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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研究

      2025, 31(1):79-99.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9.005

      关键词: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数字化绿色化耦合协调度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
      摘要 (17)HTML (18)PDF 2.37 M (13)收藏

      摘要: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数字经济政策是否在促进数字化的同时实现了地区绿色化协同转型?这是一个热点问题。文章在分别构建中国省级层面数字化与绿色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了中国2012—2020年30个省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指数,并对其变动特征及区域差异进行分析。进一步,基于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简称“大数据试验区”)的准自然实验,对数字经济政策是否实现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进行实证检验,并对其内在机制及异质性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现:各省份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均逐年提升,但总体水平不高,且地区差距明显;各省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水平均不断提高,但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仅有北京、广东、上海、江苏等四省市耦合协调度高于0.7,达中度协调及以上水平,另有22个省份耦合协调度不足0.5,未达协调水平。基准回归显示,大数据试验区的设立显著地促进了数字化发展、绿色化发展以及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水平。机制检验表明:(1)大数据试验区通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条渠道促进了省级数字化发展,通过绿色创新促进了绿色化发展。(2)数字化与绿色化存在循环互促机制,体现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的底层逻辑,具体地,“数字化赋能绿色化”是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绿色创新和绿色生产,以及数字创新能力促进绿色创新的积极作用实现的;“绿色化牵引数字化”则是通过绿色创新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的需求牵引效应实现。(3)大数据试验区强化了绿色发展的数字化效应;但未强化数字发展的绿色化效应,原因在于,大数据试验区提高了绿色创新能力,进而刺激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的需求,增强绿色发展对数字化发展的牵引效果;但由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未能推动生产绿色化转型,导致大数据试验区未能强化数字发展对绿色发展的赋能效应。(4)异质性分析表明,在知识吸收能力更强、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更高的地区,大数据试验区建设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的促进作用更明显。

    •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依据与实施路径——来自西部地区九大城市群的经验证据

      2024, 30(5):13-28.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7.005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西部城市群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
      摘要 (604)HTML (470)PDF 3.72 M (393)收藏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作为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抓手,发展新质生产力绝不能出现各地区一哄而上、产业雷同和恶性竞争的局面,相反,需要结合地方自然资源禀赋、地理生态环境、人口教育水平、数字基础设施、创新研发能力等因素探寻比较优势和合适路径。西部地区作为国家安全与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相对滞后,影响着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水平。成渝、呼包鄂榆、北部湾、关中、滇中、兰西、宁夏沿黄、黔中和天山北坡等九大城市群是我国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也是西部地区抢抓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的高地。文章基于2012—2022年中国西部地区城市面板数据,从科技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和数字生产力三个维度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测算西部地区九大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维度指数得分,并运用Dagum基尼系数法、核密度估计法、马尔科夫转移概率矩阵、σ收敛模型和β收敛模型考察了西部地区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时空特征、差异来源、演进规律及收敛机制。研究发现,整体而言西部地区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但总体水平偏低且表现出明显的梯度差异;并且存在着科技生产力水平最高、数字生产力水平次之、绿色生产力水平居末位的结构分解特征。在相对差异方面,西部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总体差异较为显著,其中超变密度和区域间差异是城市群区域差异的主要来源。在绝对差异方面,西部城市群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空间差异具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且存在俱乐部趋同现象和一定程度的马太效应。在收敛特征方面,短期来看西部地区的新质生产力水平差距尚未缩小,但长期来看存在绝对β收敛和条件β收敛趋势,即西部城市群新质生产力水平将在长期收敛到稳态水平。因此,西部地区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既要因地制宜挖掘特色优势,又要统筹合作推进协调发展。

    • 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实践逻辑与规范协同

      2024, 30(2):233-244.DOI: 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3.05.003

      关键词:党内法规一肩挑选举规定规范协同监督规范
      摘要 (351)HTML (677)PDF 1.62 M (751)收藏

      摘要: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与动力引擎。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同为农村核心治理主体,二者关系处理是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变量。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实施依据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契合了当前农村治理衍生关系复杂性对于治理主体利益协调能力、责任服务意识与良好道德品行的客观需求,体现了党对于农村实现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组织安排。厘清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实践逻辑、内在结构与规范协同,有助于从整体架构层面廓清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势能。基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蕴含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进“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实现利益协调治理效果的多重实践逻辑。结合制度文本分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文本表达既有耦合性与交叉性特征,也有“具体—概括”“顺序承接”“并列关联”“严格—兜底”等规范形态。但实践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不畅可能造成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主体的担当能力不足、民意基础薄弱、权力行使失范等问题。秉持立法与立规统筹、中央与地方互动、激励与监督并重原则,着力从领导规定、选举程序、民主决策以及权力监督等层面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协同,有助于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预设功能。具体而言包括:在领导规范层面,完善上级党组织领导村党组织、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其他组织的规范;在选举规范层面,应将民意征集设置为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必要程序,阐明村党支部书记未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救措施;在决策规范层面,明确应经村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并优化农村民主协商的决策程序规范;在监督规范层面,应出台针对村(社)巡察专门规范并完善村务监督补充性规范。

