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社会对从事工程项目或工程技术开发的技术人员需求量越来越大,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也逐渐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1]。2009年后的连续几年,国家层面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不断增加,并开始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原有的学术研究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已经无法满足规模日益壮大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需求。因此,有必要不断优化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现有的培养体系无法满足培养大规模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实践的要求[2]。企业和行业参与高校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是保证其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以下简称“哈工大深研院”)自2002年建院起,在不摒弃传统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哈工大深研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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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研究均以哈工大深研院的实践探索经验为依托来展开。
一、 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影响因素教育学基本理论告诉我们,教学的三大基本要素分别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学过程,由这三大要素也可以衍生出相关培养质量影响因素。为进一步明确各质量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等情况,哈工大深研院对全院130名硕导开展了相关问卷调查。问卷共列举“合作企业”“研究课题”“学校导师”“企业副导师”等10项可能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质量影响因素,要求导师选出自己认为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并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影响因素积10分,第二的积9分,以此类推,最终进行影响因素排名。通过统计,最终的排名积分相加,综合积分由大到小依次为:研究课题、合作企业、学生个人、企业副导师、学校导师、评价标准、培养年限、行政管理政策、社会认可度、其他原因。
研究课题作为排名第一的影响因素,由合作企业、企业副导师、学校导师和学生共同决定,受论文评价标准的制约,最终通过学位论文的质量反映学生的培养质量。其他影响因素分别对这几项主要因素产生影响。对以上质量影响因素进行有效干预,从源头着手,将直接提高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
二、 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利用已发现的科学原理服务于社会实践,从事与具体的社会生产劳动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培养能够为社会创造直接的经济利益和物质财富的高级复合型人才[4]。学位论文的质量评价体系,应能够反映学生个人总体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实现情况。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等原则[5]。基于以上对质量影响因素的分析,结合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现状,笔者认为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还存在以下问题:
1.评价指标单一,科学性不足
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评价,是一个科学行为,需要秉持科学精神,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
2011年9月,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第11号文件,发布了《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及附件《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笔者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对C9联盟的其他高校和部分学科排名靠前的学校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结果如下:在这些国内知名院校中,一部分学校已经开始实施或预备实施教指委发布的《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试行)》。没有开始实施的院校,有些是由于本身就是参与标准制定的院校,已经具备了非常完善的更适合自己院校特点的评价系统;有些则是有地方标准可以参考(如上海市和湖南省的地方标准),故没有采用国家标准。各高校对于不同“标准”的具体操作水准,也还处于导师及答辩委员会自行把关的层次上,标准并不完全统一。而且对应用研究型硕士是否完全参照此标准执行,还存在一定的异议。
哈工大深研院在全院范围内向教师广泛征求意见,向所有硕士导师发放相关问卷。教师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认为非常有必要对硕士学位论文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二是认为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三是担心“学术矮化”的问题。
教指委发布的《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试行)》这一指标体系,主要由国内几所著名高校提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价值。但缺乏一定的实践性,仅对五种论文形式进行了限定并提出了要求,未能细化到与行业挂钩的内容,也未得到企业、用人单位等的认可。对产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评价,显得单薄和不足。
2.评价方单一,全面性和系统性欠缺
目前对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价,无论是学生答辩前的学位论文评阅,答辩中的答辩委员会组成,还是答辩后由各级各类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质量复查,一般都是采用培养学校自评和其他院校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本没有实际用人单位和企业的参与,评价者基本为各高校硕士生导师,评价方比较单一,缺乏全面性。而各高校硕士生导师队伍整体较为年轻,40岁以下青年教师超过30%[6]。同时,在高校教师“博士化率”的指挥棒作用下,各高校都将“博士毕业”作为教师招聘的首要条件,导致青年教师基本都是直接来源于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研究生。以哈工大深研院为例,全院130名硕导中,在从事教师工作之前,完全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62人(约占47.69%),有小于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26人(约占20.00%),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42人(约占32.31%)。绝大部分青年教师都是在传统工程教育的模式下成长起来,接触实际项目课题的机会非常少,相对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因此,无论是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还是评价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主要导师队伍的能力都比较有限。
各培养单位已普遍认识到,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离不开学校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因此,“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运而生。学位论文单纯依靠学校自身进行的评价,以及学校之间的互评,已不再满足日益发展的需要,亟待引入企业作为评价的第三方,参与培养和评价的全过程,以不断提高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而提高人才的整体培养水平。
此外,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系统性,要求注重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包括培养方案的制定、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最后的学位论文答辩等各环节。目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价,多半还是以教师评阅论文为基础,并未参考其课程培养情况及开题、中期情况等。总体来说指标体系还是显得比较单一,对学位论文所反映的学生专业基础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资质管理能力等均未进行评价。仅做到了“就论文评论文”,未做到以小观大,从学生学位论文情况来评价学生个体的整体培养质量。
3.动态性不够
质量评价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社会各界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完善的,各行各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产生变化,因此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体系也应有一个不断发展深化的过程。只有依靠多方面协同配合,紧跟企业科技发展和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不断修订更新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才能最终不断优化评价体系,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给予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的评价。而最后的评价体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需要高校和企业相互配合,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完善。
