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6
2. Research Center for Chinese Social History, Shanxi University, Shanxi Taiyuan, 030006 P. R. China
改革开放40年来,华南区域社会研究①的各领域出现了历史学与人类学纵横交织的特点,呈现出科际整合、多学科合作与跨学科治学的特点。在华南区域社会研究中,宗族研究不仅是中国人类学发展的起点,也是新时期以来复兴的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起点。其间崛起的华南学派正是循此路径发展起来的,而整个华南区域社会研究也都离不开宗族研究的视域。这一路径的形成,既是由华南自身的社会结构所决定,又与其区域社会研究的学术传统紧密关联。关于华南宗族研究的学术史研究,多为分散的个案研究,注重阐述学者的宗族研究成就和理论贡献②;抑或关注宗族研究范式的转型等问题③。本文则从宗族与区域社会研究的角度,尝试梳理华南宗族研究发展的脉络、理论与方法之变迁,及其对于区域社会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① 本文的“华南”主要指福建和广东地区,不仅指地理范围,更侧重历史文化的内涵。相应地,“华南宗族研究”则指对于福建和广东地区宗族的研究。
② 如乔素玲、黄国信《中国宗族研究:从社会人类学到社会历史学的转向》(《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196-213转245-246页);廖斯《中国社会史的一种解释——试论<皇帝与祖宗>的学术渊源及其特色》(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叶田青《科大卫的华南宗族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
③ 这一方面以杜靖为代表,先后发表数篇相关论文。如《百年汉人宗族研究的基本范式——兼论汉人宗族生成的文化机制》(《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52-62转109页);《“国家与地方社会”关系中的宗族研究范式及其存在的问题》(《青海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19-31页);《从社会组织到礼制实践:汉人宗族研究的新转向》(《青海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37-48页)。
一、区域社会经济史视野下的明清宗族研究长期以来,厦门大学凭借自身深厚的社会经济史学传统和学术积淀在中国历史研究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以傅衣凌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对福建、徽州和江南地区社会经济史,以及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研究成果影响最为深远[1]。王学典教授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史学的变迁时指出,史学的经济学化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趋势,而以傅衣凌及其学生们为代表的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正是这一趋势的代表[2]。其治学,注重运用社会科学方法进行历史研究,强调民间文献(如族谱、契约、碑刻、账簿)的重要性,并将之与田野调查相结合,从社会史与经济史结合的角度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同时,在广东区域社会研究中,汤明檖、叶显恩及其学生们继承梁方仲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学术传统,致力于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史研究。两地的社会经济史学成为显学,取得了重要学术成就。其时,以福建和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宗族研究同样基于这一学术背景。
(一) 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福建宗族研究在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傅衣凌创造性地提出“乡族理论”,成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理论。从20世纪30年代起,傅先生就开始了对明清福建乡族的研究,其出发点在于探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问题。乡族是傅先生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探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视窗④。在傅氏“乡族理论”的基础上,杨国桢进一步提出“乡族共同体”和“乡族所有”理论⑤,着重分析了“乡族共同体”的性质、经济基础及其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对“乡族”理论作了更为深入的拓展。其成果集中在《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一书中,阐明了支持乡族共同体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其权力结构、乡族所有经济的实质,以及国家和乡族共同体在封建土地所有权控制上的复杂关系[3]。
④ 关于傅衣凌的乡族研究,郑振满教授曾有过相关论述。参见:郑振满《明清时代的乡族与国家:闽台地区的例证》(陈支平主编《相聚休休亭:傅衣凌教授诞辰100周年纪念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88-499页);郑振满《绪论:明清时代的乡族与国家》(《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12页)。
⑤ 森正夫、成之平《围绕“乡族”问题——在厦门大学共同研究会上的报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1-8页);郑振满、郑志章《森正夫与傅衣凌、杨国桢先生论明清地主、农民土地权利与地方社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1-10页)。
郑振满也受到傅衣凌“乡族理论”的深刻影响,曾从傅氏攻读硕、博,受过良好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学术训练。其对明清福建宗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族经济、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等方面。在傅衣凌“乡族理论”的基础上,他将乡族组织与地主经济结合起来,发展出“乡族地主经济”的理论。试图通过对明清乡族地主经济的考察来剖析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其硕士学位论文《明清时期闽北乡族地主经济》(厦门大学,1984年)便是对此课题的探索和实践。《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是其研究明清福建家族组织的代表作,主要通过对明清时期闽台地区家族组织的考察,来探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其演变趋势[4]。其从区域研究视角出发,建构出宗族组织的基本类型和发展模式,将之分为“继承式宗族”“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尤其是“合同式宗族”理论模型,在血缘和地缘原则之外,阐明了利益关系在宗族建构过程中的作用。为解释明清社会变迁,他还建构了三种关系模型: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基层社会的自治化、财产关系的共有化,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转型的历史过程。
