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近10多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主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目前,独立学院已经发展成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专科教育则是在完全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比本科学习年限更短的专业教育,同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样,都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大学专科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大学专科的目标是实用化,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然而,在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的发展进程中,也曾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引入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这些院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社会影响等进行合理的考察评估,从而指导社会大众对其进行评价与选择,使其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高等教育需求。
一、独立学院与专科院校评价的现状与意义 (一) 评价的现状独立学院的前身是民办二级学院。这些学院在办学初期没有经过教育部批准,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2003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1],确立了对独立学院“积极支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独立学院实行民办机制、相对独立办学、吸收各方优势资源的“民、独、优”原则。随着独立学院的迅速发展,其中的教学质量问题日益突出,对独立学院实施教育评估工作日渐提上议程。2004年底,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2005年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启动了对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工作,2007年3月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入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最后确立阶段。该评估体系是在普通本科评估体系的基础上,针对独立学院的特点进行适当的增减而形成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代表性。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六个独立”要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三个方面,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适用于有1届(含)以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该评估体系主要由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效果6个一级指标,学校定位、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等19个二级指标,及办学定位、教育思想观念等41个主要观测点组成,考察全面具体,综合度相对较高。但是由于该体系错综复杂,在实践操作中有些定性指标难以客观获取,同时在推动独立学院科学定位、绩效指标测度、自我评价等方面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2]。随后,教育部于2008年2月出台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这对于引导独立学院健康发展、深化独立学院评估改革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界的研究学者也在此基础上对独立学院的针对性评价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为独立学院的未来办学思路提供了一些建议[3-4]。当前,独立学院的评价已经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和机构的广泛重视,也有相应的评价结果出现,但公信力不高,不能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与此同时,高等专科教育同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样,也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与本科并行、侧重实际应用、有自己特色的高等教育。但是长期以来,高等专科教育总是依附于本科教育,几乎一直处于“本科压缩型”的状态,专科教育质量不高,对专科教育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5]。但是在当今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社会上需求量最大的还是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这也就决定了中国专科教育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总之,专科院校的建设对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就目前看,在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官方权威的专科评价体系存在,虽然网络和民间有各种版本的专科学校排名存在,但是其指标体系和数据来源都无从查证,其排名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存在各种质疑。在民办专科院校方面,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校友会网这两大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都曾在民办高校评价中有所涉及,但是对于普通公立专科院校的评价,在国内仍非常罕见。
(二) 评价的意义鉴于此,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在长期积累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部2011年5月23日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的独立学院(310所)和普通公立专科院校(973所)进行了全面系统、客观公正的科学评价,以期为各高等院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积极有益的比较信息,为广大考生选择恰当的学校提供必要的参考。
1. 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定量依据信息是管理的基础和决策的依据。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教育管理部门必须首先掌握全面、系统和充分的信息。而通过对独立学院和普通公立专科院校自本科到专科教育的系统评价,不仅全面收集了所有培养单位各个方面的原始数据, 而且通过评价获得了大量的比较信息、评价数据和结果,为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和依据。
