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深入推进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是推动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已成为时代命题。然而,由于教育内外部多方面的原因,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不良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唯论文”“唯职称”“唯帽子”等“五唯”顽瘴痼疾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我国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强调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并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1]。在此背景下,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既是我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高等教育评价兴起于20世纪初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是现代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产物。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教育评价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2]。纵观国内外高等教育评价相关研究,学界主要围绕科研评价、教学评价、学科评价以及教师评价等主题进行探讨。
在科研评价方面,为提升高校科研的国际竞争力,澳大利亚卓越科研评价体系(ERA)[3]和英国“研究卓越框架”(REF)[4]围绕科研质量、科研活动、科研数量、成果应用以及影响力等方面开展评价,着重强调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我国学者在高校科技竞争力[5]、高校科研能力[6]、高校科技创新力[7]以及高校科研成效[8]等领域积极开展评价指标构建研究,内容涉及科研条件、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成果获奖、人才培养以及社会影响力等。然而,在教育评价实践中,教育科研评价方式的简单化表现为数字崇拜和指标崇拜,学术成果发表的期刊或出版社级别、科研项目级别以及经费数量依然作为评判科研水平高低的依据[9]。在教学评价方面,英国开展的“教学卓越框架”(TEF)以“学生、学习中心”为理念,围绕课堂教学质量、学习环境、学习结果与收获三大维度开展测评[10]。我国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和特色项目五个方面加以考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则是在水平评估的基础上,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考核[11]。在学科评价方面,我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从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声誉四个方面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学科评估[12]。第五轮学科评估在总结前四轮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呈现出评价理念由科学主义向建构主义转变,指标体系由“五唯”向多维转变,评价方法由定量评价向融合性评价转变的特点[13]。在教师评价方面,英、美、德、澳、日等国对高校教师的评价采取代表作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多维度的系统性考察[14]。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唯论文”“唯项目”“唯奖项”倾向突出,评价标准同质化趋向,评价主体多元化不足以及评价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仍比较突出[15]。为破除“五唯”顽疾,需要进一步完善师德、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综合评价指标,建立学校、院系、个体评价标准,健全专家、学生、教师及同行多元评价主体制度,采取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16]。
从已有文献来看,目前高等教育评价研究呈现出两方面特点:一是从研究层面来看,高等教育评价研究大都是分主题开展探讨,如科研评价、教学评价、学科评价以及教师评价等,而鲜有从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整体层面开展系统构建;二是从研究内容来看,国外高等教育评价强调质量和过程,突出评价内容的综合性和评价方法的多元性。而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在实践运行中依然存在“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唯项目”等不良倾向,亟待克服和纠正。为此,本文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导,努力探索破除“五唯”顽疾的有效路径,积极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框架,期待为建立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二、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现实意义针对当前我国教育评价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将有助于克服“五唯”顽瘴痼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对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 有助于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引领高等学校回归教育本质一般而言,高校中的“五唯”是指“唯论文”“唯项目”“唯奖项”“唯职称”“唯帽子”。近年来,“五唯”之风愈刮愈烈,其工具化、片面化、趋利化等诸多弊端造成了高校学术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导致了人们务名而不务实,败坏了学术风气,破坏了学术土壤,偏离了育人为本的航线[17]。虽然“五唯”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人们普遍认同的,但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并不容易。因为在破与立之间,横亘的并非简单的工具和技术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指标设置合理与否和测量方式妥当与否,而是涉及观念以及理论层面众多深层次且需要正本清源的问题[18]。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正本溯源呢?从教育哲学的层面上说,就是教育评价必须要回到“教育本体”,或者更通俗一点,回到“教育本身”。对于高校而言,教育评价就应该体现高校的本质特点。按照我国现在普遍的看法,高校的本质是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统一,即教育性、学术性与服务性的三位一体,这是对传统教育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新发展,统一在“立德树人”这个核心任务上,具体指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19]。鉴于此,回归高等教育本质,紧紧围绕高校育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将有助于纠正“五唯”之狭隘,引领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
(二) 有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高等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是其本质属性。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人才培养一定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而育人是本。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20]。我国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立场。近年来,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数等科研量化指标与教师认定、聘用、考核、奖励直接挂钩,使得高校工作出现了以发表SCI论文数、申请各类项目数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高等教育的育人属性逐渐被弱化甚至边缘化。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我们的教育评价导向出了问题,偏离了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事实上,教育发展的终极目的和原因是满足人的需要,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发展,而不是为了教育而教育,为了知识而知识[21]。尽管经济社会发展赋予学校许多使命和功能,但最根本的还是培养人才,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将有助于及时修正教育评价偏离的方向,引导高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 有助于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毛入学率迅速提高,教育资源快速扩张,办学效益明显提升,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部署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大任务[22]。可以说,高质量发展既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已居世界首位,但规模扩张并不意味着质量和效益增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已成为高等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说在初级阶段高等教育发展所关注的主要是那些可见的数量和规模,那么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发展所关注的将是质量与贡献。然而,现阶段的高等教育评价依然热衷于考察高等学校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和条件,而较少关注学校立德树人成效、职能履行成效以及社会贡献成效等方面。事实上,那些基于测量的评价所揭示的或展示的只是“片面真相”“主观真相”,甚至是“人造真相”,而非事实性真相[23]。因此,我们需要加快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高等学校发展状况,有效诊断,及时改进,以此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三、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逻辑基础对高等教育的评价,实际上是对高等教育本质的衡量。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教育活动现实的(已经取得的)或潜在的(还未取得但有可能取得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24]。依据以上对教育评价的理解,高等教育评价就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高等教育活动满足个体与社会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高等教育活动价值作出的判断。我们在开展高等教育评价时,应力图反映教育的本质特点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律性认识,否则教育评价就不是实质性的评价,而成为一种形式化的评价[19]。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过度强调论文、项目、奖项的做法也屡见不鲜。显然,这样的教育评价已经不再是从评价对象的立场出发,更不反映评价对象的本身的性质。正如有学者所说,“一旦教育评价追求对教育系统或师生的这种外部特征、条件性特征或可通过量化表征的定义、评定、比较、排名,教育评价就会遗忘真正的教育、学校、教师或学生,出现教育评价中既没有“教育”也不见“人”的悖论[19]。”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回归教育本质,才能在实践中正确把握教育评价的方向。
