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修文献源远流长,先秦已然。“春秋以上无私家之学,书皆出于官修。”[1]1汉武以降,儒家思想占据主流,儒家经典成为中央王朝官修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官修经解是以官修形式对儒家经典重加疏解的经学文献,自西汉“五经”至南宋“十三经”,儒家经典经中央政权的推动广泛传播,从而使儒家思想确立为中国古代正统思想文化。官修经解已有绵远的传统,其经世致用的精神客观上影响和决定着学术发展与文化传承的取向和进程。顾颉刚有云:“凡一代创业之君,以其得之之艰,辄欲制之极密,防之极周,图子孙久长之业。此固无代不然,而明为尤显。”[1]2有明一代被认为是中央集权政治高度集中的封建王朝,至元明易代,官修文献得到快速发展,探究明代官修经解的编纂背景、脉络、特点及影响,厘清明代官方经学濡染影响的重要面向,当是颇具意义的学术论题。
一、明代官修经解的概况关于明代官修经解的研究,始见于经学史通论及相关著述的一部分①,多采用时段划分法总结历代经学史的概况,对旧说的文献整理有功,对明代官修经解也均有涉及,但立说立论多重述明人《大全》出而经说亡之旧说,或囿于清人以为经学至明为积衰时代之学术定见,涉及明代官修经解即概为元人遗说的观点亦较守旧且过于简约。李晋华则首次遍考古今书目,系统考察明代历代帝王敕撰敕修之书,是研究明代官修文献的重要参考,因局限于文献源流层面的考述,对官修文献中经学文本的探考多粗陈梗概。顾颉刚认为明代的敕撰书,“成于洪武、永乐两朝者超过半数,洪武一朝又几两倍永乐”[1]2。至于明代洪武、永乐朝官修经解的具体情形并未作专门考量。
①关于明代官修经解的研究,相关的经学史通论及著述主要见于:(清)皮锡瑞著, 周予同注《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9-294页; 马宗霍《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127-138页; 江瑔著, 张京华点校《新体经学讲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10-123页; 蒋伯潜, 蒋祖怡《经与经学》,世界书局1941年版,第209-216页; (日)本田成之著, 孙俍工译《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31-238页; 陈延杰《经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27-130页; 何耿镛《经学概说》,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0-117页; 何耿镛编著《经学简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13-225页; 陈克明《中国的经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1-94页; 章权才《宋明经学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叶国良等《经学通论》,台北大安出版社2005年版,第579-590页; 吴雁南等《中国经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32-438页,等等。较之既有成果,本文试图考查明代官修经解的编纂背景、脉络和思想特质,探究其承继和设限的重要维度,揭示明代学术风气消长变化和经学嬗变的深层根源。
根据《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等各类书目②,系统梳理明代官修经解及史传记载与现存官方经学相关文献,对由官方组织编修的经学文献进行统计,明代官修经解包括群经总义类、五经类、四书类等18种。
②本文依据的文献书目资料主要有:(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93页;(清)张廷玉等《明史·艺文志》(卷96),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44-2369页;王承略等《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第23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11页,等等。