2. 为高校管理发展定位提供参考辅助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各级院校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往往是部分的、局部的,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弄清楚国内外的教育动态、其他培养单位的发展状况,以及自己所处的准确位置。而通过对同体系内高校的全面评价与比较分析就能为他们提供各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和定位信息,有利于各高校发挥比较优势、找出问题和差距、明确改革方向,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的全面发展。
3. 为广大考生择校求学提供报考指南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参差不齐,尤其在口碑不一的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中的质量问题更为突出。然而广大考生和家长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对这些学校的真实情况缺乏科学的认识。而评价中心团队针对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所研发的学校排名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为那些一流本科落榜、在三本和专科寻路的,急于获得而又难于获得相关信息的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评价和选择恰当高校的指南性工具, 使其在选优择校方面能够获得充分而准确的评价信息。
4. 为中国大学本科教育评价提供有益的补充自2004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在《中国青年报》上首次发布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以来,评价中心已经连续8年开展系列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评价,每年都会发布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竞争力排行榜、中国一流大学排行榜、中国重点大学竞争力排行榜、中国一般大学竞争力排行榜、中国民办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分类型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分学科门类竞争力排行榜、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专业竞争力排行榜等201个榜单,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响。此次,我们又在此基础上创新性地研发了中国独立学院与公立专科院校排行榜,这作为本科教育评价的有益补充,对于满足社会信息需求,改进和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促进大学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独立学院与普通公立专科院校评价的思路与做法 (一) 评价的思路和原则自2004年开始,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每年都对中国大学及学科竞争力进行计量和评价,并得出一系列的排行结果和研究结论。目前,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已经连续发布了8次“中国大学及学科竞争力报告”,该系列报告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本研究中心及其研究团队也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数据。开展中国大学评价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高校的社会职能的完成情况和贡献为基本标准,采取综合评价与分层次、分类型、分地区的专项评价,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制定并严格遵循以下8项原则:(1) 贯彻国家在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正确处理管理导向与市场导向的关系;(2) 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根据办学类型确定侧重点;(3) 正确处理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4) 正确处理投入、产出与效益的关系,实行三者兼顾的原则;(5) 正确处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坚持两者同等重要,实行分类评价的原则;(6) 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的关系,适当偏重于效益的原则;(7) 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适当偏重于质量的原则;(8) 正确处理国内数据与国外数据、现实统计数据与网络数据的关系,既要两者基本对应,但又适当有所侧重[6]。在此次中国独立学院与公立专科院校评价的具体操作中,本着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秉承了这一总体的思路方针,又根据独立学院与专科院校分别的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进行了适当的方法调整,以期实现不同办学类型和层次的针对性评价。
(二) 评价的对象、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截至2011年5月23日,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 101所,其中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86所;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共计354所,其中民办成人高等学校2所,另外独立学院310所[7]。此次评价的对象便是其中的独立学院和普通公立专科院校(973所)。
在大学教育评价中,收集原始数据的工作量非常大,我们付出了大量人力和经费,建立了比较稳定、可靠的数据来源工具和渠道。与之前的本科教育评价类似,此次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评价的原始数据也主要来自4个方面:(1) 有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资料(汇编、年鉴、报表等);(2) 国内外有关数据库;(3) 有关政府部门、高校的网站;(4) 国家有关刊物、书籍、报纸、内部资料等。关于数据处理,首先对原始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处理了一些异常的数据,有的取消指标,有的则压低了权重。之后,在征求各类专家意见和我们长期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和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评价的数据处理部分作为一个新的模块,纳入了前期研究开发的《中国大学评价信息管理系统》[8],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进行了大量数据的整理、统计、计算、排序等工作。
(三) 指标体系构建在前期的大学评价工作中,本着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的原则,共建立了中国高校综合竞争力(重点大学)、中国高校综合竞争力(一般大学)、中国高校科技创新竞争力、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中国普通民办高校竞争力、本科教育专业评价6项指标体系,同时在持续的评价工作中,这些指标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共同形成了稳定的大学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普通民办高校评价也同时涉及到了民办本科和专科的共同评价,这一点与本次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评价的目的有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在原来的中国普通民办高校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分别开发了独立学院评价指标体系和公立专科院校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共涉及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和网络知名度3项一级指标及其下设的14个二级指标,具体如表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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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中国独立学院和公立专科院校评价指标体系 |