(一) 政治性:明确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高等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它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人的培养[25]。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看,教育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活动,它的本质不是技术性的,而是社会性的,尤其是在涉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以及办学方向的评价方面甚至带有鲜明的政治性[19]。坚持什么样的办学方向,关系教育事业兴衰成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在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时,我们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放在首要位置,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因为社会主义教育是通过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教育客观规律的反映[25]。
(二) 育人性:明确怎样培养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是由高等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高等教育对人所起的作用,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知识的传授、能力的训练和道德品质的培养,来促进人的德智体美等生理和心理各方面的发展[26]。高校在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 充分发挥学校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为此,在设计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时,我们需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情况,重点考察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职能履行情况。
(三) 社会性:明确社会服务成效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提升教育对象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为社会生产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持;二是通过推动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三是通过文化传承和文化创造来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我们在构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时,应突出质量、成效和贡献,重点关注高等学校对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把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作为根本目标,凸显高等学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
四、“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解析基于上述分析,围绕着“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以及社会服务成效如何”这一根本问题,形成了由政治标准、业务标准和效益标准三个维度相结合的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详见图 1。
![]() |
图 1 “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
政治标准是“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关键,关系着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这一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27]。对于高等学校而言,就是要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可以说,政治标准决定着育人方向,关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关乎国家前途命运。为此,政治标准主要从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是学校办学方向。高等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我们开展高等学校评价时,首先需要关注学校的党建工作和立德树人落实情况,重点考察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学校章程建设、学校法制化管理以及学风建设等方面,把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放在首要位置。
二是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思政体现的是立德树人,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的具体途径和载体[28]。为打破高校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两张皮”现象,我们需要着重考察学校是否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专业课程内容融为一体,是否把思想政治内容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以及作业论文等环节,着重突出课程思政内容的有效性、课程思政教学的多样性以及课程思政效果的持续性。
三是人才培养质量。高等学校是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承担着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职责。在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时,要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从入口定出口,从起点看变化,通过建立健全学生电子档案来综合考察学生的发展状况。我们既要关注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科研成果等方面,又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学习过程和进步程度,引导学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教师是践履立德树人任务的关键主体,肩负着育人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教师群体的德行和风貌决定了所育之人的质量[29]。我们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重点评价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以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并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纳入考评体系中,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 业务标准维度业务标准是“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核心,关系着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高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在时代的发展中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就更加需要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引导高等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科研观、服务观,促进高等学校各项职能全部实现。
首先,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而教学工作则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教学质量即教学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30]。然而,教学、研究和服务三大职能发展并非总是和谐一致,实际情况是,教学经常面临着来自研究与服务职能的挑战和冲击,核心或中心地位甚至有被研究和服务取代的危险[31]。为扭转当前教学被动局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需要重点考察教师教学业绩情况,既关注教师教学过程,又关注学生学习效果;既关注教师教研成果,又关注学生培养质量;既关注教师教学课时数,又关注学生参与度,综合考评教师教学实绩,引导广大教师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
其次,高等学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研实力和水平对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目前科研评价中“唯论文”和“SCI至上”等不良倾向,应重点突出科研成果的创新质量和成效贡献,不唯数量、不唯论文、不唯奖项,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开展分类评价。对于基础研究而言,主要评价研究的原创性、学术贡献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效能,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构建新理论、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的重要内容。对于应用研究而言,则重点考察其在国家发展重点(重大)领域、空白领域和亟待发展领域的经济社会效益,把是否满足党和国家发展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为评价科研成果实际成效的重点内容。
