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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金融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3, 29(6):36-51.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3.05.001

      关键词:农户收入差距再中心化影响函数回归数字金融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摘要 (686)HTML (658)PDF 2.52 M (473)收藏

      摘要:数字金融打破了传统物理网点的局限,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从而直接或间接减缓了农村贫困,然而其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究竟有何具体影响?文章基于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运用再中心化影响函数回归(RIF)方法,从收入结构性角度细化剖析数字金融对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及贡献。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户收入存在显著的减贫增收效应,且能够拉大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从收入结构性分析,数字金融发展能促进经济增长带动非农就业增加,但农户存在教育程度和社会关系网差异,从而导致农户工资性收入差距呈现拉大趋势;数字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约束对农户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限制,但由于存在使用差异,农户内部经营性收入差距拉大;数字金融通过拓宽金融产品和理财的渠道,虽弥补了二重排斥中的工具排斥,但由于农户自我排斥依然存在,导致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拉大;异质性分析表明,在高物质资本、高社会资本或高人力资本农户群体中,数字金融拉大农户内部收入差距的效果更为显著。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应主动关注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扩大农村受教育的人口基数,提高数字金融知识宣传的广度与深度。第二,鼓励引导传统金融机构开发数字信息平台,进行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线上业务渠道。第三,借鉴格莱珉银行等新型业务模式,对数字金融在农村地区发展不完善的业务项目进行补充。文章可为实践部门动态把握数字金融发展状况、加强数字乡村效能、强化农户金融素养、创新金融产品与渠道以促进乡村振兴提供经验参考。

    • 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动态影响研究——基于系统GMM及门槛效应的检验

      2022, 28(3):25-38.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2.04.003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熵权TOPSIS法|系统GMM方法|门槛模型
      摘要 (1604)HTML (3856)PDF 2.02 M (2571)收藏

      摘要: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十四五规划进入全面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正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为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作用及影响,文章首先从理论方面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乡村振兴水平的作用机制,以此为基础开展实证研究,随后运用熵权TOPSIS法测度2011—2018年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乡村振兴水平,测度结果表示我国各省份乡村振兴总体水平提升较慢,就2018年各地区乡村振兴水平而言,中部地区稍高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显著高于西部地区,说明相较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水平偏低,且乡村振兴水平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在此基础上,采用系统GMM方法定量研究数字普惠金融与地区乡村振兴水平之间的作用关系,量化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以及乡村振兴指标不同维度的影响。为验证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之间是否是简单的线性关系,文章运用门槛模型进一步展开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乡村振兴水平有正向促进作用,这一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对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和生态宜居这四个方面的显著正向影响实现;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发展水平两者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前者对后者的影响作用具备双重门槛特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位于第一门槛值(2.916 1)和第二门槛值(5.735 7)之间时,其对乡村振兴水平的影响作用最弱,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跨越第二门槛值时,其对乡村振兴水平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全国有8个省份数字普惠金融跨越第二门槛值,其中有6个为东部沿海省份。由此可见,我国各地区乡村振兴发展不均衡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均衡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应加大各地区普惠金融实施力度,有效提升各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第二,根据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地实施有差别的普惠金融策略,提升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相应体制机制;第四,建立智能化风控体系,构建普惠金融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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