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于探索和解决中国城市发展的根本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1]420、“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2]、“顺应城市发展规律”[3]、“要像绣花一样”[4]治理城市等关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城市发展与治理的新理论和新思想。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5],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6]。以人民为中心的城镇化是新时代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要求,对助推新时代城市发展与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目前,学界围绕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展开了一系列研究,其研究维度有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提出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时代路径[7];二是剖析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堕距问题等现实困境及其应对策略[8];三是通过对城市治理质量的多维认知与解读,探寻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评价、管理及其发展等问题[9]。在学界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力求回到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的原初语境,系统阐发其理论视域及哲学意蕴,为实现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为分析与解决当下城市治理现代化问题找到理论框架。
二、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然选择 (一) 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开启第二个百年新征程的应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勾勒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画卷,成为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及中国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报告宣告我国在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基础上、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于此,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立足于第二个百年新征程,抓好城市治理并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就成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与关键,成为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应然要求。
马克思在其城市批判思想中认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生产力优于农村。城市建设与发展是与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一致的,要尊重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性及其发展要求,既不能超越应有的发展阶段,也不能照搬他国的治理经验。首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新时代现代城市也在不断地向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深入转型,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城乡发展仍然不平衡,农村发展仍旧不充分,还有大量的刚刚脱离绝对贫困的人口;城市体系发展水平高低不一,部分城市已经处于国际水平,但另一些城市发展还很滞后。这是基本国情,也是一切经济社会发展及治理的出发点。其次,发挥城市的生产力优势的基本方向不能改变。马克思在其城市批判思想中指出,由于生产要素、人口和消费等相对集中,城市具有相对农村更高水平的生产力。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准确把脉现代化城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牢记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提升人民对城市治理的认同度,加强城市治理的科学化与体系化,增强和打造城市治理的规范化与智能化,下足城市治理的“绣花”功夫,筑牢城市治理现代化体系的物质基础,继续发挥资本和现代城市的优势并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促进现代城市生产与人民的发展。再次,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谋划现代化城市网络治理方案。通过城市网络建设,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及大数据,带动乡村发展,使城市和农村居民共享发展红利。而要带动农村发展,就要重视科学和技术赋能治理,创建数字化智能技术体系,打破农村的分散经营和非规模经济的现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要在农村形成新的城镇点,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形成现代化城市网络治理和模式创新,强化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总之,上述这些具体举措和实践路径,凸显了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视域下我国城市现代化的治理效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开启第二个百年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二) 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国社会发展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第一个百年目标;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第二个百年目标。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之需与时代之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纲要》中被列入“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的内容,且在“四个全面”新的战略布局中位居首位。这更加丰富和凸现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涵,明晰了其战略目标。站在新的历史发展的关口,按照党在十九届五中全会论述2035年远景目标时所提出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1]15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和加强城市治理现代化,促使城乡深度融合,实现其良性互动发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路径和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城市的发展历史和资本的演绎逻辑具有高度的一致,现代城市的发展是资本逻辑的结果,又反过来推动了资本的演绎。因此,在新时代推进和实现“新四化”进程中,需要充分发挥资本在新型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的伟大文明作用,明晰资本的弊端和城市的弊端具有同一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在推动城市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异化了“人”的发展,部分剥夺了乡村的发展机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乡对立。总而言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新征程上,按照“四个全面”新的战略部署,如何既要把资本的弊端“关进笼子”,又要充分发挥资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明作用,积极探索现代城市的治理价值及其实践的新路子,架构现代化城市治理共同体,其中要注意以下方面:首先,明确新型农村城镇化建设中“人”的主体性地位。传统型的城镇化是将农民和生产要素都集中到城市里,使农民也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地位。片面和过度地追求城市化,引发了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城市与人以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诸多社会矛盾。