第1种:正定《十三经》,洪武六年(1373),赵俶等奉敕定正。是书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标准,并尊汉唐经学的演化,重传经释经的要籍,摒弃《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正定《十三经》颁示天下后,其他诸书则不列学宫。今已亡佚。
第2种:《群经类要》一卷,洪武六年(1373),孔克表、刘基等奉敕撰。是书以太祖亲撰的《论语解》二章经解为范式,以浅语恒言释群经,避免了经解的辞繁而旨深,使人尽得通说而易通晓。今已亡佚。
第3种:《春秋本末》三十卷,洪武十一年(1378),东宫文学傅藻等奉懿文太子命撰。是书将《春秋》原本的编年体进行了体例上的重新编排,仿照《春秋分记》之例变成国别体,首周王之世,以尊正统;次为鲁公之年,仍以依旧文;列国则先晋、齐,而后楚、吴,以此体现“尊王攘夷”的精神。洪武十二年(1379),宋濂为之作序,至是而成,太祖赐书名《春秋本末》。后又命翰林典籍刘仲质校正《春秋本末》。今已亡佚。
第4种:《春秋书法大旨》一卷,洪武十六年(1383),国子博士高允宪、杨磐奉旨编修[2]。是书依照啖助、赵匡《春秋》经说纂例进行分类,撮其要,删其繁而成。今已亡佚。
第5种:《书传会选》六卷,洪武二十七年(1394),刘三吾等奉敕撰。是书因太祖考验天象知与宋儒蔡氏《书传》不合,命刘三吾等纠正《书经集传》错误敕撰而成。书成太祖赐书名《书传会选》,令礼部刊行天下。《书传会选》官修的本意只为纠错,然亦有补充文义之处,考证部分内容丰富,于字音字义字体辨之甚详,颇具汉学特色。
第6种:《孟子节文》七卷,洪武二十七年(1394),刘三吾等奉敕撰。是书因太祖不满《孟子》原本中“辞气抑扬过甚”者,令刘三吾剔除如“草芥”“寇仇”等语,只许保留对君权无伤的内容。洪武二十八年(1395),《孟子节文》完成并刊刻,给散天下学校,并诏令所删章节“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3]。
第7—12种:《五经四书大全》一百五十七卷,永乐十二年(1414),胡广等奉敕撰。成祖以为“五经”“四书”皆圣贤经典,更宜将其统会,命胡广、金幼孜、杨荣等敕纂成书。永乐十三年(1415),《五经四书大全》书成,其中《五经大全》一百二十一卷、《四书大全》三十六卷,包括《周易传义大全》二十四卷、《书传大全》十卷、《诗传大全》二十卷、《礼记集说大全》三十卷、《春秋集传大全》三十七卷、《四书集传大全》三十六卷。《大全》各经皆各取传注本为根据,在此基础上再增广传注之全。永乐十五年(1417),《五经四书大全》颁示天下,成为科举考试的准绳。
第13种:《周易直指》十卷,永乐十五年(1417),翰林学士杨士奇奉太子命撰。是书主旨仍依朱子《周易本义》。今已亡佚。
第14种:《尚书直指》六卷,永乐十六年(1418),东宫讲官徐善述奉敕撰。初为东宫进讲所用,其书已渐类似后来讲章。今已亡佚。
第15—16种:《春秋直指》三十卷、《春秋要旨》三卷,永乐年间,翰林侍讲金幼孜奉太子命撰。今皆已亡佚。
第17种:汇编《书经三要》三卷,嘉靖四年(1525),明世宗御注《无逸》,令辅臣撰序与太祖御制《洪范序》刊布。后依大学士费宏等言,按照御注《洪范序》体式,因经分注,直解肯綮,以《洪范》居首,次《伊训》《无逸》,又将《皋陶谟》等篇目统一作注,缮写成书后刊布,名曰《书经三要》[4],今已亡佚。
第18种:校刻《十三经注疏》三百三十五卷,万历十四年起至二十一年(1586—1593)书成,北京国子监臣敕刊。
综上,明代官修经解计群经总义类3种、易类2种、书类4种、诗类1种、礼类1种、春秋类5种、四书类2种。从修书范围来看,从五经到四书,囊括了传统的儒家经典。就纂修时间而言,18部经书中,纂修于洪武朝6种,先后为正定《十三经》《群经类要》《春秋本末》《春秋书法大旨》《书传会选》《孟子节文》;永乐朝10种,顺序大致为《五经四书大全》《周易直指》《尚书直指》《春秋直指》《春秋要旨》;嘉靖朝1种,即汇编《书经三要》;万历朝1种,即校刻《十三经注疏》。可见明代官修经解基本集中在明初的洪武至嘉靖年间,而尤以洪武、永乐朝为最。
