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自1999年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发展至今高校学生人数已暴涨了近十倍。学校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学生人数的急速膨胀,给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高校在加强现代化教学管理的同时,在管理体制上也逐渐把管理重心下移,通过明确学校、学院及其所属专业等各层级的管理职能,逐步建立两级建制,实现两级管理,使学校能集中精力对总体教学活动实行宏观管理。因此,建立和完善二级教学管理模式不仅是当前高校教学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高校宏观管理的主观需要。
一、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的特点二级教学管理是学校内部的基层管理,处于承上启下的对教学进行中观管理的地位。二级教学运行管理是围绕教学计划实施所进行的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教学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 保证教学工作运行稳定,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它是教学活动实施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1]。二级教学管理与学校教学管理在管理目的、管理途径、管理过程和管理职能等方面是一致的,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学校教学过程的管理必须依靠二级学院进一步细化和加强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易出现简单执行学校指令、制度执行不顺畅和师生不主动配合等问题。
(一) 二级教学管理内容涵盖广,具体管理要求细二级教学管理的范围虽然只涉及学院的教师和学生,但管理的内容覆盖面很广,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实施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管理、考试管理、教学文件及档案管理等方面。二级教学管理其实就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缩影和实施教学管理的主体。
(二) 二级教学管理事务繁杂,专业特点不同要求也不同二级教学管理是学校内部的基层管理,管理的内容非常具体,不仅要进行教学过程的管理,具体贯彻实施学校下达的各项指令、任务,同时还担负反馈教学信息、及时了解和收集各种教学管理信息、为师生提供教学管理咨询服务等的责任。另外,因专业特点不同,相应的教学要求和管理办法也有区别,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专业特点制订更具体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管理细则。
(三) 二级教学管理人员任务重,要求高二级教学管理人员大部分由专业教师兼任,在二级教学管理中,他们不仅要充当指导者、组织者、协调者、服务者等多种角色,还要承担教学和科研等多方面的任务,这对管理者和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同时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管理的优化改革广西科技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是学校最早成立的院系之一,自1985年在柳州办学至今已有29年的历史。近年来,随着学校教学管理重心的下移,学院通过合理调整教学管理工作体系,理顺各管理岗位的职能关系,结合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多元化评价教学效果,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优化教学业绩的考核和激励机制,重视教学成果的及时整理归档,在二级教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 合理调整教学管理工作体系,理顺各管理岗位的职能关系由于二级教学管理工作繁杂,涉及管理岗位较多,矛盾较复杂,如果职责关系和协作方式不明晰,教学工作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之间容易出现工作互相推诿或交叉重叠的问题,容易造成教学管理工作的疏漏和紊乱。为此,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根据学院的专业教学特点调整设置专业教研室,并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各个院属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关系,建立了“一条主轴,两条副轴”的教学管理工作体系(见图 1):教学工作主轴线由分管教学领导、教学秘书、教务秘书和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工作副轴分别为学生工作室和实验室。三条轴线形成了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学生工作、教辅工作协调并进的教学管理工作模式。制订和实施教研室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教研室的职能,给予教研室一定的责、权、利,多方位扶持和引导教研室自主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的教学管理作用,使之既能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宏观调控,又能具体指导,群策群力,切实抓好教学工作,有效加大基层教学质量监控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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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体系 |
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优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过程控制和督导,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保证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创新能力。遴选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教师担任管理工作,建设一支专家型的教学管理队伍,既能够严谨认真地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又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管理。
(2) 加强制度建设和教学过程监控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肃教学纪律,杜绝教学事故。依据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学院制订和出台了可行性强、易操作、高效的院级教学管理制度与工作细则,如《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办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岗位职责》、《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理论教学工作手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手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手册》、《土木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手册》等教学工作手册,让教师在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效提高了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如在毕业实践教学环节中,师生依据工作手册开展教学工作,教研室主任依据毕业设计管理要求对毕业设计题目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成绩评定、答辩等环节进行层层把关,有效地提高了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毕业设计成果获区内同行专家的好评。在日常管理中,坚持每周一次的教学工作例会和学生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师生的教学动态;采取随机听课、检查教案、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实际教学情况,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地采取措施预防;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及时地给予解决。由于各项工作有具体的制度指导,各项监控措施能具体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
(3) 建立科学合理和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办法,分析评估教学质量,及时发现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学院结合学校每年的师德评比、优秀主讲教师评比、优秀毕业设计评比等各类先进评比活动,通过学生对教师的网上评价、教师互评、教学巡视员听课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选表现优秀的教师。
(三) 优化教学业绩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在教师业绩考核和激励方面,制定了院级的工作业绩考核和评价制度,坚持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选表现优秀的教师,把年终的绩效奖励分为A、B、C三档,对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和表彰的人员进行分类奖励,对违反学校和系级有关规定的教师则缓发或扣发绩效奖。经过几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教师争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学生的学风也有了明显的好转。
(四) 构建稳定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学院通过依托广西工学院董事会下的“建筑工程工作委员会”平台,土木工程专业与柳州市建筑行业开展了广泛合作,建立了30多家校外实习基地。为适应地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采取多种措施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首先,学院成立由行业专家、学院领导、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将土建类职业的技能要求层层分解, 提炼出所需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习内容与标准、教学模式与方法等,通过“双聘双挂”教师共同实施教学方案;其次,分配制度向“双聘双挂”教师倾斜,以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吸引行业专家为高校服务;最后,建立与之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实习质量监控和多方质量评价机制,确保毕业生达到企业的人才需求目标[2]。如在毕业答辩中,学院一直坚持邀请校外专家的制度,邀请的专家都是广西建筑行业的技术权威或领导,答辩后学院还组织教师和专家的座谈会,专家对毕业设计提出指导意见。如黄多干专家谈到,看学生的计算书、图纸感觉学生对单体设计的基本功比较扎实。黄明威专家认为学生胆量不错,问什么都敢回答,说明平时训练得很好。
(五) 注意教学资料的保存教学档案是教学活动信息和成果的载体,是衡量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把教师的业绩情况和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与年终的绩效奖挂钩。在教学档案建设方面,定期对教师的各类教学成果和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和表彰奖励。为保证教学资料整理规范和及时妥善保管,学院分别专门设置了3名兼职资料管理员,一人负责行政办公资料、一人负责教学资料、一人负责实验室资料;以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和持续。同时,结合教育部教学评估要求,学院出台档案收集条例,让各岗位人员明确应按期交纳什么资料,交到哪里,保证每学期按时按质上交相关材料,以避免出现后期大量补前期资料的现象。由于归档工作及时,有规范可依,学院的教学资料归档情况良好。
由于全院上下以教学工作为中心,院属各部门的职能明确,团结协作,互相支持,教学秩序稳定,管理高效,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混凝土结构、工程管理课程获评为区级精品课程,土木工程专业获评为首批区级优质专业,2008年获批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获学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和区级首批“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近5年连续获得年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优秀”,学生的就业率也一直位于学校前茅。
三、结语二级教学管理是关系教学各个环节和层次管理工作的系统工程,只有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目的,从系统层面优化管理机制到明确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细节,充分发挥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作用,才能有效促进教学理念付诸实施,各项教学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 从而保证教学工作运行稳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 | 吴江, 施存程. 以有效教学理念指导系级教学管理的思考[J]. 谈与写, 2010(7): 86–87. |
[2] | 李创第, 周德俭, 叶雁冰. 论土木工程专业校企深度合作[J]. 高等建筑教育, 2012(4): 118–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