因此,结合我国新时代社会发展及现代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马克思对工业资本主义城市化过程的描述和历史性批判,在新时代新型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要坚持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兼顾“人”的发展需要,让城乡居民平等地参与和融入城镇化进程中,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城市治理新局面。其次,要加强资本的人文关怀,构建城乡产业联动的协调发展机制。在建设新型农村城镇化的实践中,我国的资本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根本力量,应持续发力资本市场并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在资本与人民大众之间,加强资本的人文关怀,并保持二者的均衡且尽可能地向“人民”倾斜,使资本以更加文明的方式,超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野蛮性,加快构建我国新型城乡产业联动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无缝对接”、共享共用。再次,要秉持“公平正义”的治理价值取向,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在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中,加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和城市居民同等地平等地享有医疗待遇、教育文化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等权利,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现代城市更加美好生活的系统而全面性的需要。
总之,基于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视域,深入推进和有效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既是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时代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三、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为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新马克思主义者的立场的主要缺陷……不给我们提供一种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城市化本质的全面理论解释……它们在西方城市中……与这些社会的资本主义特征联系在一起”[10]。面对西方学者对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诘责,国内学者从城市社会学、城市哲学或政治哲学或政治经济学等多学科或维度,审视和批判了现代城市及其发展变化,总结和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场路径的转换。基于此,在学界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回到马克思的经典文本,阐明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及其视域,凸显其城市批判的问题意识及其当代价值,其旨趣和意义是为我国当代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
(一) 对资本的历史性批判,激活了对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是马克思在系统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在揭示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及其趋势的同时,围绕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问题,对以资本的积累和扩张为目的的城市化进程展开了系统深入的批判,由此形成的现代城市批判理论。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现代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内容。显然,城市是马克思透视社会历史的一个基本视角。马克思首先注意到城市是最具有资本显示度的场所,从而从资本主导城市的角度揭示了现代社会结构和社会运动规律;由此,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了全新的认识。对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首先还得从城市的商品生产和商业贸易开始。在马克思看来,首先是城市的商品生产及其商业贸易在古代城市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城市的商品生产及其商业贸易,对古代及其现代城市之前的城市的旧的生产方式的解体起了冲击作用,这种冲击作用取决于现代城市之前的原有城市社会或民族国家的内部结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强调:“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障碍,这从英国人同印度和中国的通商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来”[11]。也就是说,随着社会分工和交往的日益扩大,生产的专门化日渐发展,城市的商品贸易及其生产将助推手工业快速发展,促使封建城市的解体。
随着资本日益上升为支配现代社会发展的轴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推动了现代城市的真正诞生。同时,确立了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促使自然形成的城市转化为商业资本形态的城市,最后转变为工业资本形态的城市,加速了资本的流通和集中。这样一来,以资本为主导的现代城市,打破了一切旧的城市制度和传统地域局限,受制于资本的统治和主宰。一方面,城市工业资本突破了城市在生产与交往上的一切束缚,把劳动变为了由资本支配的雇佣劳动。实际上,也就是城市的资本家无偿占有现代工人的活劳动的累积;另一方面,资本的增殖和扩张,必然要求开拓海外殖民地、推动国际竞争以强化资本在现代城市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力量,促使现代城市及其所有的生产方式都听从资本的安排和支配。进言之,资本作为资产阶级的社会关系,支配着城市及其发展的一切,引起了现代城市社会的重大变革;它(资本)还淋漓尽致地发挥其最大限度追逐和夺取剩余价值的贪婪本性,构成了资本主义现代城市社会的矛盾。
显而易见,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鲜明地呈现了马克思对城市展开的历史性批判,激活了人们对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充分肯定了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引领作用,并指出“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12],形成了新时代关于中国城市发展与治理的重要论述。
(二) 对现代“市民社会”的批判,夯实了探究城市发展一般规律及趋势的历史观基础马克思的城市批判思想呈现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中潜伏的“在场”者——城市的揭示,使现代“市民社会”成为现代城市的实际支撑体。进言之,马克思以城市为研究入口,深刻地揭示了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历史趋势,夯实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马克思把对城市的批判锁定于现代“市民社会”,进而从对哲学的批判转向了对现代社会的历史性批判。基于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扬弃了费尔巴哈基于“人的本质”来衡量生产关系的观点,指出要从资本主义自身的内在矛盾来阐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与人的关系。显然,马克思通过深入研究历史学、政治经济学等,凸现了其思想发展的历史逻辑进程。可见,随着马克思研究的逐步推进,他逐渐创立了新的历史观和历史哲学。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历史剖析,把“人的实践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看作了科学认识城市与人的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基于此,马克思指出有生命活动的“现实的个人”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前提,这些“个人”也就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的个人”,是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换言之,这种历史活动就是以城市中的“现实的人”为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历史主体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而现代城市中的物质生产实践则以浓缩的形式体现着现代城市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基于此,由于现代城市中的“人”要受城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城市社会交往程度的制约,现代城市中的“人”既是国家、城市社会的生产者,也是观念等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因此,只要描绘出人们在现代城市中“现实的历史”中能动的生活情景,以及这一情景在人们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就可以“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也就能科学地理解和阐释现代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全部历史现象。
