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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Vol. 28Issue (3): 167-178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2.04.003 RIS(文献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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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聂选华, 周琼. 国家大义: 边疆治理视阈下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研究[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8(3): 167-178.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2.04.003
NIE Xuanhua, ZHOU Qiong. National righteousness: A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ranary in Yunnan- Guizhou region in the Q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rderland governance[J].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2, 28(3): 167-178. DOI: 10.11835/j.issn.1008-5831.rw.2022.04.003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灾害文化数据库建设"(17ZDA158)

作者简介

聂选华, 博士,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mail: niexuanhua1988@ynu.edu.cn;
周琼,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文章历史

国家大义: 边疆治理视阈下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研究
聂选华1 , 周琼2     
1.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1;
2.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100081
摘要: 清朝承继并发展形成传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格局, 常平仓、社仓和义仓的发展完善, 使清朝在各省建立起集仓储和荒政为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 并在救灾实践中提升了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粮食储备和赈灾救民关乎国家安全和边疆社会稳定, 清代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整体行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较大程度上满足了云贵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 义仓建设作为多元协同参与的公共治理体系, 其内地化发展态势深化了清朝政府对西南边疆地区自然资源的吸纳和社会治理格局的重构。义仓作为清朝政府应对灾害和荒年于各直省府厅州县地方设置的粮仓, 其本质上是一种以民间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自主经管性质的救荒恤贫仓储类型和粮食储备制度, 清政府通过义仓的建设和施济, 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对西南边疆治理的深度干预。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多设置于市镇, 亦有部分建于少数民族村寨, 存仓粮食主要由地方官员、士绅及民众自愿捐置, 并在荒年通过无偿赈济的方式为灾黎提供保障。云贵地区的义仓经营管理及其灾荒赈济功能的调适与整合, 是西南边疆地区内地化进程中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样态, 为清朝政府加强对西南边疆的社会治理提供了路径依赖。清代云贵地区在从华夏边缘向民族边疆变迁的过程中, 内地化这一变迁主流成为西南边疆地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协同并进的主要驱动力。义仓建设作为清朝国家强化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底层社会对国家认同的重要途径, 是"国家在场"的"隐喻"。本文从边疆观与边疆治理的视角分析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体系的构建及其在西南边疆地区粮食安全保障和备荒救灾能力建设中的作用, 以进一步探究清朝国家治理、边疆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的丰富内涵。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是对传统重农重粮思想的体现和实践, 是清朝加强西南边疆治理的重要策略, 随着清政府在西南边疆地区统治秩序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义仓建设在灾荒赈济和西南边疆内地化的过程中提升了云贵地区基层社会的协同治理能力。
关键词: 清代    云贵地区    义仓    国家在场    边疆治理    
National righteousness: A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ranary in Yunnan- Guizhou region in the Q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rderland governance
NIE Xuanhua1 , ZHOU Qiong2     
1. 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650091, P. R. China;
2.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P. R. China
Abstract: The Qing Dynasty inherited and developed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unified multi-ethnic state.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Changping granary, social granary and the public granary enabled the Qing Dynasty to establish a social governance mechanism integrating warehousing and famine policy in each province, and in the disaster relief practice, the social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level of the frontier ethnic areas were enhanced. Food reserves and disaster relief are related to national security and border social stability. Overall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and social governanc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in the Qing Dynasty to a large extent met the needs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in Yunnan-Guizhou region, and the public granary as a public governance system of multi-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its mainland development strengthened the Qing government's absorp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reconstruc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pattern in the southwest border.As the granary set up by the Qing government in various places in response to disasters and famine years, the public granary is essentially a kind of storage type and grain storage system for famine relief and poverty relief with the participation of civil society forces and the nature of independent management. The Qing government realized the deep intervention in the governance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to a great exten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and relief of the public granary.In the Qing Dynasty, public granaries inYunnan-Guizhou region were mostly set up in cities and towns, and some were built in ethnic minority villages. The granary was mainly donated by local officials, gentry and the public voluntarily, and provided protection for victims of disasters through gratuitous relief in famine years.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granaries in the Yunnan-Guizhou region and the adjustment and integration of disaster relief functions were important aspects of state governance and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 the process of inlandization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region, providing a path dependence for the Qing government to strengthen social governance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In the Qing Dynasty, in the process of transition of Yunnan-Guizhou region from the border of China to the frontier of ethnic groups, the mainstream of inlandization became the main driving force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tate governance and social governance in the southwestern frontier region.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ranaries, as an important way for the Qing Dynasty to strengthen the national identity of the lower-level society in the southwestern frontier ethnic areas, is a "metaphor" of "the presence of the stat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rontier view and frontier govern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granary system in the Yunnan-Guizhou region in the Qing Dynasty and its role in food security and famine preparedness and disaster relief capability construction in the southwestern frontier region, to further explore the rich connot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frontier governance and grassroots society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ranaries in Yunnan-Guizhou area is the embodiment and practice of the traditional thinking of emphasizing agriculture and grain, and it is an important strategy for the Qing Dynasty to strengthen the governance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With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systematization of the ruling order of the Qing government in the southwest frontier area,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ranaries improved the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bility of grassroots society in Yunnan-Guizhou area in the process of famine relief and inlandization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Key words: Qing Dynasty    Yunnan-Guizhou region    public granary    state presence    borderland governance    