二、明代官修经解的承继与设限明代的官方经学,在经学典籍编修方面,中央政府先后完成了正定《十三经》《群经类要》《春秋本末》《春秋书法大旨》《书传会选》《孟子节文》《五经四书大全》等经学文献的官修。这些成绩,对于明代经学政策的说明方面不单是重要的资料,也是明代官修经解承继与设限的重要见证。
(一) 明代官修经解的承继在群经总义方面,正定《十三经》成为明代由中央政权最早编修颁行的一部经学文献。在经书经说文字的统一方面,除重新校勘颁定群经,为避免经解的辞繁而旨深,继而完成了以浅语恒言释群经,使人易于通晓而尽得通说,《群经类要》亦是这一普及通俗版意义的官修经解。虽然正定《十三经》与《群经类要》今已亡佚,但就纂修者来看,请颁正定《十三经》的国子博士赵俶与奉敕编纂《群经类要》的儒臣孔克表等皆是前元至正年间的进士,在元代皆以博学笃行任官,由元入明后继续受到明廷重用,总纂群经总义。赵俶初为元至正六年(1346)进士,洪武六年(1373)征至国子博士,尤精于《诗经》,其弟子多为方岳重臣。孔克表乃是孔子五十五世孙,为元至正八年(1348)进士,洪武六年征为翰林修撰,因太祖认为经传过于辞繁,且“经之不明,传注害之,传注之害,在乎辞繁而旨深”[5],故命孔克表等将群经要言分为若干类,再以浅语恒言释经,又亲撰《论语解》二章作为范式,书成赐名《群经类要》。对于明代官方的经学政策来说,以浅语恒言释经,客观上普及了经学教育。就科举考试制度的实际内容来说,官方在经学措施上仍然承袭元朝旧规。明代官方经学所表现出的因循现象和科举取士的控制因素也使程朱理学的统治地位得以承继,从而加强了思想文化和意识领域的统一。重用前元儒臣总纂群经并颁行天下,承继延续的色彩可谓明显。正定《十三经》与《群经类要》的敕修,其主要用意并不在解经,而是为了强调儒家经典的至尊地位,勿列十三经以外诸书于学宫,更为彰显明廷的尊儒崇经和对儒经的承继。
在儒家《十三经》中,《春秋》最强调尊宗庙明正统,故落实《春秋》微言大义以标榜新生政权的正统地位,成为明初官修经解的重要内容。明太祖以武力夺取天下,为宣扬政权的正统性,更充分发挥经学经世致用的功能,强调《春秋》的正统意识也就是强化和彰显洪武政权对正统的承继。太祖曾诏曰:“近诸生专治他经者众,至于《春秋》,鲜有明之。继今宜习读,以求圣人大经大法。他日为政临民,庶乎有本。”[6]可见,明代官方《春秋学》教育完全是从政治实用角度着眼的,《春秋学》可以提升国家后备官员日后处事决疑、为政临民的行政能力,当然会受到统治者的重视,保证了《春秋学》在官学体系内的发展[7]。洪武十一年(1378),傅藻等奉命对《春秋》进行重新编修,从体例上先是将《春秋》的编年体改为国别体,继而将首周王之世列于鲁公之年之前,强化尊正统的意识;之后再列晋、齐诸国,楚、吴则列于后,充分体现“尊王攘夷”的精神。洪武十二年(1379)宋濂为之作序,书成,太祖赐名曰《春秋本末》。该书在体例上改为首周、后鲁,最后是僭越的吴、越,体现出明初对正统观念的重视和对正统的传承,从而意在宣称洪武政权为正统所在。“五经之有《春秋》,犹法律之有断例也。”[8]明初官修《春秋本末》,从文化上掌控对《春秋》的解释权,完成对大明政权正统性的论证,这也是官修《春秋本末》这部经说最深层的原因。洪武十六年(1383),国子博士高允宪、杨磐奉旨重新编修《春秋》,对经说的分类则是依照啖助、赵匡的《春秋》经说纂例,将《春秋》三传撮要删繁,凡二十三则,成书《春秋书法大旨》一卷。明初官修经解《春秋书法大旨》表面上看是删繁就简的一次编修,实际上仍是借学术活动以尊正统,借史官记述讲求书法不隐的“春秋书法”,强调明善恶的主旨,昭示明初在思想领域的正统意识。《春秋本末》和《春秋书法大旨》的官修,其蕴涵的深意在于王朝更替之际重新确立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定儒家思想于一尊,彰显新政权对正统文化的承继。