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它制约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且展现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物质交往关系。而在现代资产阶级城市社会中,“市民社会”展示着现代城市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13]167。也就是说,“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13]211。换言之,“市民社会”也就是从资本主义现代城市的生产以及交往关系中,发展和凸现起来的城市社会,它体现了资本主义现代城市的经济关系,且占据着基础性地位。显然,马克思十分关注现代城市的物质生产实践。因为,现代城市的大工业的发展推动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现代城市的产生和发展,开创了城市发展的世界历史,加速了现代城市资本的集中,最终促使了现代工业化大城市惊人般的成长,而工业化现代大城市又是“市民社会”发展最成熟的地方,“市民社会”的全部奥妙都蕴藏于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化城市生产实践中。在《 < 政治经济学批判 > 序言》中,马克思认为:“伦敦对于考察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方便的地点”[14]4。可见,马克思正是以对工业资本主义现代城市的内在结构进行深入解剖为基础,科学阐释了现代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历史特殊性及历史趋势。这样,马克思就把现代城市当作其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场所,进而将城市作为深入资本主义社会,考察和阐释城市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历史入口,并对资本主义城市社会的生产关系、社会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等,展开全方位的批判性分析,从而用历史自身的尺度——现代城市与人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来历史地说明和阐释现代城市与人的发展过程的真实本质,从而开拓了剖析资本主义城市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毫无疑问,马克思把城市中的“人”置于其发展的历史社会中,科学阐释城市与人的发展的历史关系,夯实了探究城市发展一般规律及趋势的历史观基础。
与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时期借鉴和创造性运用了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强调指出中国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过程,中国城市发展须要遵循与顺应城市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两大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15],并作出了关于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与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三) 对城市与人的发展的批判,确立了促进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基本思路马克思把对现代城市的批判聚焦到了对现代资本主义城市以“剥削”“压迫”人民为本质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社会历史性质的批判,并通过对资本主义现代城市的现实的物质生产的历史性考察和认识,不仅批判了城市发展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人与人的矛盾问题,还批判了资本主义城市的“资本”生产方式对“现实的人”的客观真实的“剥削”“压迫”“奴役”关系,以及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异化问题,提出了以城市发展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归宿的历史价值观。显而易见,马克思正是凭借对资本主义现代城市及其“剥削”“压迫”人民为本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性批判,把城市作为考察和透视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历史的一个重要视角,构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确立了促进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基本思路。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生产只是为资本而生产”[14]508-509。这表明,马克思把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资本逻辑的批判称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并通过对其展开深入剖析,把“人的实践”作为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根基,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基于此,马克思将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基本思路,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及其视域中进行审视和批判,且这种批判服从并受制于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独特社会形态的批判,即:马克思通过揭示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特殊性,批判资本主义城市“资本”的“运动法则”,实现对现代城市的资本生产与人的关系的批判。也就是说,马克思把现代城市的物质生产和生产力,作为历史地考察和合理地批判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历史出发点,并对城市发展的历史的理解建立在“人的实践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基础上,并由此深入探析和批判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以及与资本的互动,以实现“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深层逻辑机制的批判,即‘资本批判’”[16]。基于此,马克思从现代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的“现实的历史”出发考察工业资本主义城市,把工业资本主义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作为其历史性认识和考察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逻辑前提。
首先,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规定着“现实的个人”。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个人”是城市发展中历史考察的前提,“人”是作为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人”,且从属于一定的城市物质生产方式的人。这种生产方式“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13]147。这表明,这些“个人”是城市发展的历史主体,他们是由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个人”。马克思始终以“人的实践”[13]136为依据,去超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以此为基础作为深入考察城市的实质及其发展规律和趋势,从而阐述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历史科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是现实中的个人……是进行物质生产的”[13]151。这就是说,“个人”总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下现实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交往形式及其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制约。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17]10。马克思摒弃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历史彼此完全脱离”[17]22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视域中的自然界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要坚持唯物史观,把握真实的历史存在。从此意义上讲,在“市民社会”(这里指城市社会)中,由于“人”要受城市物质生产实践的制约,“人”就构成了城市物质生产体系的生产者。因此,只有深入认识资本主义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并对其展开历史性批判,才能科学地揭示和有效地阐释城市的资本主义性质以及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关系。