仓储是社会稳定发展的传统要政之一,嵌入式地影响国家治理与区域社会、政治变革与经济发展、荒政制度与救灾成效,并成为灾荒期间强化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义仓之设肇始于隋朝,并成为中国古代仓政体系的重要部分。清代是中国仓政制度发展的集大成时期,常平仓、社仓和义仓“三仓模式”的构建及其救灾成效斐然。义仓作为以国家名义筹建,以自主赈灾为目的的民间粮食储备体系,不仅具有备荒救灾之功用,而且还扮演着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角色,因而成为清代展示国家救灾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特殊视窗,备受中外学界关注。从整体上看,学界关于清代义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义仓与社仓的关系、义仓建设实践、义仓功能发挥以及义仓与地方社会等方面,传统荒政视域下义仓个案探究主要涉及直隶、山西、广东、江西、湖北、湖南、新疆、贵州和云南等省,相关研究为系统讨论区域性义仓建设及协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和方法借鉴。

本文将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置于清朝政府对西南边疆地区的经营开发和协同治理这一整体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认识到清代义仓是地方仓政体系的重要形式,其实质是区域社会专门用于赈灾救荒的备用仓廪,义仓民捐民办的特征体现了边疆治理和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自主性与公共性。“边疆治理的本质与核心在于将国家主权的意识植根于边疆各族民众之中,形成广泛认同的社会心理”[1]。边疆作为国家主权的地理边界区域,是国家主权和边界的地理界线,在强化国家治理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和发展是清朝国家权力依托“国家治理”“边疆治理”自上而下地推进西南边疆与中原内地一体化和“国家化”的整合过程,地方士绅积极自主捐建和经营管理义仓的“地方性叙事”,在强化云贵地区底层社会对国家认同的同时,亦丰富了西南边疆地区荒政制度和仓政体系健全完善进程中“国家叙事”的内涵。

一、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的国家在场

清代义仓与常平仓、社仓相辅而行,是仓政体系和备荒善政的重要组成,对国家边疆治理和区域社会备荒救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实践,为地方士绅及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空间场域,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清政府在西南边疆的社会协同治理能力。

(一) 义仓的筹建与发展

常平仓、社仓和义仓是清代仓储的基本类型,“由省会至府、州、县,俱建常平仓,或兼设裕备仓。乡村设社仓,市镇设义仓”,此外因军事镇戍和食盐专卖之需,还于“东三省设旗仓,近边设营仓,濒海设盐义仓”[2]。“经国序民,正其制度”[3],赈灾救荒的“义仓”建设是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义仓的制度规范及其地方实践,为清朝加强边疆治理提供了条件。康熙十八年(1679),康熙帝提出建设义仓的方略,雍正四年(1726)两淮盐义仓的建设是义仓冠名之始。此后,义仓建设被视为备荒善政。嘉庆六年(1801)议准:“各省社、义二仓粮石,俱系民间捐储,以备借放。今社仓既已奉旨归民经理,所有义仓即照社仓之案,一律办理”[4]99。嘉道朝后,义仓“广积储而备灾荒”的功能被破坏。同治六年(1867)奉上谕:“著各直省督抚即饬所属地方官,申明旧制,酌议章程,劝令绅民量力捐谷,于各乡村广设义仓”[5]。由此可知,义仓建设始终备受清朝帝王重视,义仓储粮供村镇赈灾之用,是清政府赋予的主要机能。

① 按雍正四年(1726)奉上谕:“今众商公捐及噶尔泰奏请解部之项,共计三十二万两。著将二万两赏给噶尔泰。其三十万两,可即为江南买贮米谷、盖造仓廒之用。所盖仓廒,赐名盐义仓”。参见: 《清世宗实录》卷40,雍正四年正月乙巳条。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命”,云贵地区地瘠人稠,户鲜盖藏,境内跬步皆山,且少有外来商贩,偶遇水旱,遂致米粮匮乏,青黄不接之时,粮价抬高,仓储建设和粮食储备对于云贵两省救荒活民至关重要。康熙六年,云南临安府建水县知县李滪建设义仓五间,康熙三十二年,贵州黎平府开泰县设立义仓,此即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的开端。云南楚雄府山险地瘠,无通津大川足籍资于泛运,亦无富商巨贾可劝捐于临时,因地处冲要,土著和客民交错杂居,倘若遇到饥荒,隐患尤多,“官司土者,不亟于建仓积谷之图,为思患预防之计,其何以备荒歉、拯穷黎、定人心、弭时变” 。楚雄府义仓建在南城三皇庙,道光十九年(1839),“知府张敟率文武官绅、士民捐资积谷千石备荒” 。道光二十年,贵州大定府知府姚柬之以一千五百石买地兴建义仓,“计本城仓六间;大有里上五甲鸡场仓四间,大有里下五甲以那戛然仓四间;仁育里双山仓三间;义渐里、瓢儿井仓五间;悦服里上五甲、羊场坝仓四间,悦服里下五甲黑铁马场仓六间;乐贡里五甲六龙仓二间;嘉禾里上五甲虎场仓五间,嘉禾里下五甲牛场仓三间”。咸丰十年(1860),云南回民起义导致楚雄城陷仓毁,义谷颗粒无存。光绪四年(1878)夏,楚雄雨泽愆期,诸长吏走祷不应,米价倍增,积谷备荒乃救荒第一要政,虽然知府陈灿发布捐谷之令,但此时已无款可筹,未有民众响应。至光绪十年,陈灿于府城南街协署新建和丰义仓,并从“马龙厂铜务项下筹获银五百余金”,购买四百市石谷存仓,以此作为倡率,后有城乡殷实之户捐谷五百市石零,义仓储积极约千石之数。陈灿督率建设的楚雄和丰义仓经始于光绪十年六月初六日,落成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三日,共建仓廒五间、住房三间,并砌筑围墙以资守护。陈灿还与诸绅议定义仓管理章程,立案刻石,以期经久无患。

