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了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为一级学科的评定,表明以传统的建筑工程类型为主体设置的“建筑学”一级学科难以覆盖“三个学科”的建设内容和教育体系,也无法适应现代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1]。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学科在基础课程设置上具有共性,在本科阶段,升格后的学科能为学生打下宽广而坚实的基础,因此,进行“通才教育”显得更为重要[2]。
近年来,为适应人才培养“通专融合”的需要,中国高校推行了“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模式改革,即先按照学科类别填报高考志愿,进入高校并经过一段时间的通识教育后,再依据意愿进行专业分流。该模式首先在国内重点高校试点推行,地方院校也在积极探索之中。
然而,目前实施建筑类专业“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的院校中,专业“冷热不均”的分化问题较为突出。其中,建筑学表现出明显的“热门”专业优势,优质生源集中,而生源的重新配置使“冷门”专业的建设难度加大,学科间发展不平衡加剧。基于此,从思维建构的视角,梳理建筑类专业分流选择面临的影响因素,剖析专业分化的影响机制,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一、“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目标“大类招生、分流培养”作为新的教育改革模式,明晰其目标导向是评判专业分流举措成效的重要依据。
(一)突破专业壁垒,培养复合型人才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科学研究及高等教育的实际需求来看,现代社会需要更多知识面广,调适性强,具有分析、探索、创新能力的人才[3]。而传统大学教育模式使学生过早进入专业学习,导致知识面狭窄、综合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更高要求。“大类招生”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和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二)增加选择理性,激励自主性学习学生在高中阶段基于自身的知识、阅历等,对大学设置的各专业了解有限,较依赖师长亲友的建议,难以把握专业是否适合自身发展。而大类招生使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首要关注知识领域,不局限于具体专业,待学生进入大学并对专业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再进行更为理性的选择。同时,宽口径通识教育广博的知识领域,更有可能契合学生兴趣,加之不少高校在约束条件下推出竞争性专业分流措施,促使学生在“压力+动力”的作用下进行自主学习[4]。
二、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大类招生”概况因生源质量、专业实力、发展预期等原因,相对部属院校而言,“冷热不均”的专业分化对地方院校的专业建设影响冲击更大,故本文重点对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分流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
(一)开设建筑类专业的地方院校人类对生存环境的改造产生了建筑建造活动,也催生了建筑类专业的发展。建筑类专业兼具工程与艺术属性,加之近年来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为相关人才提供了广阔平台,吸引了诸多学生笃志此领域,开设建筑类专业的院校数量也不断增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中开设建筑学专业的达265所,开设城乡规划专业的达205所,开设风景园林专业的达170所,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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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开设建筑类专业的院校数量统计(数据来源:学信网) |
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的专业学习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建筑知识基础,但相较而言,城乡规划与建筑学的课程关联更为紧密,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知识环节更是两个学科的重要交叉领域。而风景园林除涉及工学背景外,与农林学、艺术学也关联紧密。故地方院校中风景园林与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设在不同的二级学院也较为常见。例如:吉林建筑大学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同设在建筑与规划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开设在艺术设计学院;长江大学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同设在城市建设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开设在园艺园林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同设在建筑工程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开设在园林园艺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同设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开设在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另外,目前地方院校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学制多为5年制,而风景园林专业多为4年制,即使这3个专业同设在一个二级学院,也会出现针对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进行“大类招生”的情况,如南华大学。因此,目前进行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大类招生”的地方院校相对较多。