其中,生师比是指学校专任教师数与折合在校学生数的比例,是本科教学评估中用以衡量高校办学水平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自2004年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开始,《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规定普通综合类本科院校生师比在18:1与16:1之间[9]。教育部也曾对1993-2009年间的各级普通学校生师比进行过全面的统计[10],结果显示,到2009年,全国本/专科院校的生师比都开始逐渐接近于17:1,这似乎是一种师资结构渐趋合理的现象。同时,我们也深刻意识到生师比是高校办学结构中的一把双刃剑,过高和过低都不利于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在此次独立学院和公立专科院校评价中,综合考虑生师比在考察国内高校办学效益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并结合独立学院和公立专科院校的办学宗旨和发展定位,从而将生师比的优秀标准分别定义为16:1和17:1,进而对所获取的原始生师比数据进行优化处理。随后再根据指标体系对各项数据进行加权汇总,从而得到完善后的各项排名。这一点也是此次评价较以前本科教育评价的一项重要改进。
三、评价结果分析在这次中国独立学院和公立专科院校评价中, 分别从总体和地区对所有评价对象进行了系统的评价和排名,一共获得了2个总体榜单和61个分地区分类型的榜单(其中包括30个地区的独立学院排名和31个地区的专科院校排名)。
第一,在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位列前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和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排名4~10位(表 2)。在公立专科院校排行榜中,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名列前三甲,其中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多项指标位居榜首,表现尤为突出;后续排名4~10位的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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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2012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前30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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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2012年中国公立专科院校排行榜(前30强) |
第二,在独立学院方面,除了西藏,其他30个地区(省、市、自治区)都设有独立学院,其中湖北、江苏、浙江开设学校数最多,分别有27、25和22所;在该排行榜前100强中,河北省进入学校数最多,有12所学校进入,占该省总数的66.7%,其次是浙江省,有11所学校进入,占该省总数的50%,可见这两个省份在独立学院建设方面相对比较突出;湖北省虽是独立学院开设大省,但由于其中多为本科/高职(专科)并行的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省的总体排名,只有5所学校进入前100强。这是因指标体系设置不同而导致评价结果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从进入前100强学校数占各省学校总数的比例看(表 4),天津市、陕西省和广东省也都在50%以上,独立学院建设成果比较明显;而甘肃、青海、新疆、重庆等地有一定数量的独立学院存在,但却没有学校进入百强之列,可见这些省份还要进一步努力发展和提升独立学院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满足民众在三本及偏上层次的高等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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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各省市学校在独立学院和公立专科院校排行榜中的分布情况 |
在公立专科院校方面,湖南、江苏、山东、安徽开设学校数最多,分别有61、58、57和56所;在前100名中,江苏省和山东省进入学校数最多,分别有16和13所,实力相对较强,但这也与其学校总数较多有一定关系。除此以外,内蒙古、河南、湖北等地也有多所学校进入前100强,它们的专科教育水平也很值得肯定(表 4),这些省份中所进百强学校占总数之比相对较高,其中内蒙古最为突出,可见它们在专科教育层面属于“短小精悍”类型。但同时也看到,云南、新疆、吉林等地虽也有很多专科院校存在,但是其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争取在未来几年内闯入百强之列。
四、结论此次全国独立学院与公立专科院校评价是在前期教育评价积累的基础之上,从大学教育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出发,针对独立学院与专科院校的办学特点和发展定位,创新性地构建了针对这两个层面高等院校的比较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得出了许多鲜为人知的评价结果。评价过程中,大都采用客观指标和客观数据, 尽量克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力求使评价工作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排行结果显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中位列前三;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和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位居公立专科院校前三甲,其中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多项指标均位居榜首,表现尤为突出。在独立学院方面,湖北、江苏、浙江开设学校数最多;在该排行榜前100强中,河北省进入学校数最多,其次是浙江省,可见这两个省份在独立学院建设方面相对比较突出。在公立专科院校方面,湖南、江苏、山东、安徽开设学校数最多;在前100名中,江苏省和山东省进入学校数最多,实力相对较强;除此以外,内蒙古、河南、湖北等地的专科教育水平也值得肯定。
本研究对独立学院和专科院校分别进行系统综合评价,并按地区(省、市、自治区)排名,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同时我们还针对各地区的办学效益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这不仅可以得知各学校在全国和各地区的排名以及各地区在全国所处的地位,而且还可以了解各高校以及各个省之间的差距,从而为建设办学强校、教育强省提供定位信息和决策依据,有利于对各地区高等教育进行全面比较、发挥优势、明确差距,不断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总之,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此次公布的独立学院和普通公立专科院校排行榜是该中心在大学评价方面做出的又一项重要的探索和努力,希望该评价结果能对社会各界人士都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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