②(清)陈灿:《新建和丰义仓碑记》,宣统《楚雄县志》卷11《艺文述辑上》。

③ 参见:宣统《楚雄县志》卷3《建置述辑·官署》。

④ 参见:民国《贵州通志》卷11《建置志·公署公所下》。

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从康雍乾时期的探索起步,到嘉道时期的缓慢发展,再历经光绪朝的短暂复苏,在地理空间上呈现出差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康熙朝至乾隆朝,云南义仓建设主要分布于滇中、滇南及滇西地区,期间义仓规模不断扩大。此时的贵州义仓兴建仅限于黔东南边远地区的黎平府,其他府属地方直至乾隆末期亦未开展义仓建设。嘉庆朝至同治朝,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整体上呈现出缓慢发展的特点,义仓建设远远落后于常平仓和社仓,但地理空间范围内的义仓建设数量不断增加。道光七年,安顺府知府庆林劝谕士民捐建义仓于城南馆内,额贮义谷二千四百石,至咸丰朝,安顺府贮藏“义仓谷六千四百一十石有奇” ,府属郎岱厅、归化厅、永宁州、普定县、清镇县、安平县等地亦于道光朝开展义仓建设。咸同时期,云南回民起义和贵州各族人民大起义导致三仓建设被迫中断,云贵义仓的发展因此停摆。至光绪朝,云贵地方趋于静谧,鉴于常平仓和社仓衰败,官府要员积极倡建义仓,地方士绅亦踊跃捐输,义仓建设出现复苏的景象,并由云贵府厅州县治所或市镇延展至屯堡和村寨。例如,清光绪五年,贵州镇远府台拱厅同知周庆芝奉文通饬城乡五区汉苗军民先后捐谷一万零九百余十京石(每石实重九十六斤),分储于厅城及东乡寨、交架寨、番招寨、苗疆寨、五坌寨、内寨、川碉寨、稿午寨、新寨、汪江寨、台盘寨、水牛寨、施硐口、黄泡寨、报效寨等村寨。据统计,台拱厅十四个村寨共建有义仓五十五间,实际储存义仓谷共一万零九百五十石八斗,村寨义仓建设成效显著。

⑤ 参见: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⑥ 参见:民国《贵州通志》卷11《建置志·公署公所下》。

⑦ 参见:民国《台拱县文献纪要》。

清代云贵地区的常平仓、社仓和义仓建设与内地几乎同步,义仓筹建及其防灾救灾的自主性凸显出清政府对社会底层民众生存权利的重视,义仓存储用以扶危济困彰显了政府对生命的关怀。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渐进式地推进西南边疆与内地的行政治理归一,义仓建设的民捐民管,使西南边疆社会凝聚力增强,并成为边疆社会内地化的重要表征。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的本质是清政府出于巩固边疆社会治理而施行的王化政策,在云贵地区复制中原内地的荒政制度和仓政体系,使西南边疆地区的民众在“王化”和“教化”的推动下进一步加深对国家政治制度的高度认同。

(二) 义仓的整顿与管理

云贵地区处于清朝的边缘地带,在政治层面和地理空间上具有特殊性。清代云贵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其有效治理是清政府实现“善治”的重要基础。在不同空间单元和时间维度上,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曾出现过系列弊病,地方官府和士绅积极整顿,通过优化义仓管理方式促进西南边疆粮食资源的流动和整合,以提升边疆地区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精确性。