洪武二十七年(1394),太祖因不满宋儒蔡氏《书集传》之谬误,诏征儒臣重新订正,“凡蔡氏《集传》得者存之,失者正之,又集诸家之说,足其未备”[9]。翰林学士刘三吾等奉敕重修,书成,赐名曰《书传会选》。“明代纂修诸臣于革除之际, 老师宿儒, 诛锄殆尽, 不能如刘三吾等辑《书传会选》, 于蔡氏多所补正。”[10]《书传会选》纠正蔡《传》之失,也在“每传之末, 系以经、传音释, 于字音、字体、字义辨之甚悉”[11]2,故音释部分颇具汉学考证特色,可见是书亦是对宋元之学的承继。官修《书传会选》在学术上承继宋元之学,参照前代学者针对蔡氏《书集传》的纠错之作而成。《书传会选》的敕修不仅体现了经学学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明初统一政权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博征绩学纠正蔡《传》之失而定为此编,彰显了新政权对文化的绝对掌控权,借官修经解达到文化思想领域的统一。顾炎武认为,是书承继宋元之学,敕修撰著者皆习务本之学,“故所著之书虽不及先儒,而尚有功于后学”[12]。
(二) 明代官修经解的设限自宋朱熹开创儒家经典著作的“四书”学体系,《孟子》一书完成了由“子”升“经”的过程,最终确立为儒家重要经典之一。据《明史·钱唐传》记载,太祖对《孟子》文本中的“臣视君如寇仇”等言论颇为不满,故“议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13]。洪武五年,孟子牌位亦被撤。至洪武七年因刑部尚书钱唐强谏,太祖终于重新下诏接受疏谏,曰:“孟子辨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14]然太祖仍尤为反感《孟子》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和君臣之论。至洪武二十七年(1394),太祖又再命刘三吾对《孟子》文本重新进行校定,剔除《孟子》原本中辞气抑扬过甚者,仅保留对君权无伤的内容。刘三吾为迎合太祖之意,亦称这些言辞并非经说本意,《孟子》一书除去辞气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皆可颁于中外校官以使人知经书本意。除去之条则“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一已圣贤中正之学为本”[11]2。洪武二十八年(1395),《孟子节文》校定经书刻板完成并颁示天下。至永乐九年(1411),连江儒士孙芝上疏倡议恢复全本《孟子》,至此官修《孟子节文》才正式被废止。《孟子节文》官修经解的敕修颁行,真实描绘出明代官修经解的设限图景,凸显出中央皇权政治对经典学术的干涉。
永乐二年(1404),饶州儒士朱季友献其所著之书,专斥濂洛关闽之说。成祖阅后大怒,曰:“愚民若不治之,将邪说有误后学。”[15]即命人将之押还乡里,杖责一百,并搜检焚毁其所著书。从永乐初年(1403)朱季友能献书阙下的学术背景看,程朱理学的官方地位尚未定为一尊,学术环境稍微宽松,并不如后来严酷。待至《五经四书大全》官修经解书成,“遂悉去汉儒之说,而专以程朱传注为主”[16],在中央政权和科举取士制度影响下,学校教育完全以科举考试为的,学子读书亦趋于程朱理学与八股文的糅合,“只遵闻行知,于其门人语录芟繁去芜可也”[17],从而造成思想僵化扼塞之弊。在明廷官修经解的政治导向下,经生学子只许讲读孔孟之书和程朱之学,凡五经传义一尊朱子,以致“言不合朱子,率鸣鼓百面攻之”[18]。
永乐十二年(1414),成祖以为“四书五经”皆圣贤经典,其传注之外诸儒亦有切实之言,故命翰林学士胡广等统会成书。永乐十三年(1415),书成,成祖又亲自制序于卷首,称《五经四书大全》使天下之人,获睹统汇经书之全,探晓圣贤精义要道,因是“使家不异政,国不殊俗,大回淳古之风,以绍先王之统,以咸熙雍之治”[19]。可见官修经解《五经四书大全》深意在于对道统的承继,而圣王之道统就载于儒家经典之中,以官修刊定的形式发扬六经,即在使圣王的道统彰显发扬。成祖因靖难取得帝位,急需尊崇道统以彰显正统,故官修经解《五经四书大全》不单能使圣人之道承继,亦可收到统一天下之人思想的效果。“它们也使一种经籍和文献的集成广为传布,这个集成对于学术研究,对于阐述伦理和权威问题上的正统观念,对于科举考试,对于定出公共行为的官方法典来说,都是有用的。”[20]至于官修经解《五经四书大全》的取材,则承继宋元旧说,无所发明,“如《诗》则取诸刘氏,《书》则取诸陈氏,《春秋》则取诸汪氏,“四书”则取诸倪氏,《礼》则于陈氏集说外,增益吴氏之纂言,《易》则天台鄱阳二董氏、双湖云峯二胡氏,于诸书外全未寓目”[21]。永乐十五年(1417),《五经四书大全》颁示天下郡县学,成为科举考试的准绳,体现了高度集中的中央政权对经学学术的干预和对思想领域的控制。