家族社会文化也是明清福建宗族研究的重要领域,陈支平长期深耕其中,成果丰硕。如《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三联书店,1991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版)、《明清时代福建的土堡》(与杨国桢合著,国学文献馆,1993版)、《民间文书与明清东南族商研究》(中华书局,2009版)三部专著。在《民间文书与明清赋役史研究》(黄山书社,2004版)、《民间文书与台湾经济史研究》(岳麓书社,2004版)等书中也都展开了对宗族组织的研究。《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是第一部全面系统研究福建家族社会与文化的著作。其学术贡献有三:(1)开创了区域家族社会与文化研究的新局面;(2)从区域史的脉络探寻家族社会与文化的地域特色;(3)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结合。既注重宗族结构和功能的研究,又重视宗族制度在福建区域社会文化中的历时性演变。此外,在傅衣凌关于族商研究的基础上,陈支平作了进一步推进。《民间文书与明清东南族商研究》是其主要成果⑥。本书内容除属于宗族史之外,还是一个商业史的课题,因而是一个典型的社会史和经济史相结合的研究。
⑥ 陈支平《民间文书与明清东南族商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本书汇集了其此前所发表的与族商相关的论文,各篇章基本保持了论文原貌,是其对明清东南族商的标志性成果。
此外,对乡族研究的拓展还表现在宗族与地域社会秩序研究上,以王日根和刘永华为代表。前者主要集中在义田与民间社会秩序、乡族与地域社会秩序、海洋环境与家族组织建设等方面。其重点关注明清福建家族义田的来源、功能及作用、社会背景和建设状况,以及其对于社会发展的意义和影响⑦。乡族与地域社会秩序研究主要体现在《明清民间社会的秩序》一书中,探讨了明清福建家族发展的内在机制、外患对家族建设的影响,以及东南家族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5]。而其海洋史研究,注重考察家族在明清时期闽南海洋环境中的生存与发展策略、经济活动,以及其与海洋环境的关系⑧。相比之下,刘永华的研究则显示出注重宗族与地方社会权力关系的特点,围绕闽西四保地区宗族与墟市、地方政治的关系,以及族田与乡村社会秩序等主题展开研究⑨,强调经济现象与地域社会的关系及其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同时,特别重视社会文化要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从经济角度研究社会史的过程中,凸显出社会文化史的视野,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理论和方法。
⑦ 王日根关于义田的研究主要成果有:《论明清时期福建家族内义田的发展及其社会背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40-46页);《清代福建义田与乡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43-49页);《论清代义田的发展与成熟》(《清史研究》,1992年第2期8-14页);《明清福建与江南义田的比较研究》(《史林》,1996年第2期32-37页);《义田及其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之社会功能浅析》(《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6期90-99页)。这五篇论文后收入氏著《明清民间社会的秩序》(岳麓书社,2003年)。
⑧ 参见:王日根、苏惠萍《清代闽南海洋环境与家族发展——龙溪壶山黄氏家族的个案分析》(《安徽史学》,2011年第1期100-107页);苏惠萍《明中叶至清前期闽南海洋环境与家族发展——圭海许氏家族的个案分析》(《安徽史学》,2014年第1期101-109页)。
⑨ 刘永华《墟市、宗族与地方政治——以明代至民国时期闽西四保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185-198转208页)、《明中叶至民国时期华南地区的族田和乡村社会——以闽西四堡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52-60页)。
综上所述,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明清福建宗族研究发轫于傅衣凌的乡族研究,提出“乡族理论”和“多元结构论”,并形成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的研究方法,深刻地影响了此后这一地区明清宗族和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其后,杨国桢、陈支平、郑振满等学者传承和发扬了“乡族理论”,发展出杨国桢的“乡族共同体”和“乡族所有”,以及郑振满的“乡族地主经济”等理论。同时,陈支平深耕于家族社会文化领域,形成族商的专门研究。沿着傅衣凌的足迹,王日根与刘永华也在明清福建宗族研究方面作出了可观的成绩。在傅衣凌及其学生们的辛勤耕耘之下,形成了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明清福建宗族研究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为华南宗族与区域社会研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二) 珠江三角洲宗族史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史研究是在社会经济史的学术脉络下开展的,研究主体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明清经济史研究室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如叶显恩、谭棣华、罗一星、陈春声、刘志伟、黄永豪等学者。他们师承梁方仲及其弟子汤明遂等前辈学者,同时也受到傅衣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影响。其对明清珠江三角洲宗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佛山城镇经济史、赋役制度史、沙田开发、农业史和商业活动等领域。
广东地区的宗族史研究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史的影响,呈现出鲜明的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的特点。其中,开风气之先者属叶显恩和谭棣华,研究主题包括宗族与商业化、墟市控制,宗法势力与佛山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等,主要成果为其合作完成的论文《明清珠江三角洲农业商业化与墟市的发展》和《封建宗法势力对佛山经济的控制及其产生的影响》⑩。对于宗族在佛山城镇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影响,科大卫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展开了持续研究,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先后发表《明清珠江三角洲家族制度发展的初步研究——香港中文大学科大卫博士在广东省历史学会的讲演》(《清史研究通讯》,1988年第1期50-52页,作者,陈春声)、《宗族是一种文化创造——以珠江三角洲为例》(1989年)等文。其尽20年之功完成《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一书,系统阐述了宗族在佛山城镇经济发展及其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6]。此外,罗一星则着眼于明清佛山城市的社会结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研究,重建了明清两代佛山都市化的历史进程。《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系统探讨了宗族势力在佛山市镇发展中的角色及其对社会发展和转型的作用及影响[7]。本书主要采用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方法,同时还吸收了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将佛山的经济、社会、空间与历史发展脉络相互结合、贯穿在一起,揭示出佛山在都市化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之间的内在关系[7]。