(三)实施建筑类专业“大类招生”的地方院校截至2020年,地方院校中同时开设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的有130所,在此基础上还开设风景园林专业的有64所。其中,实行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大类招生的有16所,开展建筑学、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3个专业大类招生的有7所。另外,也有因学科建设、学制设置等原因,实行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专业大类招生的院校,但数量很少,如浙江树人大学。因此,基于现实背景重点对地方院校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建筑类专业分化问题进行分析。
三、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的分流困境 (一)现有分流模式 1. 分流时间国内实施建筑类专业招生的地方院校,予以专业分流的时间大多集中在前4个学期,即完成1~2年的通识课程后进行。如重庆交通大学建筑类专业实行“2+3”培养模式,学生需进行两年的通识课程培养[5];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类专业实行“1.5+3.5”培养模式, 学生需进行一年半的通识课程培养[6]。目前,采用最多的是“1+4”培养模式,即学生完成第一学年的通识课程培养,在第二学年进入专业学习,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上海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贵州大学、宁夏大学等。
2. 分流标准从地方院校实施的分流标准来看,多采用基于“成绩排序”的“志愿优先,择优选取”竞争性措施,其中,对“成绩”的考评认定也渐由单一的“学业绩点”向“学业绩点+综合表现”过渡。如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中,一年级的通识课程学习成绩占40%、专业基础课程成绩占50%、学习成果(包括竞赛奖励、个人荣誉等)占10%;上海大学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归一化占45%,一年级成绩换算占45%,综合表现占10%。
(二)分流面临的困境 1. 专业分化现象即便院校(包括部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之间的学科实力、就业发展等外部信息相近,专业选择时建筑学仍表现出显著优势,专业分化现象具有明显倾向。从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分流的成效来看,分流成绩以“通识培养期内的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的,专业分流中的成绩分化问题尤为突出。如三峡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长江大学均在完成一个学年的通识课程培养后依据“专业志愿+绩点排名”进行分流,在建筑类专业2018级学生的分流中,三峡大学建筑类专业成绩前35名(共71名)的学生中有9名分到城乡规划专业;桂林理工大学建筑类专业80名学生中只有20人在第一志愿选择了城乡规划专业,且成绩前40名的学生中只有7名选择该专业;长江大学建筑类专业前60名(共123名)的学生中有22名分到了城乡规划专业。
2. 专业分化问题(1) 学风下降
高校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因此,优良学风环境在人才培养中尤为重要。低年级是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的过渡期,也是学风建设的关键期,学生经过一个学年的通识培养后,在适应大学节奏的同时,大都初步养成了自学的态度和习惯,相应的成绩表现也形成明显的层级结构。
高校第一学年的课程以基础通识课为主,学业绩点难以反映学生的专业禀赋。相关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态度与长期的学业表现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故通识培养期的学业成绩反映更多的是学生的学习态度。在以成绩为“择优分流”依据的竞争机制下,当出现“冷热不均”的专业分化时,“被选择”的学生群体汇聚在“冷门”专业,将不可避免地表现为学习态度整体欠佳。而学生自主学习的群体表现即为学风,且“被选择”往往使学生滋生一定程度的挫败感,降低学习积极性。
(2) 学科建设困难加大
生源的重新配置使“冷门”专业班级学风降低,并引发一系列的后续关联问题。其表现为学生学业态度敷衍导致学习效果差,知识技能掌握不足,从而在专业竞赛、就业市场等方面竞争力降低,对教师的授业热情也产生负面影响,大为增加学科建设难度。
四、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分化问题的成因 (一)“六大因素、三大层级”的影响专业分流是一种有限理性的选择行为,对其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梳理是探究问题根由的重要条件。国内已有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专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展开分析,但尚未形成一致性框架。李晨等认为学生所选择的专业不仅仅取决于兴趣,更要受到预期的影响[7];吴勋等采用问卷调查研究方法,面向教师和学生两类利益相关者,对专业分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8]。
通过对专业分流的深入分析,发现专业选择是基于多种信息整合后做出的反馈行为,此间存在思维建构的逻辑链条,即先初步形成“个体判断”再结合“群体判断”进行综合权衡,其可概括为“六大因素、三大层级”的影响,如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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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专业选择的层级影响 |
专业选择前,首要掌握的基础信息是专业“认知意象”,即先对“该专业的主要工作特征是什么?”有一个简要理解,然后判断其是否符合自身的“兴趣偏好”,这属于第一层级“自身禀赋”方面的权衡;接着根据院校实际情形进行不同专业间的“学科实力”对比,并据此判断“发展前景”,即进行第二层级“未来预期”方面的权衡,至此形成基于“自身禀赋”“未来预期”两大方面的个体判断;随后,通过“公众评价”信息、“群体选择”行为等进行第三层级“外界反馈”方面的权衡,即结合“群体判断”(即“个体判断”的群体表现)以协助进行综合决策。
(二)“认知意象”使专业选择产生第一次偏离(1)“认知意象”的基础影响
在建筑类专业的“学科实力”“发展前景”等外部信息较为相近的高校中,初次进行“专业分流”(即尚无显著的“群体选择”行为可以参照,且“公众评价”信息多元,难以产生一致性影响)便出现“冷热不均”的专业分化现象十分常见。这表明,在影响学生专业选择的“三大层级”中,“第一层级”(包括“认知意象”“兴趣偏好”两大因素)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由于大部分学生的“兴趣偏好”导向并不明显,而各专业的“认知意象”存在显著差异,其对专业选择具有基础性的意识倾向影响。
(2) 专业选择的第一次偏离
对建筑类专业而言,建筑学较风景园林、城乡规划表现出更为明显的认知优势,导致专业选择产生第一次偏离。