三、明代官修经解与经学嬗变元明易代,在经过长期的战乱之后,明初诸帝提倡事功之学。程朱理学注重经世致用,作为前蒙元官方的意识形态,至明也同样得到官方的高度认可。洪武三年(1370),太祖命重开科举,科举考试的内容承袭前元,考查的范围也仍然是朱子之学为主。洪武年间,太祖特命礼部于学宫立卧石,传令禁约如:“国家明经取士,说经者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者以典实纯正为主……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22]将禁约传谕天下,借助官方禁令,限定科举经生只可习官定的宋儒传注,在经学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透视出明代官修经解与经学嬗变的制衡取舍。
(一) 明代官修经解的经世精神与经学普及有明一代中央集权高度集中,明廷立国之初即从思想文化领域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渗透,通过崇儒重经和官修经解等政策,在思想和文化领域进行了多方位建设。由于明代官修经解的颁行,经学以程朱理学而独尊,其经世致用的精神在于重新确立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彰显新政权对正统文化的承继,客观上推动了儒家经学的传播和经学教育的普及。明代官修经解多成书于洪武、永乐两朝,后代少有修订或新创之作,由此造成明代官方经学思想陈陈相因、缺乏活力,朱熹经学官方地位的确立与明代科举的一经取士制度,都和明代敕修经学文献的编撰关系密切[23]。
明代官修经解在经典诠释方面推行通俗化和普及化的举措,以浅语恒言释群经,避免经解的辞繁而旨深,使人易于通晓而尽得通说。明廷为树立正统意识、统一经说,不遗余力地增设各类学校,出现“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故“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24]。官修经解经官方颁布刊发至国子监和各州县学校,对经学教育的普及和传播起到积极的作用。明代的经学,先是太祖重用前元儒臣总纂颁行正定《十三经》《群经类要》等,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儒家经学进行了重构[25]。就文献学研究的角度而言,尤其是正定《十三经》《群经类要》《五经四书大全》的编纂颁行,对经学的普及产生了重要影响。《春秋本末》《春秋书法大旨》表面上看是改编编纂体例或是删繁就简,实质则是树立正统意识、统一经说的重新编修。《书传会选》除了纠正经说之误,在文句考证方面基本承继汉唐之风,为明初官修经解少有的承继汉学之作。“朝廷对经学的重视来说,明代经学超过任何朝代,四书五经也成为世子必读的书,无形中为经学教育做了推广工作。”[26]明代官修经解删繁就简的风格,也影响到非官方的经学注解形式,亦多有“录钞”“则言”“粹抄”等语录体的经书著作,经书注解形式多简易实用,更便于经典的观览和经学的普及。
(二) 明代官修经解影响下的经学嬗变明代官修经解《大全》受清人所指摘仅是抄誊一过的说法,今日学者多已不信。从事明代经学研究的最根本问题,已不再是笃守于清儒所给予的方向,而是从方法与意识上的根本变革[27]。就中国经学史上繁简更替的诠释形式的考察,经学至明的“述朱”期不单有保存文献之功,亦有发扬朱子之学的相当作用。明初诸儒遵从程朱理学,皆“师承有自,矩矱秩然, 曹端、胡居仁笃践履,谨绳墨,守儒先之正传,无敢改错”[28]7222。当时的经学大师承继朱熹经学,如曹端、胡居仁、薛瑄、吴与弼等人,皆偏重于躬行实践一途。曹端“笃志研究,坐下著足处,两砖皆穿”[28]7238。吴与弼则“遂罢举子业,尽读四书、五经、洛闽诸录,不下楼者数年”[28]7240。薛瑄尝曰:“自考亭以还,斯道已大明,无烦著作,直须躬行耳。”[28]7229饶宗颐认为:“明人治经,最重要还是实践工夫。”[29]故应当从经学的多元面貌,重新检讨明人治经的实践功夫。“以大义为先,从义理上力求心得,争取切身受用之处,表面看似蹈虚,往往收到行动上预期不到的实效。”[29]据《菽园杂记》记载,正统年间的南畿提学御史彭勖笃信朱说,曾想自撰一书献于朝廷,以删正《五经四书大全》中非朱子之说,后因《大全序》出自御制才作罢[30]。可见独尊朱学并非全因官方引导和科考之故。明代官修经解影响下的明人“争取切身受用之处”的治经目的,皆是从经义精神孕育而来的。