地方士绅是区域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并在边疆治理中发挥着“枢纽型”的作用。清代义仓由地方士绅管理是各省府厅州县地方官的共识[6],并在云贵义仓筹建和管理的各环节得到检验。康熙二十七年,云南临安府阿迷州乡贤教授杨培置办义仓于州城九天阁,义谷额贮京斗租二百石,“详明上宪委士轮管,年终散给孤寡盐米” 。道光三十年,东川知府汪之旭率府城绅民捐资新建义仓四楹十二间,城乡殷实之户捐米谷四千京石,以作防备旱涝之储蓄。咸丰六年,东川府地方变乱,存仓粮石耗尽。光绪三年,知府李衍绶筹集办赈余款,“复率閤郡倡捐买腴田百余亩,收租存贮,交绅粮轮流经管” 。嘉道时期,清政府再次对义仓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嘉庆六年议准:“各省义仓,听民间公举端谨殷实士民二人充当仓正、仓副,一切收储出纳事宜,责令经理”[4]99-100。道光二十八年,道光帝谕令:“如乡村有愿立义仓者,地方官尤当劝捐倡办,不准官为经理,致滋流弊”[7]。同治六年奉上谕:“著各直省督抚即饬所属地方官绅申明旧制,酌议章程,劝令绅民量力捐谷,于各乡村广设义仓,并择公正绅耆为经理,不准吏胥干预,该督抚等务当实力奉行,不得视为具文,通谕知之”[5]。云贵义仓管理亦遵定制,义仓由民间推举仓正、仓副各一人,全权负责义仓收贮和出纳事务。贵州镇远府台拱厅的义仓委派“仓正、仓副各一人管理” 。云南楚雄府新建和丰义仓的管理,“其仓谷择绅士之殷实老城者,按年经管,官吏不得侵扰需索”,每当新旧绅管轮流更替,仓正、仓副皆需各具册结上报,官府派人稽查存仓粮石,以防止侵蚀和移挪。

⑧ 参见:嘉庆《阿迷州志》卷3《义仓》。

⑨ 参见:光绪《东川府续志》卷1《积贮》。

⑩ 参见:民国《台拱县文献纪要》。

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义仓仓廒筹建和存仓粮石的补充需要官绅协同推进,同时也需要荒政制度施行和义仓建设红利的下沉,以驱动云贵地区义仓存储粮食资源的赋能。清代义仓的经管,“其要在地近其人,人习其事,官之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故守以民而不守以官”[8],因而官府和士绅在义仓管理章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弊病进行了规避。道光十五年,贵州安顺府永宁州知州黄培杰劝众绅士捐资建义仓五间,“并发募役白坟田、本城邓凯田、北口庄田、叶姓田共四分”归入义仓,每年实收净谷收九十石,委任值年膂长经管,义仓章程规定:“经管义仓谷石,遇新旧交接盘量时,每百石准开谷耗谷六斗,庶经管人不致畏累不前,倘此外再有折耗,惟经手人是问” 。道光二十一年,署兴义府知府张锳莅任后,洞察义仓管理成败,筹集并增置“义仓谷五百石有奇”,以备不虞。至咸丰朝,义仓积谷共“十五万石有奇,千仓万箱,积储充裕” 。至道光三十年,兴义府义仓谷尚积存银一千二百两,张锳既恐官亏,亦虑绅挪,于咸丰元年与府城士绅商议并酌定义仓章程,将前项银两发交两家典商生息,各典商发银六百两,每月一分二厘生息,规定其息银于年终由典商各买谷一百石交存义仓,“不得交银入官,亦不准交银于绅士,其本银并不准官绅挪动,若官欲提银、改定章程,非集閤城绅士二十人以上,不准该商擅付,倘违约滥付,即著落该商赔补” ,张锳督饬首士张国华、夏从先遵章办理,以使义仓谷石愈积愈多,以图防备荒歉和赈济庶民。

⑪(清)黄培杰:《新设义仓碑记》,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⑫ 参见:咸丰《兴义府志》卷29《经制志·积贮》。

⑬(清)张锳:《酌定义仓章程札》,咸丰《兴义府志》卷29《经制志·积贮》。

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是“中心”与“边缘”、“内地”与“边疆”在地域结构和社会秩序领域实现流动及整合的结果,透过云贵义仓建设的空间关系和历史序列,清朝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的社会意义在中国历史的整体性中得以凸显,无论是从边疆窥探中心,抑或是从中心审视边疆,西南边疆社会“拥有主动参与中国历史的能力,而且事实上它就是中国历史演变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9]。清朝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之间有着相同的宏远目标,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旨在应对边疆特殊的环境灾害和社会危机,尽管其义仓建设与中原内地的义仓规模具有较大差异,但难以从本质上掩盖边疆内地化和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的意涵。

二、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的实践路径

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和发展突显了“大一统”观念和“善治”思维下地方士绅与官府商洽的公共价值诉求,义仓的筹建、兴复和整顿提升了清朝国家治理的权威性,义仓储积亦彰显了地方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并促进了西南边疆治理体系的完善。

(一) 捐置义仓粮石

云贵地区作为清代国家边疆治理的战略前哨,“是一个具有重要地缘政治价值和承载国家发展战略意图的特殊区域”[10]。在清代“以农为本”思想的影响下,云贵地区不断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基层社会治理,为云贵两省义仓的筹建提供了制度依赖。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在云贵地区的施播,使该地区的各族人民信奉遵道秉义和行善积德的道德规范,积极捐盖义仓和捐粮赈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义仓是民间应对自然灾害的主要自救措施[11],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兼具灾害风险防范、日常生活储备与社会协同治理的功用,义仓存储主要由民间自行捐输、自主管理,官府加以监督,从而保证了义仓建设的独立自主性。