⑩ 叶显恩、谭棣华《明清珠江三角洲农业商业化与墟市的发展》(《广东社会科学》,1984年底2期73-90页);谭棣华、叶显恩《封建宗法势力对佛山经济的控制及其产生的影响》《学术研究》,1982年第6期78-84页)。
赋役制度史是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研究的一个重要视窗。明清赋役制度与户籍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两者又与王朝国家在基层社会的组织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其时,基层社会组织制度经历了由里甲制向图甲制的转变,催征钱粮本是里甲的职能,但随着里甲制的逐渐崩坏和政府对赋役征收政策的改革,过去由里甲催征逐渐变为由宗族征收。在此过程中,宗族组织的形式在地方社会逐渐普遍化。在陈春声看来,“这种变化与户籍登记和赋役征收制度中‘粮户归宗’政策的实施有密切关系,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宗族的职能发生变化,宗族由此而成为赋役负担的单位。这一政策对宗族的影响在于,它导致了康熙中叶以后宗族组织的迅速发展,使宗族在乡村社会的地位变得日益重要”[8]。由此,宗族参与赋役征收成为福建和广东地区一个重要社会现象。对此,叶显恩和谭棣华以清中叶以后,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方祠堂族长征收赋役的实例,具体分析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参与赋役征收的因由、方法及其所折射的社会变迁[9]。
为解释赋役征收的这种变化,刘志伟从户籍和赋役制度的演变入手,并将之置于明清社会变迁的历史脉络中进行考察,试图打通制度史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藩篱,进而揭示明清社会经济乃至王朝国家体制转型的内容和实质[10]。他以赋役制度的演变为线索,从赋役征收的单位“户”切入。据其研究,“在明代里甲制度下,户籍制度、赋役制度和基层社会组织制度是合于一体的。在这套制度下,田赋由‘现年里甲’负责向每一个‘户’征收,正役由里甲各户轮流应役,杂役由里长按本里甲内人户的人丁事产多寡佥点,故‘户’的审核和登记,便成为这一制度的核心。里甲的‘户’,就成为户籍黄册中的一个登记单位”[10]88。随着明代里甲制逐渐发生变化,“户”衍变为清代图甲制的基本单位,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此,其认为“从明代里甲制到清代图甲制的转变,最重要的是‘户’登记的内容由原来的‘人丁事产’转变为土地或税额”[0]13。“‘户’已由单个家庭的户口登记单位,衍变为一定的课税客体或纳税责任的登记单位,而共同使用和支配一个‘户’的社会群体,则变成了宗族及其支派。随着‘户’性质的衍变,图甲的构造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一甲从原来若干个家庭组成的社会组织,变成了若干个‘户头’的集合”[10]14。对于“户”的衍变及社会意义,他指出应与宗族组织的发展联系起来看,而不能只从户籍、赋役制度本身去寻找。明代中叶以后宗族组织的普及和职能的强化才是“户”衍变的基本社会原因。至于其衍变的方向和内容,则与黄册里甲制的废弛、赋役制度的改革以及宗族组织的强化有关[10]258。
针对赋役征收的这种变化,片山刚从官府与图甲的矛盾、“总户—子户”的关系、图甲制的改革等方面阐述了清代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制与宗族发展的关系⑪。其对清代广东宗族的研究,正如井上彻所言,从赋税制度的观点出发,认为“清代广东的图甲制,不仅仅是单纯的征税、纳税机构,更是一种基于同族组织的族人支配制度”[11]。其次,指出“总户”和“子户”关系的变化是理解明清珠江三角洲赋役制度变化的关键。在其研究中,“户”(总户和子户)被视为一个社会群体的单位,成为研究明清时期王朝统治与民间社会关系的一个节点,经由总户、子户和丁之间关系的变化进而探讨民间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转型[12]。同时,片山刚的研究还明确了“广东地方社会继承了明代里甲制的图甲中的‘户’是以宗族为单位这一事实”[13]。
⑪ 片山刚对清代珠江三角洲图甲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论文:《清代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图甲表及与之有关的诸问题》(《史学杂志》,1982年总第94卷第4期);《论清代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图甲制——税粮、户籍、同族》(《东洋学报》,1982年总第63卷第3-4期);《清代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制的矛盾及其改革(南海县)——税粮、户籍、宗族》(《海南史学》,1983年总第21期);《清末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制的诸矛盾及其改革(顺德县、香县)》(《中国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4期)。此后又相继发表《清末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表与宗族组织的改组》(《东洋学报》,1992年第3期)和《华南地方社会与宗族——清代珠江三角洲的地缘社会、血缘社会、图甲制》,收入森正夫主编的《明清时代史的基本问题》(东京:汲古书院,1997年版)。2018年,片山刚在此前研究的基础上,出版《清代珠江三角洲图甲制研究》(《清代珠江デルタ図甲制の研究》,大阪大学出版会,2018年版),对清末的图甲表、图甲制的结构、图甲制的各种矛盾及其改革,市场经营与图甲、绅士的关系,图甲经营和地域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在此前研究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总结和推进。
宗族在明清珠江三角洲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是在沙田开发、商品经济、农业耕作系统、土地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明清广东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叶显恩、林燊禄、周兆晴、刘志伟等学者对宗族和沙田开发进行了长期研究⑫,他们不仅探讨宗族开发沙田的行为,而且考察沙田开发过程中的商业化现象,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地方社会权力分化、族群分类,以及地方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同时,他们又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从沙田开发、商业化,到宗族制的发达等方面,剖析了沙田开发和宗族制之间的关系。其基本观点是:沙田开发为宗族制提供了物质基础,宗族依靠其势力又促进了沙田的开发,两者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沙田开发和宗族制的发展,又对珠江三角洲的商品化、农耕系统和土地制度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他们对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与宗族势力的考察,为我们认识明清珠江三角洲的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