三、 三方共建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质量评价应不同,其中应用研究型研究生的质量评价主要基于专业基础评价、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评价和资质管理能力评价三个层面[7]。因此,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判,不仅需要通过本校,还包括其他院校和社会用人单位三方的评价。三方共建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指本校、其他院校及社会用人单位三方共同协作,建立和完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一个内外部评价体系,给予校企合作培养的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加社会认可度。只有不断提高人才的社会认可度,才能不断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才能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充分调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对整个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价,使其进入良性循环,充分保障其培养质量。
(一) 三方协作共建学位论文评价标准,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对其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价,同样也离不开企业的参与。从答辩前的论文评阅,到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再到学位授予后各级各类管理部门评价学位论文总体质量等,都应有企业的参与。特别是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的制定,应从企业的生产实际出发,考虑企业实际生产对人才素质的需求,从实践和需求出发来制定标准。在参照教指委发布的《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三方共同对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价,避免“学术同化”或“学术矮化”的现象,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二) 三方协作加强过程管理,增强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三方协作开展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评价体系,应不仅关注最后的学位论文评价,更要从学位论文过程的开始加强管理和评价。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学生的基本知识架构,为其后续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打下坚实基础。因此, 课程的设置应由学校方(包括本校及其他高校)和企业方共同参与和评价。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和中期报告更应邀请企业参加,以确定其学位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前景、研究过程中是否出现偏离等情况,增强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三) 三方协作不断优化、完善评价体系,增强评价体系的动态性既然质量评价是一个动态的、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有社会企业方参与的三方协作共建更能体现科技发展在企业实际应用的最新进展情况,其评价结果才更加真实合理,才能有效避免学校“象牙塔”内闭门造车的情况。此外,评价体系和指标还应根据企业科技应用的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和优化,不断增强评价体系的动态性。
四、 三方共建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针对上述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质量影响因素,提出三方共建应用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有学者认为,目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存在明显功利化的趋势,“质量保障主要指向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显性表现,而对学生未来的发展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8]为不断优化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提高其培养质量,需要从整个管理机制着手,通过三方共建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管理过程中的决策、执行、反馈和监督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概念。
(一) 深化校企合作,保障导师素质和课题水平为保证学生能够拿到适合进行应用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的课题,并得到企业副导师有效的技术指导,必须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协同开展深度合作,从课程设置开始,共同研究、设计、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从而提高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此外,对合作企业和企业副导师的资质应进行更严格和全面的要求。在对企业资质的要求上,需要导师和学校考察公司的规模以及公司是否具有研发部门和研发项目、是否具有指导能力的技术人员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保障合作各方的权益。对企业副导师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也要提出要求,应特别强调企业副导师从事研发工作经历的要求,而不应仅仅在职称、学历上提出条件限制。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改变原来单个学生与单个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做法,采取直接由学校出面与资金实力雄厚、研发实力强的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批量派遣学生参与校企合作培养。同时以协议形式规定合作三方的权益,学校保证企业对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企业保障学生的个人权益,并保证企业副导师的资质和课题水准等。
(二) 加强校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无论哪所高校,在培养应用型研究生时,可供利用的有效企业资源都是有限的。各高校应加强校际合作,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企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利用企业资源,实现校企合作培养、评价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目标,提高培养质量。特别是可以借用行业龙头企业和相关高校的“订单式”培养资源,制定本行业的学位论文评价指标,然后在校际间推广使用。通过校企合作,学校可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和行业的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也能更好地宣传企业和高校,为企业和高校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实现三方共赢。
(三) 三方共建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长效反馈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概念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价和反馈不应止步于学位论文,更应关注研究生毕业后的后续结果,即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情况。而对这些后续结果的评价,更有赖于用人单位(即企业)的参与。建立健全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长效反馈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概念,不仅可以及时反馈人才培养的后续结果,促使培养方不断完善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也能提高学生个人的社会归属感,增强其个人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五、 结语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招收和培养符合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需求,而不断提高其培养质量则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通过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三方协作共建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培养出更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是一个需要全体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乃至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1] | 丁雪梅, 甄良, 宋平, 等. 实施分类培养构建应用型人才质量保证体系[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2010 (2) : 1–4. |
[2] | 彭晓霞, 郭红, 马齐爽, 等. 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2013 (2) : 32–36. |
[3] | 研究生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课题组. 开创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研究生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报告[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 |
[4] | 季诚钧. 应用型人才及其分类培养的探讨[J]. 中国大学教学 , 2006 (6) : 57–59. |
[5] | 李道志, 余绍军, 符瑛.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指标及其内涵[J]. 吉首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0 (4) : 122–125. |
[6] | 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普通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200/201201/129587.html |
[7] | 甄良, 康君, 英爽. 建构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2013 (1) : 14–18. |
[8] | 廖湘阳. 重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价值理念[J]. 中国高等教育 , 2012 (7) : 2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