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存储所需粮食主要源于地方官员个人倡捐、地方士绅和其他社会力量踊跃捐输,是“义仓属于典型的地方事业”[12]的具体体现。康熙二十七年,云南阿迷州置办的义仓存储,有乡贤教授杨培之子训导于朝,捐杂费租二十二京石,“孙天与又捐租一十九石四斗,贡生廖乌柱捐租六京石六斗,知州张大鼎增租一十京石,署州李玉溪暨子庆余捐银五十两典租协办盐米” 。康熙六年,建水知州李滪普施善政,捐金营建义仓五间于燃灯寺侧。同时,李滪还用义田所获租谷缴纳秋粮和条银等税,“所余租谷年终舂米,悉以济贫,且捐俸数金,买备盐炭,并给贫民。又恐贫民众多,为惠不均,责令乡耆每岁开列郡中鳏寡孤独之数,俾照数给米,得以均平” 。有清一代,为使士绅、富民乐于捐粮,清政府议定:“各省义仓,由殷实商民捐谷存,既应量予奖励”[13]。道光年间,贵州安顺府除在府城南馆建有义仓外,还于罗者寨义仓三间,其仓粮系道光六年“武生张彪捐谷一百二十五石(京石),武生尚惠中捐谷一百七十五石(京石)”贮藏。安顺知府庆林将两位武生捐谷建仓义举向贵州巡抚嵩溥奏报,得以“各赐匾以奖之”

⑭ 参见:嘉庆《阿迷州志》卷3《义仓》。

⑮ 参见:雍正《建水州志》卷11《艺文·重修义仓碑记》。

⑯ 参见: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地方士绅是“中国政治中极重要的人物”,由士绅组成的“无形组织是一条自下而上的无形轨道”[14]。“大规模的社会重建为地方士绅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极好的机会”[15],清代云贵地方士绅在义仓建设和经营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并在建仓过程中形成地方官府倡导、士绅自主兴办、基层社会协同管理和官方监督运行的模式,体现了西南边疆共建共治共享过程中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和价值向度。清朝“大一统”国家的建构及实践对西南边疆基层社会的“乡绅自治”提供了重要支撑。从历史的维度来看,乡村士绅一直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格局中的重要组成,是边疆地区基层社会得以实现自治的主导力量。云贵地方士绅通过积极倡导并开展义仓建设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为国家权力在传统农业社会领域的强化以及“家国同建”地缘性网络格局的形成提供了条件。清代云贵义仓的建设是“乡绅自治”的重要体现,地方士绅主导并参与义仓建设,在强化边疆对中心认同的同时,还为国家治理能力在地方的柔性延伸创造了条件。

在施坚雅看来,区系空间制度同时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透视点和相遇点,“国家与社会不是对立的,而是在社会空间上互相兼容、密不可分的”[16]。西南边疆地区在国家共同利益实现的进程中,以云贵义仓建设为内容的仓政体系促进了国家认同场域的构建,并形塑了“天下同治”与“底层认同”[17]多维互动的价值空间。清代国家治理结构体系中边疆治理的终极目标是“保持边疆人的中国规范”[18],以促进西南边疆社会与中原内地社会一体化。清朝国家治理的疆域特征与云贵地区融入并服务于内地中心利益格局的形成,为云贵地区形成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认同提供了条件。

(二) 置办义田积谷

义田(又称宗族义田、族田、公田、义庄田),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宗族集体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封建宗法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既是地方宗族组织敬宗收族的一种手段,也是历史上民间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清代是义田发展较为成熟的阶段,彼时义田不仅是族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是包括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乡族,甚至还有以业缘为纽带的行业集团等基层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地方社会以义田为基础兴办的社会救济、慈善和教化事业,“维护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稳定,延缓了社会的阶层分化和职业分化”[20]。清代官捐义田、民捐义田、商捐义田、诸生捐义田以及僧捐和义节之妇捐是地方社会义田发展的重要形式。从清代义田的功能来看,其设置是地方官府和士绅阶层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的积极行动,因而清代义田超越了家族自救的作用,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承担起基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供给的作用,并在较大程度上扮演着基层社会慈善机构的角色。