⑫ 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叶显恩、林燊禄《明清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与宗族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55-67页);叶显恩、周兆晴《沙田开发与宗族势力》(《珠江经济》,2008年第1期89-96页);叶显恩、周兆晴:《珠三角宗族制与农业耕作系统》(《珠江经济》,2007年第12期74-80页);叶显恩、周兆晴《明清珠江三角洲宗族制与土地制度》(《珠江经济》,2007年第9期74-80页);叶显恩、韦庆远《从族谱看珠江三角洲的宗族伦理与宗族制的特点》(《学术研究》,1997年第12期41-46页);刘志伟《简论明清时期广东沙田的所有权》(《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1982年第1期)。
由于受20世纪80年代盛行的“地域社会论”影响,部分日本学者也开始了对珠江三角洲地域社会史的研究。如西川喜久子、松田吉郎、井上彻等,都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其研究主题涉及地域社会、乡绅、市场圈层、赋役制度、里甲制、沙田开发、移居等,展示出宗族在区域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们从社会史和经济史的视野探讨乡绅、宗族与地方社会的互动,进而透视地方社会的历史脉络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如西川喜久子对顺德北门罗氏的考察⑬和南海县九江乡地区社会权力关系的研究⑭;松田吉朗对沙田开发过程中乡绅与宗族关系的考察⑮;井上彻对沙田纠纷与诉讼案件的考察⑯等。这些研究通过宗族对珠江三角洲沙田的开发与争夺,以及其与乡绅和地方社会关系的考察,来探讨地方社会权力关系的变化。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珠江三角洲地区明清宗族研究的显著特征[14]。
⑬ 参见西川喜久子《顺德北门罗氏族谱考》(上、下)(《北陆史学》32、33号,1983、1984年)。
⑭ 参见西川喜久子《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的宗族与乡绅:南海县九江乡为例》(《东洋学报》,1981年总第63卷2号);《清代珠江三角洲的地域社会:以香山县为中心》(《清代珠江デルタの地域社会:香山県のぼぁい》,神奈川县,1998年)。
⑮ 参见松田吉郎《明末清初广东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开拓与乡绅统治的形成过程》(《社会经济史学》,1981年第6期)。
⑯ 参见井上彻《明末珠江三角洲的乡绅和宗族》(《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9年总第10卷65-83页)。
总体而言,此期明清珠江三角洲宗族研究的主要特点是从里甲和赋役制度结合的视角,探讨基层社会组织的功能及其演变,突破了原有经济史研究中过于实证的制度史的分析架构,而将之置于国家—社会支配行为的互动状态中进行考察。其出发点和关注焦点,并不是制度本身的演变,而是透过明清时期里甲赋役制度在一个地区的实行情况,透视地方政府和基层社会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动趋势[10]4。在研究范式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宗族研究开始超越社会经济史的视野,与区域社会史相互渗透和融合,呈现出逐步向历史人类学转型的特点。
二、人类学的华南汉族宗族村落社区与区域研究 (一) 福建宗族村落社区研究在福建区域社会研究中,人类学者先后对学术名村进行重访和追踪研究,如庄孔韶对林耀华《金翼》黄村的重访研究,完成《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1920—1990)》。本书“以金翼之家后辈的生活经历和地方县镇众多的人物事件相互穿插的社区过程展开研究,强调田野工作与中国哲学、历史文献、人物思想、政治过程与文化行为的关联分析,是一部由浅入深的随笔、民族志、分析与论证等方法合一的学术作品”[15]。与以往人类学中国社会研究以村落社区为研究单位不同,作者将研究视野扩展到县镇一级的地方社会权力结构和社会变迁。除共时性的结构研究外,还展现出社会史的研究视野,共时性和历时性得到了比较完美的结合。这是人类学重建以来村落社区研究在视野和方法上的进一步拓展。本书提出“中国式准—组合家族”“儒化”“过化”“古今文化关联的反观法”,用“理念”解释中国宗族伦理及其行为等概念和分析方法,并注意将西方社会学、人类学概念与中国传统农村宗族的适用和融合,打开了此期人类学中国社会研究的新局面。
林耀华于1935年完成的硕士论文《义序宗族之研究》描绘了一个典型的“宗族乡村”的面貌,成为中国本土人类学宗族研究的典范。1995年,还是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科博士生的阮云星开始了对义序的回访和再研究,完成了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宗族的政治文化——现代“义序”乡村的政治人类学考察》(《中国の宗族と政治文化——现代“义序”乡村の政治人类学的考察》,东京创文社,2005版),此后又相继发表数篇研究义序宗族社会变迁的论文⑰。其提出“宗族风土论”,指出“宋以来的宗族组织,是一种宗族性的社会风土的产物,或者说呈现出显性的形态。对宗族的研究,不仅需要考察其显性形态,还需要对其潜形态的宗族风土(宗族的基盘、母体、社会文化心性),或宗族文化状况及性质进行深入考察”[16]。为深入研究宗族提出了新的理论视点。
⑰ 阮云星对于义序宗族的研究论文主要有:《义序:昔日“宗族乡村”的民俗节庆》(《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20-26转91页);《宗族研究中的“义序”与“义序研究”中的宗族》(《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60-65页);《义序调查的学术心路》(《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84-86页);《义序宗族的重建》。《宗族风土的地域与心性:近世福建义序黄氏的历史人类学考察》(《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8年第1期1-33页);庄孔韶《时空穿行——中国乡村人类学世纪回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5-117页)。
王铭铭则试图接续20世纪上半期的“社区研究”方法,通过对闽南宗族村落的田野研究,拓展出“社区史”的视野,注重探讨村落宗族与基层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版)和《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版)是其“社区史”研究思想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在重访和实践吴文藻的“社区研究”理论、方法。其关于溪村家族的研究,注重从社会史视角考察村落社会变迁及其与地方社会、国家的关系。在“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分析架构下,王氏试图以“小地方”反映“大社会”。他试图通过小社区的个案调查,来窥视中国这个大社会,并在社区研究领域里提供一个新范例。同时,他也自觉地意识到一个小社区的研究,无法反映整个中国社会。
(二) 广东区域宗族调查研究中国本土人类学对广东宗族的调查研究主要以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和嘉应学院客家研究所为主。前者的调查研究区域大致以整个广东地区为主,研究对象以广东族群及其区域文化为重点,主要在黄淑娉教授主持的“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课题下开展,《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和《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调查报告集》是其主要成果[17]。对宗族、家族制度的起源及其在广东地区的变异进行了详实的调查。除此,课题组还对依附于家族的世仆制、细仔制的起源和现状展开摸排,对其长期存在的历史根源作了探查。