最后,高等学校作为生产知识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依托人才荟萃、学科齐全、思想活跃、基础雄厚的优势,为社会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我们在衡量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职能履行是否到位时,需要着重评价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人才培养情况,考察是否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情况,考察是否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高校智库建设情况,考察是否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服务。
(三) 效益标准维度效益标准是“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根本,关系着高校社会服务成效问题。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高等教育体系更趋完备,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科研贡献力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坚持效益标准,也就是衡量教育的投入产出。具体来看,效益标准主要包括学术影响力、经济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三个方面。
其一,学术影响力主要反映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在学术研究领域中所产生的影响范围及其影响深度。在评价学校学术影响力时,应突破论文数、被引次数、影响因子、科研项目数等指标的局限性,进一步突出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坚持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与高水平成果定量评价相结合。我们既要考虑学术成果形式的多样性,如论文、著作、专利、产品等,也要注重研究成果内容的原创性和应用价值,重点关注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等重大原创成果,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科研项目数和科研经费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其二,经济影响力主要反映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在社会经济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高校科研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因此,我们要将R&D(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技术转让、专利转化等指标作为经济影响力考评的重要内容,强调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此推动高校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高校成果转移转化水平。
其三,社会影响力主要反映高等学校在办学实践过程中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主要包括杰出校友、舆论评价、媒体关注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我们在关注舆论评价、媒体关注等指标的同时,还应重点考察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情况,关注教育机会是否公平,关注教育资源分布是否均衡,要把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高等教育评价的基本价值遵循。
五、“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特征诠释“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由诸多相关要素构成的理念集成,各要素间彼此促进,协同互动,形成了一个要素众多、层次复杂、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我们从系统论的视域探讨“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特征与规律,将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其内涵,“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要素关系详见图 2。
![]() |
图 2 “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要素关系 |
任何复杂的对象都是一个“系统”,任何系统都是由相互作用和互相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32],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生态系统[33]。系统的整体功能不仅有各部分(要素)的功能,而且有由各部分(要素)相互联系形成结构而产生的新功能,具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性质[34]。“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中的政治标准强调高校立德树人成效,业务标准突出高校职能履行情况,效益标准注重高校实际成效贡献。三个标准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也都有着各自特定的侧重点和问题域,但它们并非孤立存在着,也不是简单相加或机械组合,而是在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下呈现出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整体功能。一方面,政治标准中的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需要通过业务标准中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来实现;另一方面,高校立德树人成效和高校职能履行成效则需要通过效益标准来检验。三者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高等教育评价“指挥棒”的作用正是通过系统各要素之间协同支撑、互动耦合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
(二) 层次性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层次序列的一般理论显然是一般系统论的主要支柱[35]。根据系统论观点,由于组成系统的诸要素的种种差异包括结合方式上的差异从而使得系统组织在地位与作用、结构与功能上表现出等级秩序性,形成了具有质的差异的系统等级,即形成了统一系统中的等级差异性,层次概念就反映这种有质的差异的不同的系统等级或系统中的等级差异性[36]。“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层次性结构是指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其政治标准、业务标准、效益标准是三个子系统,而各个子系统又由更小的要素所组成。进而言之,政治标准位于“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首位,具有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它是高等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主要包括学校办学方向、课程思政建设[37]、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四个要素。业务标准位于政治标准之后,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它是高等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三个要素。效益标准则位于评价体系的最后,具有一定的实效性,它体现了高等学校工作的成效与贡献,主要包括学术影响力、经济影响力以及社会影响力三个要素。政治标准、业务标准和效益标准构成了一个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三) 开放性系统的开放性是指系统与环境发生交换关系的属性, 亦即系统具有从环境输入物质、能量与信息的属性, 也具有向环境输出物质、能量与信息的属性[38]。对于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来说,从外部输入的物质、能量、信息不仅可以使这个系统维持在原有结构基础上的有序、稳定、平衡,而且还可以使系统逐步离开它的平衡状态[39]。“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不是一层不变的,其结构、要素及其功能也必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外界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它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因为如此,评价体系中的政治标准、业务标准以及效益标准是具有社会性、时代性和发展性的,它们所包含的立德树人内涵、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基本职能等内容都反映了一个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我们不能就教育评价论教育评价,而是需要着眼于我国社会改革发展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调整与完善,以使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六、余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举措的关键时期。“三结合”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从政治标准、业务标准和效益标准三者有机统一的角度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是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论回应与实践探索。今后,还需要加强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应用研究,在评价实践中优化评价方式方法,完善评价指标要素,有效运用评价结果,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EB/OL]. (2020-10-13)[2022-3-17].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0/13/content_5551032.htm.