义田是清朝地方政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化细胞,因为“义田的兴办不仅仅是官商富人的小恩小惠,不仅仅是地租余额的转化,而是社会各阶层人们为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各自所作的努力”[21]。在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过程中,地方士绅乐于捐置义田积粮,丰富了仓粮的捐积路径和形式。云南临安府建水州义仓始建于明朝,其功能为备凶荒和赈孤贫,义仓储积重要来源的义田因遭遇寇变而废弃。清初期,士民刘焕山与知州李滪共同商议疆理义田之计,“其经理出入钱粮、仓房、田亩、坐落源流,以及散米盐多寡之数,俱载碑记册籍,百年来诸先辈接踵经营,或捐产,或以费余置田” ,旨在恢复义仓。置田积谷,是扶危济困的重要举措,清代云贵地区义田之设,功甚大,泽甚远。康熙年间,云南琅井提举沈鼐目睹地方无田可艺,以卤代耕,井民米谷仰给邻土,倘遇年荒,则嗷嗷待哺之众无以为生,他积极权宜义仓储积和赈救之策,欲捐俸买置数十亩田以备丰凶,但终究未能实现。乾隆二年,琅井井生江自潇捐施琅井河头甸心河旁义田一分,随田秋粮九升,永入义仓备赈。井民王时雨之妻袁氏勤苦省用,积银四十年,于临终时嘱咐其亲属交官买置义田一分。乾隆二十年,琅盐井“李崇仁捐银买到王兴儒民田一段坐落学前,其租送入义仓,官纳秋粮三斗二升” 。以上琅井地方士民所捐义田租谷,俱经归入义仓后散给穷民,使义田和义仓备荒赈济的功能得到发挥。乾隆三十八年,卢大方伯莅任琅井,他洞悉琅井情苦,“即捐己所有,以济琅之所,无手批命,置义田以恤贫乏” ,义仓的赈济功能不言而喻。

⑰(清)傅为詝:《义仓册子序》,雍正《建水州志》。

⑱ 参见:乾隆《琅盐井志》卷1《建设·惠穷仓》。

⑲(清)沈鼐:《琅井义田碑记》,乾隆《琅盐井志》卷4《艺文·记》。

义仓、义田与义谷共同构成了清代云贵地区仓政的网络结构。清代官方主导的仓储经营成效不彰及其运行所面临的困境是清代仓政走向颓败的重要因素。但需要认识到,尽管“传统仓储‘以仓养仓’式自我增值的缓慢,也不能抹杀其在特定救灾时期的巨大贡献”[22]。清代云贵地区义田的置办和义谷的捐积,持续推进了义仓建设的整体进程,丰富了清代国家边疆治理体系下仓政的内涵。云贵义仓建设及其协同治理作为清朝荒政制度和仓政体系指导实践的工具,有效促进了义仓应对外部环境变迁的能力和水平。贵州安顺府永宁州有“义仓内义田四分,每年收京石谷一百六十石,实止收九十石。除将三十石给经管首士作为晾晒风搧及看仓捡漏盘量等项人工食外,余存谷一百三十石归入义仓收贮。”此外,永宁州义仓章程还规定,每年义仓原贮额数、收获义田谷数及经费多寡,应逐条登记于簿籍,每逢新旧经管人接替时,“禀请学正地方官眼同核算,照数盘量,以免弊混,所有盘量经费,亦即于义田谷动支” 。义田作为义仓建设的重要来源及助贫济困和赈灾救民的慈善模式,推进了清代仓储体系与嵌入式国家治理的有效实现。

⑳ 参见: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清代西南边疆治理场域的形成,其实质是国家在场的重要体现。云贵义仓建设的国家在场和地方士绅在义仓筹建过程中社会身份、社会地位的确立,强化了中心与边疆的纽带作用。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遵循“在地化”的原则,义仓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绅民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和官府监督模式的形成,彰显了清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地方官府对基层社会进行微观管理的角色和功能。

三、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协同治理成效

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是驱动西南边疆与内地同治的重要基础,义仓筹建过程中的民捐民办、士绅经管和官府监督是云贵地区加快内地化进程的助推手段。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及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制度化,促进了基层社会互助能力的提高,义仓备荒救灾功能的发挥提升了清朝边疆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效应。

(一) 义仓的安贫保富功能

仓以义名是为劝善,是所谓捐富益贫之道。“以丰备歉、防患于未然的仓储制度是中国古代民众实施救灾的独特创造”[23]。义仓建设本意在于解决灾民缺粮问题,尽管其救济效果较社仓不甚明显,但无偿赈济和借贷在一定程度对缓解灾情起到辅助作用[6]。云南临安府石屏州建有旧南关铺义仓共十五间,“原系判产变价,令州绅士协议公出银二百两,买置义仓贮谷,为合州赈贫之用” 。康熙二十一年,石屏州署学正杜友白具详仓情,知州王光鼎批准将其永作义仓。据《石屏南义仓碑记》记载,王光鼎于乾隆六年莅任石屏知州,时值大师复滇,军需孔亟,凡兴利除弊及有裨于地方者,未有时间顾及修举,恰好有学博圣仙杜君率通郡绅士登堂请求兴建义仓,并称:“数年来兵连祸结、加征科敛,不独本地之贫困,失业者无所借资,即四方之流离。兹土者,亦安所仰给,曩有义仓、养济院二处稍赈济之。……今幸有八里原买庄房一所,住址南关,其地颇余,清从斯举,以垂德政”。王光鼎遂允众士绅之请,并劝之曰:“凡事每以义兴,必以义继。惟愿屏之父老始终不二、常变不渝,守一义以为归,扩而充之,以相勉于善,庶不负今日建置美意” 。道光十四年,贵州安顺府境内大饥,“知府经武济、普定县知县张瀚中粜义仓米以济之” 。光绪五年,贵州黄平州始置义仓,贵州巡抚林肇元“通饬各府厅州县筹办义仓谷,以备歉荒,各贮各堡寨,州属绅民自是年捐集起,共存京斗义谷一千六百二十二石九斗二升” 。清代义仓之设,一以备荒,一以济贫,此为清朝历代帝王推行仓政和荒政的要务,并在云贵地区得到推行。