黄淑娉先生除自身参与广东族群与区域社会的研究外,还指导博士生开展相关研究,先后指导何国强《广东客家村社群体生计模式研究》(1998)、周大鸣《凤凰村的变迁——广东潮州凤凰村的追踪研究》(1998)、覃德清《民生与民心——华南紫村壮汉族群的生存境况与精神世界》(1998)、孙庆忠《都市村庄——广州南景村的追踪研究》(2001)、川口敦司《广东族群捡骨重葬习俗的人类学研究》(2001)、何家祥《泛家浮宅》(2004)等论文,研究主题包括客家族群的生计模式、村落的社会变迁、丧葬习俗、对疍民的歧视现象等。其中,何国强、周大鸣、覃德清和孙庆忠四人的博士论文涉及对广东汉族宗族的研究。在广东客家的研究中,嘉应学院客家研究所则侧重于梅江流域客家族群与区域文化的调查研究。其自成立以来便积极致力于客家历史与文化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从1992年起,该所便已参与到劳格文主持的“中国农业传统社会结构与原动力”研究计划当中。在参与课题研究过程中,他们一直在思考“客家文化与周边文化如广府文化和潮汕文化乃至畲瑶文化之间的界限问题”[18]7。此后,又相继展开一系列课题研究,他们将宗族和神明作为开展客家传统社会结构研究的突破口,相继出版调查研究著作数部,如房学嘉《围不住的围龙屋——粤东古镇松口的社会变迁》(花城出版社,2002年版)、周建新《民间文化与乡土社会:粤东五大墟镇考察研究》(花城出版社,2002年版)等,以墟市为基本研究单位,考察墟镇内墟市、宗族和民间信仰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达到理解客家传统社会结构的目的。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广东地区城市化进程也在逐步推进,原来的乡村社区逐步发展为城乡接合部或都市社区。在乡村都市化过程中,原来的村落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产生了现代都市化进程中的新问题。人类学的研究视野也开始由传统的村落社区转向都市社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都市社区研究的主体为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的学者们,其宗族研究成果比较显著者如周大鸣对凤凰村的追踪研究和珠江流域城中村的研究,孙庆忠和高崇对广州南景村的重访和再研究,以及周建新对K城一个城中村宗族城市化遭遇和文化抗争的民族志研究等。
(三) 与港台、海外学者的合作研究这一时期,以台湾地区“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和厦门大学人类学和历史系为主体,由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赞助计划调查研究,先后实施了“Taiwan and Fukien: A Comparative Ethnographic Survey of Two Provinces”“台闽民族志基本调查与比较研究”(简称“闽台文化研究”)、“华南农村社会文化调查与比较研究”“华南沿海农村社会与文化研究”等主题研究计划,合作开展整合型的区域研究。同时,就研究计划的开展举办学术研讨会,邀请课题调查研究人员参与讨论。其中,“台湾与福建基本民族志调查研究计划”(1988—1992)前后持续4年,影响较大,并出版有《台湾与福建社会文化研究论文集》(共3册)。其目的在于“了解台湾与祖居地闽南各种社会制度与组织发展路线的异同,特别是针对家庭、宗族、婚姻、经济等问题,尝试验证或建立有关汉人移民社会发展的理论,例如童养媳制度,以及宗族之形成和发展的理论。这方面的研究对于理解汉人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具有高度的理论意义”[19]。对于此项调查研究的方法论意义,杨国桢指出,“这项调查研究是中国社会经济史与人类学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尝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人类学兴起的前奏”[20]。阐明了调查研究过程中历史学与人类学结合对于此后学术发展的影响。
与此同时,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劳格文在赣闽粤客家地区开展“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结构与原动力”研究计划,开展客家传统社会的研究。1991年,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陈其南和萧凤霞共同主持“华南传统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研究计划”(简称“华南研究计划”),开展华南区域社会文化的调查研究⑱。这些研究计划在人类学共时性研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史的考察。在田野调查过程中,特别注意民间历史文献的收集和研究,田野和文献逐步得到紧密结合。它们除了在方法上具有历史人类学的视野外,还回应了当时学术界关于区域研究理论和方法问题的讨论。尤其是这些大型的区域比较研究计划,它们在功能主义和社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突破了村落社区的限制,开始向区域的整合研究转型,显示出跨区域和区域比较研究的视野和学术关怀。
⑱ 关于“华南研究计划”的具体内容,刘志伟和王传已经有过详细的论述,本文不再赘述。详细内容请参见:刘志伟《<华南研究计划>追忆(代序)》;游子安、卜永坚《问俗观风——香港及华南历史与文化》(华南研究会,2009年);王传《华南学派探渊》(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
总体而言,此期人类学华南宗族与区域社会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即突破了村落“社区研究”的界限,在人类学共时性研究之外注重社会史的考察。他们借鉴历史研究的方法,将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相结合。这不仅是对于弗里德曼以来人类学重视借鉴历史研究方法的学术传统的延续,同时也是对社会史研究方法的吸收和回应。
三、华南宗族社会史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历史人类学的形成和运用,是近40年来华南宗族和区域社会研究发展的一条主线。随着历史人类学在华南区域社会研究中的运用和实践,包括宗族研究在内的相关课题如民间信仰、族群、卫所、军户、移民、地方社会与国家建构等领域的研究也都开始引入其理论方法。
(一) 宗族与地域社会史研究华南研究关注的焦点在地方社会与王朝国家的关系,通过两者的互动及整合,来理解地方社会纳入王朝国家体系的过程。而宗族与地域社会史又是地方社会与国家关系研究的一个基本路径。即通过宗族作为联结的纽带,国家进入地方社会,而地方社会则藉由宗族及其礼仪整合到国家的体系之内。由此,宗族也就成为地方社会与国家联系的平台。其关于明清社会的研究普遍形成了“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分析架构,宗族、民间宗教、士绅等都成为其中结构性的环节。在华南区域社会史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科大卫、刘志伟和郑振满等学者的宗族研究可谓代表了“华南学派”在这方面的基本观点和发展方向。
科大卫的华南宗族研究开始于1988年主持的“珠江三角洲传统乡村社会历史文化调查计划”。其后,又参与“华南研究计划”,进一步深入到珠江三角洲区域社会史研究当中。在调查研究过程中,1987年发表《明清珠江三角洲家族制度发展的初步研究》,将宗族发展与文化的发展相联系起来的观点,提出了宗族研究的新视角;1989年的《宗族是一种文化创造——以珠江三角洲为例》指出“明清宗族是一种文化资源和文化的创造”,注重阐述文化意义对于宗族内涵的揭示;1990年《佛山何以成镇?——明清时期中国城乡身份的演变》则指出佛山城镇文化与宗族及科举制度的联系,要理解宗族的发展,就必须与其时历史脉络相结合起来考察。其后,与刘志伟合作发表《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提出“明清华南宗族是历史建构的产物”的论点,认为“要考察华南宗族的历史,必须超越‘血缘群体’和‘亲属组织’的角度,同时与明代以后国家政治变化和经济发展相联系”[21]。《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2009)是科大卫珠江三角洲区域史研究的集大成之作,阐明了华南宗族制度的历史演变,其叙述的中心问题是宗族如何成为地方社会与王朝国家之间联系的核心制度,并提出了华南宗族社会史研究的理论范式[22]。