首先,从学科发展而言,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曾是建筑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后逐步分化出来并于2011年列入一级学科,共同组成人居环境科学的三大支柱,但建筑学因其更为久远且形成了系统的历史脉络而易使学生形成意象偏好。
其次,从专业内容来看,建筑学侧重建筑物空间形体,其具象直观,设计感意象较强;风景园林侧重建筑外部景观环境,注重寓情于景,需要一定的审美素养去理解其空间诠释,艺术感意象较强;城乡规划专业因对象空间尺度相对较大,要素更为综合,特征并不鲜明,难以快速建构简洁有力的认知意象。
第三,建筑学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建筑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诸多著名建筑物、建筑师的案例更是对学生未来发展蓝图的生动注解。建筑是城市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导致一些学生形成“城乡规划是扩大版建筑学”的认知偏差。
因此,建筑学较易形成清晰有力的专业认知意象,学生的专业认知距离感最小,认知意象优势得到不断强化,促使专业选择产生第一次偏离。
(三)“多看效应”强化了选择的第一次偏离前文指出,大类招生拟使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基础学习并对各专业形成一定的理解后,再做志笃何处的专业选择。而建筑类专业的课程体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筑知识是学习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低年级阶段涉及建筑知识环节居多。
如桂林理工大学在建筑类专业通识课程培养期内,涉及建筑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分别为96学时的建筑表现设计基础与96学时的建筑设计初步,涉及城乡规划专业的基础课程为16学时的建筑与城乡规划专业导论;长沙理工大学在建筑类专业通识课程培养期内,涉及建筑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分别为16学时的建筑概论、96学时的建筑设计基础、64学时的建筑力学与112学时的建筑设计1,涉及城乡规划专业的基础课程为16学时的城乡规划概论。
因此,从课程设置上看,专业分流前学生对城乡规划专业的了解机会相对较少,这与大类培养“使学生对各专业有一定了解后降低选择盲目性”的目标有一定的偏离。依据心理学上的“多看效应”,即存在对越熟悉的东西越喜欢的现象,专业分流时便加大了学生选择更为熟悉的建筑学专业的倾向。
(四)“从众心理”促使选择的第二次偏离当“第一层级”的影响产生明显的一致性偏离时,群体行为开始表现出专业选择的“冷热”分化。此时处于“第三层次”中的“群体选择”开始对学生的专业选择行为施加影响,使一部分“摇摆不定”的学生通过采取与群体一致的行为以应对选择压力,即“从众心理”使专业选择产生第二次偏离。
而当专业选择出现偏离后,下届学生在面临专业选择时便有了往届显著的“群体选择”行为参照,“从众心理”的影响开始跨届延续,专业选择的偏离得以再次强化。
五、地方院校建筑类专业分化问题的应对举措 (一)加强“弱势”专业建设与宣介以提升“认知意象”“认知意象”对专业选择的建筑学倾向具有基础性影响,相较而言,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处于专业“认知意象”的弱势地位,改善该局面首先应加强专业建设和宣介力度。
在影响专业选择的“三大层级”中,“第二层级”(“学科实力”“发展前景”)与院校关联更为紧密,其中,“学科实力”对专业选择的影响更为基础,且对比直观,是专业建设成效的核心体现。对专业选择中的“弱势”专业而言,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学科实力”以提升“认知意象”是重要基础,如加强院校间的专业交流以借鉴发展经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强化质量把控等。
另外,信息需要传播,加大对“冷门”专业的宣介力度具有必要性。分流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引导,如通过开展讲座、实践活动、安排导师等形式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学专业[9]。此外,应重视对专业导论课的建设,促使学生在有限的课程学时中激发学生兴趣,进而降低“认知意象”对“冷门”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
(二)延缓分流时间、优化课程体系以降低“多看效应”毋庸置疑,城乡规划专业的学习需要一定的建筑学知识基础,在建筑类课程体系设置中,城规类课程多在学生完成前3个学期的建筑设计基础后介入。而在前3个学期学生就面临了专业分流,这与“学生对专业有一定程度了解后进行意愿分流”的初衷有一定程度的相悖。
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本身具有较大的共通性,就业中专业互跨现象也甚为常见。因此,对今后学习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而言,适当增加城规类课程的学习,增强跨领域知识整合,以加深对建筑在城市空间中的属性理解,对形成成熟设计观、增强社会适应性等都大有裨益,这也符合大类培养中增强人才社会适应性的目标。
大类招生作为一种系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应涉及“招生”“分流”“课程体系”等环节的相应变革。基于目前一些院校的实践经验,建筑类专业可适当延缓分流时间,探索“2+3”培养模式,即进行两个学年的通识培养,既为优化课程体系提供操作空间,也强化了人才培养的“厚基础”目标。另外,在课程体系优化中,城乡规划专业的一些课程环节应适当下沉,并寻求与建筑知识环节的有机融合,在夯实学生专业基础的同时,增强学生对各专业的理解,以降低“多看效应”的负面影响。
(三)完善分流标准以削弱“从众心理”目前,诸多地方院校的专业分流标准较为单一,多依据通识课程培养期内的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进行竞争性分流。而“从众心理”易使成绩优异的同学“扎堆”选择专业,导致“冷热”专业之间的成绩分化和学风分化。故专业分流依据应多元化,探索多角度的分流考评指标,从而针对性地削弱“从众心理”对“成绩分化”影响。
部属院校东南大学建筑类专业分流的举措对此有较好的启示,其采用“个人志愿+高考成绩+地区平衡”的方式进行大类分流,其中“地区平衡”是指按省份分配各专业的分流指标,该举措可以显著降低“从众心理”对专业分流“成绩分化”的负面影响。
六、结语随着“大类招生、分类培养”模式在地方院校的推进,建筑类专业分化问题开始凸显。本文通过对影响学生专业选择的因素进行探析,发现专业选择决策的思维建构表现出一定的层级性,即便在外部信息差别不大时,建筑类专业选择仍会产生“两次一致性偏离”,呈现并强化“冷热不均”的专业分化,不仅加大了“冷门”专业的管理与建设难度,且“成绩分化”现象与大类培养的目标并不契合。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助于建筑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科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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