㉑ 参见:乾隆《石屏州志》卷2《建设志·仓库》。

㉒(清)王光鼎:《石屏南义仓碑记》,乾隆《石屏州志》卷2《建设志·仓库》。

㉓ 参见: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㉔ 参见:《黄平县志》卷19《食货志中·积贮》。

劝建义仓能达到安贫保富的目的。道光十四年,贵州大定府穷民饥乏,草根、树皮被灾民掘剥殆尽,甚至出现卖男鬻女的惨象,流离四方的难民不足以自瞻,父子、兄弟、羸老、孤幼枕藉而死者尤不可胜计。大定知府张志咏认为,灾荒期间贫者多有失所,则富者亦难自存,“本府念切民依,恒思为齐民筹备荒之计,非建设义仓不为功”,他呼吁閤郡绅士、商贾、军民人等知悉灾情,并号召“各里有力之家,于人烟稠密、形式高阜之处建造义仓,捐谷积贮,以本里之蓄济本里之饥”,他认为,“年丰人乐之时,各出羡余,量力捐助,众擎易举,有备无虞,庶几贫富相安,丰歉有恃” 。道光十八年,张志咏劝建义仓,他会同署知府徐鋐、分巡贵西兵备道周廷授各输粟五百石以为倡导,“绅民、土目、夷佃共捐谷一万四千二百五十三石” 。张志咏还声称,仍俟义仓谷石捐有成数,将予以申详奏请议叙,藉此谊敦桑梓踊跃捐输。咸丰朝,贵州安顺府永宁州“郡邑皆有义仓,丰年劝民捐粟,择乡里之诚实者司之,岁歉则贷之于民”,是救荒济民之良法。安顺府永宁州知州黄培杰认为,义仓的建设,“顾或有疑之者,谓丰年捐粟之人,富者为首,歉年贷粟之人,贫者居多,是损富益贫,于富民为未便,不知贫民者,富民之所恃,以为耕凿,以为贸迁,以为守御者也。向使世无贫民,必无以安富民矣” 。义仓建设安贫保富、损富益贫的效用略见一斑。

㉕(清)张志咏:《劝立义仓教》,道光《大定府志》卷51《文征二·条教第三》。

㉖ 参见:民国《贵州通志》卷11《建置志·公署公所下》。

㉗(清)黄培杰:《新设义仓碑记》,咸丰《安顺府志》卷50《艺文志》。

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具有赈济、平粜和借贷的功能。光绪五年,贵州台拱厅建立的义仓章程规定:义仓实行“每年夏放秋收,遵章二分行息,藉资弥补折耗、修正仓厫及各仓正副大食、笔墨公用” 。光绪年间,云南楚雄府新建和丰义仓的章程规定:义仓存储“春借秋还,每年取息二升,所以给籽粒滋生息,并耤以推陈出新”。光绪十八年,东川地方歉收,“知府萧凤仪开仓平粜办赈,存仓谷米仍复用完” 。光绪四年,贵州布政使林肇元通令贵州都匀府八寨厅所属地方筹备义谷,以备凶荒。台拱同知朱寿萱奉令劝谕百姓量力捐输,每收谷一挑,捐二升或一升不等。其间,有同知孙家鼐捐得谷三千余石,官府将其捐纳姓名注册,“建仓于各捐输地方贮藏,择殷实而有行义者掌之,春夏借与乏食贫民,秋冬照数偿还,皆照例奉行。考其散放取息,其始以一斗为限,其后有增至二斗或三斗者,其息谷用途以修仓及仓正副工食。属于十一堡者,由卫千总提取息谷,制造军器” 。贵州永宁州义仓章程规定:“义仓专为救荒而设,新年岁小歉,酌减市价五分发买,存七粜三,不得尽行变价,如遇年岁大歉,按时价酌减,以七分平粜,三分煮赈,务使无力穷民均沾实惠”

㉘ 参见:民国《台拱县文献纪要》。

㉙ 参见:光绪《东川府续志》卷1《积贮》。

㉚ 参见:《八寨县志稿》卷22《仓储》。

㉛ 参见:咸丰《安顺府志》卷26《经制志·积贮》。

西南边疆治理在清代帝国之治下承担着维护边疆稳定的重要历史使命,云贵地区义仓的运行和管理、义田的置办及义谷的捐积,维护了清代国家疆域的整体性并提升了边疆与内地一体化的程度。清代国家治理效能的发挥和云贵地区内地化进程的加快,缩小了清代中原腹地与西南边疆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鸿沟,云贵义仓建设的成就表明,西南边疆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重要组成,义仓建设中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和特殊存在的边疆治理客体与环境,通过推动西南边疆内地化进程助力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