其次,物质生产方式规定着历史本身。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只有通过工业实践和社会交往的发展,才能被“人”所理解和认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8]。可见,马克思始终将工业和交换的历史与城市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历史密切联系起来考察,不难发现: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内在关系的秘密蕴藏于现代工业化城市的物质生产实践中。也就是说,只有深入工业和交往中,才能有效洞悉现代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进而科学阐释现代城市物质生产方式“使劳动本身成为工人所不堪忍受的东西”[19]68。质言之,现代大工业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不仅促使资产阶级取得了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同时,它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物质交换关系,它还促进了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因为,“大城市是工人运动的发源地……如果没有大城市……工人绝不会像现在进步得这样快”[20]408。换言之,现代工业化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关系,不仅是透视工人阶级现实的工作和生活的窗口,还使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历史,获得了“感性确定性”[13]160,并成为人们历史地认识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内在关系的现实客体。
再次,物质生产方式构成了“现实的人”历史认识的前提。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3]151个人。这些“现实的个人”对社会发展历史性的认识,来源于其从事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及其物质生产方式。也正因为如此,从资本主义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来考察现代劳动,就会透视以现代工业实践为基础的“现实的历史”中的“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以及这一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进而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以及人们生活状况的科学批判,从而揭示现代城市中的资本家剥削现代工人劳动的本质。显然,与他把商品视作研究和剖析资本主义城市经济结构及其矛盾运动的出发点,是密切关联的。基于此,随着社会分工和现代城市机器大生产的广泛应用,物质生产方式构成了工业资本主义城市中的“人”及其历史地认识城市的资本主义性质及其与人的发展关系的现实前提。
最后,现代物质生产方式是“人”认识历史的合理前提。马克思把以现代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工业资本主义城市作为考察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合理前提。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产阶级现代城市社会(这里指现代“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13]167, 而“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13]211。可见,马克思始终站在“现实的人”的历史基础上,解释和批判“市民社会”(城市社会),并高度关注现代工业城市的实践和发展。因为大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工业化大城市的产生与发展,工业化大城市是“市民社会”发展最成熟、最健全、最完善的地方。所以,马克思试图通过研究和批判“市民社会”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开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创立,即创立以“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13]136为立足点的历史唯物主义。因此,现代工业资本主义城市的物质生产方式,构成了现代城市“现实历史”中的“人”认识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历史关系的合理前提。
与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高度契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从广大市民需要出发”[2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和规划原则,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实现‘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22],最终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量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标尺。显而易见,在新时代有关城市建设及其治理的这些重要指示中,习近平总书记积极吸取了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的理论养料,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发展须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了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与治理思路。
四、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为推进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路径在系统阐释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及其哲学意蕴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和挖掘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对推进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及其发展的路径指向,不但可以减少未来城市发展实践的失误,还将会产生城市现代化建设及其治理的新思路,指明城市发展的新前景。
(一) 把绿色城市作为当代新型城市建设的首要原则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而生态文明是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更高阶段的文明。针对资本主义下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马克思认为,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23]518的同时,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23]518,但“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23]518。为了避免这种“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4]169的破坏,应该以绿色城市作为当代新型城市建设的首要原则。
首先,应建立城市与自然、城市与人的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城市作为一种“人”的空间、“人化”的自然,它必须以“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脱离历史之外的纯粹自然的城市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处理好城市与自然、城市与人的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指引,城市不应是单纯的人造的丛林,而应当是由自然和人共同打造的绿色共享的复合体系。