|
[2] |
刘振天. 现代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建设: 成效、经验及完善之路[J]. 社会科学战线, 2021(3): 223-232. |
[3] |
刘兰剑, 杜向民. 澳大利亚ERA分类科研评价体系及其启示[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5(12): 24-32. |
[4] |
王楠, 张莎. 构建以跨学科和社会影响为导向的科研评估框架: 基于英国"科研卓越框架"的分析[J]. 中国高教研究, 2021(8): 71-77. |
[5] |
邱均平, 欧玉芳. 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985工程"高校科研竞争力评价分析[J]. 中国高教研究, 2016(4): 57-63. |
[6] |
赵永强, 曹郑玉, 张守华. 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高校科研系统评价及构建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 2012(10): 110-113. DOI:10.3969/j.issn.1000-7695.2012.10.025 |
[7] |
孙燕, 杨健安, 潘鹏飞, 等. 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11(3): 125-129. |
[8] |
徐红, 刘在洲, 陈承. 高校科研质量评价标准研究[J]. 高校教育管理, 2016(5): 57-62. |
[9] |
孟照海, 刘贵华. 教育科研评价如何走出困局[J]. 教育研究, 2020(10): 11-22. |
[10] |
曹燕南. 以"学"为中心的高校教学评价实践: 英国"教学卓越框架"的特点与启示[J]. 江苏高教, 2019(3): 13-20. |
[11] |
刘振天. 从水平评估到审核评估: 我国高校教学评估理论认知及实践探索[J]. 中国大学教学, 2018(8): 4-11, 25. |
[12] |
段鑫星, 赵智兴. 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从理论建构到实践审思[J]. 江苏高教, 2022(4): 46-50. |
[13] |
周光礼. 超越科学主义评价范式建构中国特色学科评估新体系[J]. 大学与学科, 2021(1): 125-126. |
[14] |
田辉. 国外高校教师多元化晋升机制面面观[N]. 光明日报, 2019-10-24(14).
|
[15] |
吕黎江, 吴剑. 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改革探析[J]. 浙江社会科学, 2021(7): 144-149, 160. |
[16] |
俞亚萍. 高校教师评价制度: 问题检视、成因诊断与优化策略[J].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8(10): 104-107. |
[17] |
王洪才. 高等教育评价破"五唯": 难点·痛点·突破点[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3): 44-53. |
[18] |
陈廷柱, 蒋凯, 胡钦晓, 等. 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创新(笔会)[J].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1(2): 1-26. |
[19] |
石中英. 回归教育本体: 当前我国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刍议[J]. 教育研究, 2022(9): 4-15. |
[20] |
编写组.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
[21] |
郝文武. 教育哲学[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6.
|
[22] |
本书编写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20.
|
[23] |
麦克唐纳. 后真相时代[M]. 刘青山, 译. 北京: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19.
|
[24] |
陈玉琨. 教育评价学[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9.
|
[25] |
潘懋元. 高等教育学(上)[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4.
|
[26] |
郑启明, 薛天祥. 高等教育学[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5.
|
[27] |
教育部课题组.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9.
|
[28] |
许小军. 高校课程思政的内涵与元素探讨[J]. 江苏高教, 2021(3): 101-104. |
[29] |
陈亮, 杨娟. 新时代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逻辑框架与推进策略[J]. 高校教育管理, 2021(4): 13-25, 53. |
[30] |
顾明远. 教育大辞典(上)[M].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8.
|
[31] |
刘振天. 共治·分类·增效: 新时代高校教学评估变革的三个向度[J]. 中国高教研究, 2019(10): 53-60. |
[32] |
杨异军. 高等教育评价原理与方法[M]. 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8.
|
[33] |
李林威, 刘帮成. 区域城市群人才生态系统评价研究[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1): 135-150. |
[34] |
肖正德. 系统论视域下教师教育学科体系之特质与构架[J]. 教育研究, 2014(7): 101-108. |
[35] |
冯·贝塔朗菲. 一般系统论: 基础、发展和应用[M]. 林康义, 魏宏森, 等译.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87.
|
[36] |
魏宏森, 曾国屏. 试论系统的层次性原理[J]. 系统辩证学学报, 1995(1): 42-47. |
[37] |
赵志业. 思想政治教育范式发展的六大问题研究[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2): 140-152. |
[38] |
曾广容. 系统开放性原理[J]. 系统辩证学学报, 2005(3): 43-46. |
[39] |
吴元毝. 社会系统论[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