(二) 义仓协同治理的成效

清代云贵义仓的建设历经初期萌芽发展、中期停滞徘徊和后期蓬勃复兴三个重要阶段,义仓筹建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表明其符合清代西南边疆治理的客观需要,并在云贵地区的备荒救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清政府在西南边疆治理实践中形成了“以中原文化之礼仪观念教化四方”“以中原文化之政令法律统一四方”[24]的边疆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方略,“国家对认同的选择性制度化对整体社会和国家的动力有着非常重要而间接的影响”[25],云贵义仓的建设发展及其备荒救灾功能的延续,是西南边疆社会与国家政治共同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清代云贵义仓建设作为“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26],对国家疆域内人、事、物的组织与规范,是国家政治共同体内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得以实现与发展的现实保障,也是国家疆域内民众关于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制度性素材。

协同治理体系构建的核心是中心与边疆的互动关系,也是边疆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关键所在。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的协同治理,是国家治理方略的拓展,从宏观上描绘了边疆与中心命运与共的共生图景。清朝历代帝王秉持“天下至中”的理念,将边疆视为落后甚至是蛮荒的化外之地与异域空间,通过完善荒政制度和仓政体系,提升了云贵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这一进程是云贵地区“内地化”的重要实践步骤。清朝西南边疆社会治理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文化现象,天下同治与底层认同的区域社会治理结构,塑造并强化了边疆地区基层社会对国家的认同。毋庸置疑,清代西南边疆治理和国家治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张力,国家治理所获成效帮助边疆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得到区域内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响应和普遍支持,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将国家治理视为命运与共的政治顶层设计,并对国家的统一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边疆是国家疆域的一个特殊部分,边疆是国家的边疆,国家既是边疆的主体,也是边疆治理的责任主体[27]。清朝政府作为西南边疆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在边疆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着主导力量和推动者的角色,云贵地区的地方官府作为边疆治理的具体实施者,负责国家治理策略的传导和推行,并尽可能地动员地方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继而构建起完整的边疆治理结构,并使边疆治理的效能实现最大化。清代云贵义仓的建设形成了官绅倡建、民捐民办、官府监督的多元协作的协同治理模式,促进了清代国家治理、边疆治理和云贵地区基层社会系统相关利益主体的协同性,义仓建设在促进区域社会资源精准、高效配置的同时,亦推进了义仓救灾备荒功能的发挥。

清代帝国之治在维系国家疆域一体化的进程中,亦促进了西南边疆地区的内地化,清政府在西南边疆治理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推进边疆开发、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使边疆地区逐渐融入国家治理的体系和国家整体的发展进程。尤其是荒政制度和仓储体系的完善,实现了国家对边疆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政府对西南边疆生民的关怀彰显的是国家大义,收获的是边疆底层民众对帝国政治制度的认同和国家治边方略的支持。“边疆治理既要解决国家政治制度与边疆的公共生活的关系问题,又要处理边疆与国家腹地的关系问题”[28]。清代云贵地区义仓建设主体结构的多元化,使云南和贵州的基层社会治理走向多元共治,义仓建设的制度化与西南区域社会治理和公共秩序的衔接,促进了西南边疆与中原内地的有机联系,与此同时,云贵地区与毗邻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了清代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的协调性。

四、总结

清代督抚制度的施行,推进了西南边疆管辖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落实,并且排解了清朝“大一统”整体发展进程中云贵地区被边缘化的风险,使西南边疆的治理体系得到优化。清朝政府为加强对云贵地区的社会治理,在改土归流后相继推行垦荒拓殖、作物引种、开矿冶炼、仓储建设和文化宣教等策略,并通过政区建置和疆域调整促进对云贵地区的开发和治理。清政府仿照中原内地在西南边疆地区推行义仓建设,义仓备荒救灾功能的发挥使西南边疆行政体系内地化进程不断加快。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关涉国家政治制度及其价值体系对西南边疆地区的形塑,云贵义仓备荒救灾功能的发挥体现了荒政制度、仓储制度以及其他中原文明制度的特征。中原文明向云贵地区的渗透,是清代国家边疆治理方式不断得到创新和实践的重要驱动力,云贵义仓建设的内地化表明,西南边疆与中原内地共同进入到国家政治制度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体化的整体格局中,义仓建设和发展使中心与边疆、国家与社会、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实现调整,西南边疆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的始终“在场”和地方社会力量的从未“缺席”,提升了云贵义仓建设及其协同治理的成效。

清代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整体行政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较大程度上满足了云贵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义仓建设作为多元协同的公共治理体系,其内地化发展态势深化了清政府对西南边疆地区自然资源的吸纳和社会治理格局的重构。随着清朝政府在西南边疆地区统治秩序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国家治理、边疆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使清朝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的关系逐渐形成“中心—边缘”的结构,这对清朝加强云贵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清代帝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地方士绅相应成为乡村自治的真正参与者和行动者,这种基层社会治理行为模式以较低的社会成本获得了显著的成效,从而促进了地方社会的善治。从实践层面来看,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建设及经验,对当代西南边疆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资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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