刘志伟的珠江三角洲地域社会史研究,将田野调查与民间文献、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理论方法相结合,注重对地域社会文化独特性和结构过程的考察,运用“礼仪”和“意识形态”作为分析工具,提出了对于明清中国社会史的独特见解。他对明清珠江三角洲的认识与其沙湾的田野研究经验密切关联。其对当地大族何氏尤为关注,发表《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个案的分析》《地域空间中的国家秩序——珠江三角洲“沙田—民田”格局的形成》《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等论文⑲。主要探讨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开发和宗族发展、地方社会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揭示宗族发展的社会文化意义。同时,从社会史和人类学结合的双重视角考察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在沙田开发背后的社会文化史逻辑[23]。在珠江三角洲研究的过程中,刘志伟还与萧凤霞进行了合作研究。他们用历史的方法考察地方社会,以人类学的眼光解读其历史,通过梳理历史文献,并结合田野调查,揭示出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的地方人士在使用各种族群标签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复杂的政治和经济资源争夺[24]。
⑲ 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收入苑利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7-379页);《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34-41页);《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个案的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18-30页);《地域空间中的国家秩序——珠江三角洲“沙田—民田”格局的形成》(《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14-24页);《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54-64转190)。
与珠江三角洲研究不同,明清福建地域社会史研究更多的是通过神庙祭典、神庙系统与地方社会关系研究的路径。如郑振满关于莆田江口平原的神庙系统和祭典组织的演变,以及刘永华对闽西四堡邹公崇拜和寺庙、村落与宗族关系的考察就显示出这种差异。郑振满对于明清时代莆田江口平原祭典组织由里社向神庙演变的考察,认为其“不仅反映了地域社会自我组织化的过程,而且表现出官方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体制对民间社会文化的渗透”⑳。他还从宗族和宗教的关系考察自宋代以来莆田平原地方社会整合到王朝国家的历史过程,指出“地方社会整合进入王朝国家方式的差异,影响了地方社会的文化认同”[25]。刘永华则从邹公由法师到状元身份转换的过程,探讨了宋元以来闽西地区道教传统、士大夫文化和地方社会的关系。认为“邹公身份的这种转变,其背后所反映的是王朝国家进入地方社会,以及地方社会被纳入王朝国家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则是通过社会文化要素如神明崇拜和礼仪传统等折射出来的”[26]。此外,他还通过考察闽西四保地区14—20世纪寺庙、宗族与村落关系的演变,来揭示寺庙和神明对于不同时期四保社会的意义,进而探讨神明祭祀与地域社会之间的动态关系[27]。
⑳ 参见郑振满《神庙祭典与社区发展模式——莆田江口平原的例证》(《史林》,1995年第1期33-47转111页);郑振满《明清福建里社组织的演变》(陈春声、郑振满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二) 华南宗族社会史研究的方法论意义行龙曾对“华南学派”历史人类学的研究特色有过论述,将之概括为“在历史学本位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从‘历史与田野’的视角进行区域社会史研究。或者说,他们重视共时性结构和历时性过程的结合,在把握历史脉络的基础上,从‘过去如何造成现在’‘过去的建构如何诠释现在’的问题意识为出发点,以宗族、绅士、族群认同、械斗等为切入点,研究华南地区作为特定的地域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如何逐步纳入国家的过程及其复杂的生成关系”[28]。行龙主要从人类学方法介入到社会史研究的视角进行阐述。杜靖也提出了与之相似的观点,将之归纳为:“一、注重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二、更加注重历史过程;三、他们当中有人开始把民间文书、口述资料和地方志等资料当作一种集体记忆来看待,注重考查文献背后的撰述心态,一反过去单纯的实证主义阅读。”[29]杜靖对华南学派研究特色的归纳虽然是与台湾地区的祭祀圈理论进行比较而得出,但以上三点基本上反映出其研究特色。
人类学方法介入社会史研究,将田野调查和历史研究方法相结合,在考察区域社会的变迁时不仅注意从国家制度自上而下地来看基层社会的变迁态势,而且注重对基层社会结构的探讨,共时性和历时性得到了很好的结合。这是华南研究在区域社会研究中独树一帜的重要因由所在,而其宗族研究便是在此之下的具体实践。
“华南学派”的宗族研究虽然受到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和华德英“意识模型”理论的深刻影响,却实现了对弗里德曼的超越,并从意识模型出发,提出了新的研究路径。他们从历时性向度出发,注重宗族发展过程中历史脉络的追寻,并从意识形态、礼仪标签,以及地方社会与王朝国家的互动和整合等视角来解释明清华南宗族的历史演变。同时,注重制度史与社会史研究的贯通,通过宗族研究来揭示区域的结构过程与明清中国历史的创造过程。随着华南研究的持续开展,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宗族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丰富了中国宗族史和华南区域社会的研究,加深了人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
四、华南宗族研究与区域社会研究关系的思考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华南宗族研究的梳理发现,无论是人类学的宗族村落社区研究、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还是历史人类学研究,都蕴涵着区域社会研究的学术关怀,呈现出鲜明的与区域研究紧密关联的特点。
(一) 华南宗族研究的特点其一,接续之前的研究传统,传统课题受到持续关注。此期的华南宗族研究是在此前研究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如人类学重建以来的华南汉族宗族村落社区研究便是接续了20世纪上半期人类学的功能主义和社区研究传统,仍然以村落的田野民族志研究为主,并且延续了“宗族乡村”的研究范式,研究主题也大多是在早期宗族村落社区研究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拓展。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宗族研究在理论和方法等方面也都延续了之前的研究传统。在研究课题方面,“乡族论”、家族与社会文化、族商、乡族经济、宗族与基层社会、宗族与赋役制度史、宗族与商品经济、宗族与沙田开发等传统课题依然受到关注。历史人类学的宗族研究则是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战后欧美和港台人类学汉人社会研究基础上所作的开拓,其研究课题也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如宗族与基层社会秩序、村落宗族与地域社会发展等传统课题,一直为华南研究所持续关注。
