烈的意愿实现在逆境中的崛起,或者说,“入赘”在小说中给这些人物提供了出人头地最为充分的动机。因而,不单是逐婿所形成的人生低谷与日后的显达之间有足够的情节落差,可以制造出最完美的命运飞跃;以“赘婿”作为这些大人物发迹变泰之前的起点,也使得他们的人生奋斗显得名正言顺、师出有名。

三、结语

从以上探究可以看到,对于入赘难题的破解,成为了小说情节萌发的契机。而对于赘婿来说往往意味着尴尬和屈辱的婚仪、改姓以及逐婿,不仅成为了小说情节的重要来源,并且这些情节也不会让人联想到赘婿所受到的种种歧视和非议。换句话说,这些在入赘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小说,不是让人无奈或是哀叹的悲剧,而是充满了谐趣以及励志色彩的喜剧或是正剧。这与作者通过一系列手段的掩盖或是化解入赘中的负面情状还有所不同:当作者试图做淡化处理的时候,是在运用他的主观意识对入赘做某些修饰,而在这里,则往往与作者的主观意识无关,作者使用入赘,不是因为他想用入赘做些什么,很多情况下,是他别无选择,只能用入赘解决情节设置上的难题。因此,出现在小说情节中的这些充满了谐趣和励志色彩的入赘便体现出某种非关人工,而是纯粹出乎天然的特色。也就是说,一方面是作者的有意营造,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情节需要的自然天成,在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入赘”可以暂时摆脱现实中的种种劣名,成为小说中最令人鼓舞、让人兴奋的情节元素之一。

在《警世通言》之《金明池吴清逢爱爱》的头回中,崔护让因为相思而死的那个女子“三魂再至,七魄重生”,“老儿十分欢喜,就赔妆奁,招赘崔生为婿。后来崔生发迹为官,夫妻一世团圆”[1];《拍案惊奇》的《通闺闼坚心灯火,闹囹圄捷报旗铃》中,张幼谦由于和罗惜惜的私情败露而被关入大牢,最后因为考中科名,不仅官司得以解除,还入赘罗家,成为赘婿,“洞房花烛之夜,两新人原是旧相知,又多是吃惊吃吓,哭哭啼啼死边过的,竟得团圆,其乐不可名状”[2];在《醒风流奇传》中,位居丞相的梅干,奉旨完婚,入赘到吏部尚书赵汝愚的家中,“赵汝愚道:‘如今是奉旨完婚,在我也不敢草率,须要慎重其事。’于是速唤扎彩匠,大厅上结成五色彩楼,中间供着勃命。一路挂彩,二门大门俱结起脊彩色牌坊。有钦赐团圆四个金字”[8]

在这些例子中,除了入赘之外,“团圆”是几乎每篇都要出现的字眼。古代小说以及戏曲往往有以“大团圆”作为结局的惯例,而在“大团圆”结局的种种构成中,“入赘”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元素。这固然是因为婚庆时的张灯结彩,有助于烘托团圆时的喜庆气氛,也是由于“婚姻”问题的解决,意味着人生的圆满。而与其他婚俗不同的是,入赘还同时意味着士人理想的实现和门第身份的彻底改换,并蕴含有特殊的人生欢乐和奋斗激昂,这都是其他种类的婚姻所难以企及的。就此而言,在现实中饱受各种责难和嘲讽的入赘,却成为了小说中“大团圆”结局的一个要素,入赘在促使小说中的人物“发迹变泰”的同时,也完成了自己的华丽转身。

参考文献
[1] 冯梦龙. 醒世恒言[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6: 353.
[2] 凌濛初. 二刻拍案惊奇[M]. 济南: 齐鲁书社, 1993: 72.
[3] 五色石主人. 八洞天[M]. 西安: 太白文艺出版社, 1996: 32. 59-61. 121.
[4] 金木散人. 鼓掌绝尘[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0: 357.
[5] 周楫. 西湖二集[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4: 206.
[6] 施耐庵. 水浒传[M]. 济南: 齐鲁书社, 1991: 124.
[7] 天然痴叟. 石点头(等三种)[M].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4: 182. 194.
[8] 醒风流奇传[M]. 沈阳: 春风文艺出版社, 1981: 199.
情节的萌发与建构—明清通俗小说中的赘婚
叶楚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