明代官修经解的颁示传播使朱子学成为一时学术的主流,永乐年间专用朱熹说,致“命科举以为程式,古注疏亦未尝有诏禁止,生徒恐畏趋时专习宋传,性理浮说盛行,递相祖受,古义尽废,七十子所遗汉唐相传共守之实学殆绝”[31]。《五经四书大全》官修经解成为科举取士的官定答案,经学的研究方向被禁锢于《五经四书大全》官修经解之内,规定科考举子只能代圣人立言,不得标新立异。自永乐之后,明代的科举考试以《大全》取士,致使当时的经典之学竟日趋“蹈于空疏,儒林之名,遂为空疏藏拙之地”[32]。经过明代官修经解对经说的整理活动,尤其是官定《五经四书大全》读本之后,官修经解成为科举取士的标准说解,将士子的思想严格禁锢于程朱理学。官方经学通过科举考试限制了学子的经学思想和研究方法,对立场不同的经说采取权威式的压制,直接造成了学者经生“遵信之足矣,复何言”[28]7248。士人欲谋功名仕进,只需读朝廷所颁定的传注,墨守一经,无需旁涉博览。杨慎指出:“本朝以经学取人,士子自一经之外,罕所通贯。”[33]在这种官修经解设限的政治文化格局下,士人为读取功名已无暇顾及前人的经典注疏,对官修经解之论,只知尊笃附和,并无精思体验之得,故王廷相也慨叹道:“致使编籍繁衍,浸淫于异端之学而不自知,反而证之于《六经》仲尼之道,日相背驰,岂不大可哀邪!”[34]明中期开始对宋学反动的学术风气和重视古注疏的学者日渐增多,表明朱子之学影响力的渐次缩小和汉学势力的渐起[35]。在程朱理学所揭示的经学意义流于空谈心性的学术环境中,士人对朱子学的推崇态度已大为转变,也成为学术思想和经学嬗变的直接动因。
自明正德、嘉靖以后,经学的私家著述逐渐摆脱明代官修经解《大全》的束缚,往往带有个人治经的倾向性,“其学各抒心得”[36],注经不遵朱学反而较为常见。嘉靖年间学者郑晓即认为,宋儒对经学的贡献虽多,然其所资大抵出自汉儒之学,今宋儒的诸经传注,亦多不如汉儒,然又讥讽汉儒训诂之学驳杂,故郑晓批评道:“宋儒议汉儒太过,近世又信宋儒太过。要之,古注疏终不可废也。”[37]在解释与阐明经典中,更多的经学话语融入以文献为依据的注经和解经,反映出汉学、宋学相融合的兼采诉求,使经学摆脱训释方法单一的局限,拓展了新的经学视域。明中后期的学者有感于朱子之学的不合理和经注的种种缺失,开始重新提倡汉学,经学著述也已具有反宋学倾向[35]。非官方编纂的举业用书大量刊行,虽然受到科举主试文体的影响,但有些已不再停留于经注的汇辑。如蒋悌生《五经蠡测》即是旁搜博采,对质疑经传反复参究有所心得而修成,亦未遵照科举规定的注本,质疑之处颇多创见[38];吕柟《吕泾野五经说》、蔡汝楠《说经劄记》同样独抒己见,阐明经义,在维系科考制度的同时努力保持经学撰著的学术意义。“要之无抵牾圣人,真洽见之津涉而通经之钤键也。”[39]这类经学著述重在阐述经说,兼有学术与治道的功用,亦是对经学学术的承继和经学治道的践行,凸显出明代官修经解影响下经学嬗变的文化意义。
结语明代官修经解构成了明代官方经学濡染影响的重要面向,深刻影响了明代的科举取士,展现出高度中央集权和经学科举时代背景下,经学学术与科举应试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制衡取舍。明代经学是经学史由宋学向汉唐之学嬗变的关键时期,这一经学嬗变产生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明代官方经学反映出尊崇程朱理学的学术取向和巩固统治、维系人心的政治诉求,而明代官修经解体现了对宋元以来的经世致用经义精神的传承。在明代崇儒重经的政策之下,经学文献的官方解读则又代表了明代文化整合、思想设限的特色。明代官修经解的编纂背景、内涵和思想特质,强化了专制帝王的绝对权威,体现了一代王朝的文化选择和政治导向。同时,明代官修经解的承继与设限客观上影响了经学发展的面向和进程,亦是明中后期学者对宋学的反动和经学嬗变的深层根源。对有明一代学术风气的重新检视,可以发现明代官修经解承继与设限的重要维度,由此传递出学术风气消长变化过程中的学术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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