其二,方法上注重共时性和历时性、田野调查和文献研究的结合,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得到了紧密结合。无论是区域社会经济史、人类学,还是历史人类学的华南宗族研究都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特点。人类学自弗里德曼提倡采借历史学的方法开展宗族与区域社会的研究以来,便逐步形成了重视历史学方法和历史文献研究的趋势。从战后欧美人类学的港台华人社会研究开始,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跨学科合作研究得到明显加强。如庄英章便指出台湾华人社会研究形成了田野与文献结合、史学与人类学汇流的趋势[30]。人类学的区域社会研究,历时性研究得到充分重视,形成共时性和历时性研究的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宗族研究由于受到民间文献证史、重视社会科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形成了一条注重田野调查和民间文献、经济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华南学者“进村找庙、进庙找碑”本身就生动地体现出将田野调查和民间文献结合的特点。他们引入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走向历史现场,重视从底层社会看历史。
其三,研究领域、视野进一步扩展。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宗族研究进一步将研究领域向经济学扩展,呈现出经济学化的趋势和特点。如族商、家族与海洋史、宗族与沙田开发、农业耕作、水利系统、城镇经济史、商品经济和赋役制度史等课题的研究,突破了传统的宗族研究领域,与经济问题的联系更为紧密。在人类学方面,其对于华南汉族宗族村落的研究虽然接续了20世纪上半期的功能主义和“社区研究”方法,探讨区域社会文化的变迁。然而,它们并没有局限在村落社会结构的范围内,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将视野扩展到更宽广的范围,甚至是县镇社会的层级。同时,在共时性之外,注重社会史考察,关注地方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这对于此前宗族村落民族志的田野调查研究来说可谓是一个重大突破。在重访、回访和再研究方面,探讨村落社区的社会文化变迁。虽然这种变迁的时段较社会史的历时性研究相对较短,但相比于那些只关注当下的共时性研究,研究视野大为扩展。在历史人类学方面,其研究主题涵盖区域社会的市场贸易、动乱与社会秩序建构、民间宗教与地域社会、村落宗族发展与地域社会、移民与户籍及国家关系,地域社会的族群关系、民间信仰与地方社会、国家建构,以及科举家族与乡村社会等。这相较于此前注重宗族结构、功能和形态的研究来说,研究领域和视野得到了进一步扩展。
(二) 对于区域社会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作为区域社会研究的一种类型,华南宗族研究对于区域社会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何在?这是本文尤为关切的问题。赵世瑜曾指出,“一个区域对一个国家究竟占有什么样的位置?具有什么意义?这是区域研究背后隐藏的大问题。华南研究的学者们也在回答这样的问题,人类学的族群理论也指向这样的问题,施坚雅的区系理论也涉及区域之间,以及区域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以任何一个区域都不能回避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31]。宗族研究作为区域社会研究的重要部分,自然也无法回避局部和整体的问题。
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问题对于区域研究来说是一个重大挑战,作为局部的区域如何体现整体,如何从局部的特殊性中体现出普遍性,区域研究如何跳出画地为牢的束缚进入更加宏阔的场域和视域,其经验如何向更大范围的研究单位进行推广,是区域研究在与传统历史学界对话时经常会遇到的难题。对于区域研究的整体性问题,赵世瑜指出,“对于如何使区域研究‘跨区域’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在于使自己的问题‘跨区域’,而不是扩大自己研究的空间”[32]。从这一观点出发,华南宗族研究要在区域社会研究中实现“跨区域”,以实现更高层次的突破和超越,就必须使自己研究的问题“跨区域”,由华南宗族研究能够观照到中国宗族和区域社会研究,能够反映出区域社会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内在机制。只有这样,才不会陷入就宗族而论宗族的窠臼,而必须要在研究视野、理论和方法,以及学术关怀等方面实现突破,处理好区域与整体的关系。
此期的明清华南宗族研究特别强调整体史理念。虽然整体史只是一种方法论取向和价值追求,然而,作为区域社会研究的一部分,无论是宗族研究,还是其他主题的研究,都应保持这一基本信念,努力追求整体性的研究。区域社会研究由诸多部分组成,其所追求的整体并不是区域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每一个区域的研究当中都要怀抱着整体性的观念。区域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内部有其稳定的结构和功能。华南宗族研究作为区域社会研究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区域社会研究的一种类型,其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要反映区域社会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内在机制。
此外,“中心”和“边缘”问题也是区域社会研究长期以来所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作为区域社会研究的一种类型,华南宗族研究所展现出来的边缘性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中心—边缘问题,边缘如何与中心进行互动,边缘如何进入中心,如何成为主流学术话语体系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华南宗族研究、华南研究,也是其他任何区域社会研究都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区域社会研究仅仅只是边缘性的区域研究,无法与中心、主流及国家对话,那么只能沦落成为自说自话的地方史研究,看不到国家和制度的踪影,便无法成为主流的学术研究,更不用说为其他学科所共享。
(三) 对其他区域社会研究的影响由于受到华南研究或历史人类学的影响,其他区域如华北、徽州等也都开始采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开展宗族和其他课题的研究。在华北研究中,社会史方面如赵世瑜教授对于山西宗族与区域社会的研究。其研究区域虽然在华北,但他与华南学派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学术联系,且很早就加入到华南研究当中,与“华南学派”共享着某种学术理念和方法论平台[33]。赵世瑜在山西区域社会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方法和研究路径等方面,都呈现出鲜明的历史人类学的特征。2017年,他将以往发表的部分论文汇集成《在空间中理解时间:从区域社会史到历史人类学》一书,内容包括区域社会研究的诸多方面,如卫所制度、海上贸易、族群关系与国家制度、民间宗教、认同、军户、礼仪生活,以及其他问题[34],凸显出历史研究中的人类学视角。次年,又将部分论文汇集为《说不尽的大槐树:祖先记忆、家园象征与族群历史》,收入《历史人类学小丛书》系列㉑。从这两本书的内容可以看出赵世瑜所从事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与历史人类学之间的紧密联系。