其次,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倡“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24]。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生态文化培育和节能环保,教育和引导市民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并养成文明节约的城市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创绿色出行活动,建设绿色城市文明家园;另一方面,要保障城市中的每一个人“住有所居”,公平地享有城市发展的各种绿色空间和成果。
再次,在城市进行“乡村运动”,即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中构建起一个个生态节点,形成生态城市,使城市不再只是钢筋水泥森林,而是与自然园林的复合体。
(二) 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马克思在其城市批判思想中认为,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是一条贯穿人类文明始终的基本矛盾。虽然这对矛盾会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而最终消失,但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现实而言,我国目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是城乡分离以及多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制度的发展,“城乡对立”将会通过“城乡融合”来解决,而“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25]。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不但在过去的建设实践中被证实为一条正确的道路,就是在将来的城市建设实践中也要坚持下去。
首先,平衡城乡基本社会功能。包括公平配置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居民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享有平等待遇,并在制度与法规上得到保障;在基础设施、生产环境等方面获得和城市一样的公平投入。其次,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创新体制机制,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26]。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中心作用,扩大城市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带动城市周边地区乡村发展。再次,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在提供城市粮食安全方面的保障作用和生态屏障作用,进而以乡村产业为支撑,使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扩大现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城乡合作实现大规模生产[27]。
(三) 努力迈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现代化轨道马克思通过“资本批判”,历史地考察和阐述了现代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历史过程的真实本质,指出城市是资本成长的需要和结果。因此,城市不仅仅是资本的人格化,是资本家的聚焦地,也是广大普通城市市民的集中地。如果任由资本支配城市,凌驾于城市之上,必将导致城市的资本性与城市的人民性之间的对立,表现为资本的逐利性与人民幸福的对立、资本生产空间扩张与人民生存空间的对立。为了解决这一对立性问题,在未来的城市建设实践中,就应该按照马克思在其城市批判思想中所阐释的城市发展要“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将城市的“人民性”放在第一位,即努力迈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现代化轨道,这正是马克思对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与期待。
首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马克思在城市批判思想中强调“人”是“现实的历史的人”[13]155,而作为“确定的人”[19]329“现实的人”就有规定、有使命、有任务。因此,在新时代发展和推进当代中国城市建设实践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城市发展理念,理应把“人”的主体性及“人”的现实需求放在首要位置,“人民的主体性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原则,是对人民主体地位、主体利益与主体力量的强调”[28];“人”的发展应成为城市发展的主体,聚焦于“人”的发展逻辑,而非“物”的城市化发展。
其次,助推城市发展迈向“人”的全面发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启示录或“新智慧的逻辑”》中,马克思对“人的全面发展”进行了论证,并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19]330。这就表明,城市发展是为“人”谋发展,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直指“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新时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城市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就需要把迈向“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今中国城市发展的价值理念。
最后,以城市发展契合新时代人民的新期待。新时代要解决好城市“为谁发展”“怎样发展”等理论问题,契合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新期待,彰显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既要“在消弭基于资本逻辑的城市内部空间非正义的基础上”[29],促使城市空间布局符合人民主体性的城市空间生产活动,既要克服资本逻辑对现代城市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异化,解决好“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问题;又要彰显城市社会正义的价值理念,追求和建设城市的空间正义;还要让“人民”真正对城市发展和建设产生认同感、亲切感和舒适感,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真正回归城市与“人民”共享的家园。积极创建推动新时代城市整体利益最大化协同发展的人本逻辑,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结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表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新征程及其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城市美好生活和宜居宜业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人们对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渴望亦愈加增强。“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30],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一方面要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即乡村振兴;另一方面要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城市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相向而行、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国现代化强国目标,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这就迫切地需要一种科学理论来指导当代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及其治理实践,而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优解。因此,本文主要挖掘马克思城市批判思想,并在总结和反思学界对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回到马克思城市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初语境或理论视域,尝试为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提供一些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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