㉑ 这本书主要以其2006年发表在《历史研究》上的《祖先记忆、家园象征与族群历史——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解析》一文为主体,并作了相当重要的补充,以及2015年发表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上的《从移民传说到地域认同:明清国家的形成》,是对前文的延伸。同时还收入了作者对于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研究的学术史梳理的文章《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研究的学术史脉络》。参见赵世瑜《说不尽的大槐树:祖先记忆、家园象征与族群历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自序”,第7-8页)。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行龙教授及其团队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山西区域社会史研究。行龙提倡“走向田野与社会”的治史理念,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强调文献资料与田野调查的结合,注重田野调查的现场感[28]3。他们主要从“水利社会”视角展开,发展出一条独特的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路径。杜靖分析了行龙对于山西水利社会研究的作品《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认为这是“一篇非常经典的历史人类学作品,能为人类学和社会史两个学科所公认,比起早年行龙及其先师乔志强先生合著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一书,显示出行龙从社会史向历史人类学转变的轨迹。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这篇作品可以看作是他成为历史人类学家的标志”[29]239。
在分析该中心另一位学者张俊峰的研究成果后,杜靖指出“不论怎么说,山西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在水利社会史研究方面,注重综合考察生存环境、资源禀赋及其类型、水权、水神、社会组织、制度体系、文化安排等方面的内容,逐渐形成了一条本土化的区域社会史的历史人类学分析路径”[29]245。不论其区域社会史研究是否出现了历史人类学的转向,但从杜靖的评述和行龙及其团队的研究在理论方法和研究取向上,可以看出其对于山西水利社会史的研究与华南研究在方法上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其区域社会史研究与历史人类学研究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因而,也才会出现杜靖将行龙视为历史人类学家的评述。
常建华教授对于明清时期徽州、山西、江西、浙江、福建等地的宗族进行研究,提出“宗族组织化”“宗族乡约化”的观点㉒。虽然他并未声称自己采用的是历史人类学的方法,但从其研究中可以发现,田野调查和民间文献得到了紧密结合,并且走向历史现场。尤其是近年来其一直倡导社会生活史研究,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文,并出版专著《中国日常生活史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版)。2017年11月10—13日,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还专门召开了“日常生活视野下的中国宗族史”学术研讨会,以明清徽州宗族社会、明清南方宗族、明清以来的华北宗族为中心,从日常生活的视野对中国宗族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35]。“日常生活视野”这一研究取向呈现出“跨学科治学”和“民间研究取向”的特点。可以说,常建华对于区域宗族的社会史研究,与历史人类学在理论方法上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此外,在徽州区域社会研究中,唐力行、赵华富、王振忠、卞利等一批学者,长期行走在徽州的田野上,开展传统村落的社会史研究。他们对徽州宗族与区域社会的研究在方法上也呈现出与历史人类学研究相似的特点。
㉒ 常建华对于明清时期宗族组织化和乡约化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礼制及其演变》(《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60-67页);《明代徽州的宗族乡约化》(《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137-154页);《明代江浙赣地区的宗族乡约化》(《史林》,2004年第5期35-41转123页);《乡约·保甲·族正与清代乡村治理——以凌燽<西江视臬纪事>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71-76页);《国家与社会:明清时期福建泉州乡约的地域化——以<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为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40-46页);《清代宗族“保甲乡约化”的开端——雍正朝族正制出现过程新考》(《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65-71页);《明代宗族组织化研究》(上下册)(故宫出版社,2012年版)。
至于历史人类学对人类学华北宗族研究的影响,则以兰林友对华北调查村落的再研究和杜靖对山东闵氏宗族的研究为代表。兰林友在反思杜赞奇和黄宗智的华北研究及与华南宗族研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华北宗族是一种残缺宗族”的观点,阐明了华北宗族的形态和特征㉓。杜靖则以山东费县闵村闵氏宗族及其周围乡土社会为田野考察点,对传统的“九族”“五服”制作了现代民族志的检讨[36]。虽然他们都是村落社区民族志的田野研究,却毫无例外地进行了社会史的考察,共时性和历时性得到了紧密结合。同时,他们还在国家与社会的架构下分析宗族制度的历时性建构,展现出社会史的视野。
㉓ 参见兰林友《论华北宗族的典型特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55-59页);《庙无处寻——华北满铁调查村落的人类学再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从以上历史人类学在华北区域社会研究中的运用和实践看,历史人类学可谓有着极高的适用性,而这也显示出其开放性的特点和魅力。
五、结语改革开放以来的华南宗族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重要学术成就,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理论方法逐渐汇流、交织,形成田野与文献、共时性与历时性紧密结合的特点,历史人类学成为宗族与区域社会研究发展的重要趋势。历史人类学的发展,为区域社会研究探索新的研究路径提供了方法和视角上的参照。然而,无论是华南宗族研究,抑或华南研究和区域社会研究,在研究范式和路径上都面临着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首先,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对“国家与地方社会”分析架构的反思,以避免出现结构化和模式化的问题,并提出新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范式。其次,宗族是中国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切入点,然而,宗族只是乡村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且存在地域性差异。乡村社会中除宗族外,还存在其他社会组织如“约”“会”“社”以及民间宗教之类的社会控制力量,同样是地域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族并不是乡村社会史研究的唯一路径。尤其是在宗族发达的华南地区,特别需要注意宗族研究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关系问题。再者,需要进一步超越功能的分析视角,在政治和经济因素之外,更加注重宗族文化、风土习性、风俗等要素所发挥的作用。最后,宗族研究需要紧跟学术潮流的发展,不断进行理论方法的创新,实现宗族研究与最新学术前沿的衔接。同时,将之放入到学术思潮转型的脉络中进行考察,以此体现出中国社会和学术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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