    • 区域协作中制度性集体行动研究——以京津冀区域为例

      2023, 29(2):50-63.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3.02.001

      关键词:制度性集体行动京津冀区域协作机制区域合作
      摘要 (353)HTML (1678)PDF 2.50 M (1151)收藏

      摘要:区域协作是大都市区治理体系中的核心要件,也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区域空间层次的重要体现。为了明确区域协作机制中存在的困境和改进机会,以探索更高效顺畅的区域协作路径,文章从制度性集体行动的视角,探讨了京津冀区域协作中制度性参与者及其诉求,分析了京、津、冀政府各自的关注议题、行动成本,以及不同层级主体参与区域协作的方式,构建了区域协作的制度性集体行动中行动者、协作网络、权力介入、合作风险与交易成本等变量间的互动机理,并分析了当前区域协作中集体行动的主要困境与解决机制。研究指出:区域问题的演化是推动区域治理变革的主要根源,京津冀区域发展差异和核心城区过度聚集问题逐渐加剧,致使区域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政策必要性凸显。区域协作的基本变量来源于区域现实情境,根植于区域长期形成的政治、社会、经济网络,包括:现有制度系统,区域结构与所要解决的区域问题,参与区域合作的行动者诉求及其紧迫性程度,地方组织之间的自发协作互动网络等。中介变量是由基本变量衍生出的协作行动中的过程变量,包括:合作的领域、范围,参与主体构成状况,行动者动机,强制性权力的介入程度等。基本变量与中介变量共同作用于区域协作机制,并对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协作的收益与成效。京津冀区域多元主体目标差异性较强,区域协作的分配风险和行动者背弃风险较高,协作网络和自组织系统不够成熟,这些对当前的区域协作效果形成制约。为了更有效缓解区域协作中的制度性集体行动困境,提升区域协作效率,首先需要全面分析区域协作中制度性集体行动困境所涉及的问题领域、地方协作网络等变量,通过对合作效率和成本的权衡,选择与困境性质相契合的协作机制。其次,积极培育基层协作网络内的多边、双边协作关系,促进灵活、有序、可以自我调适的协商机制的形成,让集体行动者的自利性、自主性得到保障,互惠和信任关系得到发展,从而获取稳定的制度性集体行动动力。最后,还需引导建立区域共有目标体系,尝试通过个体之间的权利让渡、利益妥协来实现区域整体目标。

    • 新时代建设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的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

      2022, 28(3):1-13.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2.04.001

      关键词: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新型区域合作|区域战略协同|国家战略|高质量发展
      摘要 (501)HTML (829)PDF 4.39 M (1602)收藏

      摘要:高质量区域经济格局的构建,并非是若干独立区域战略的简单叠加,而是需要区域战略间的有机串联、高效联动。以强化都市圈、城市群等城市体系间的合作联动为突破,可以进一步放大重大区域战略的溢出效能,带动实现更大范围空间的协同、融合发展。2021年10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打造郑(州)洛(阳)西(安)高质量发展合作带。文章分析的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位于黄河流域,地处河南(豫)、陕西(陕)、山西(晋)三省交界区,囊括郑州都市圈、洛阳都市圈、西安都市圈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示范区四大核心区域,联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与西部大开发两大国家战略,横揽中原城市群和关中平原城市群两大重点区域板块,是新发展阶段下链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完善我国高质量区域经济格局的重要布局。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地域面积20.2万平方公里,2020年区域生产总值5.82万亿元,年末常住人口9 079.4万人,初步形成了三聚核、多支点的空间结构特征和主轴引领、网络对流、交叉组团的总体网络格局。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下的重点建设区域,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具备坚实的社会经济发展基础,有条件建设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第五增长极。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各城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通、资源相似、经济相关,具有合作发展的天然基础和综合优势,其高水平建设是对国家战略的积极响应,是生态保护与环境整治的迫切需要,是新发展格局下区域联动合作的客观必然,是优化国家总体空间格局的内在驱使,也是传承黄河文化文明的历史趋向。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建设应当摒弃若干城市在地理意义上的简单糅合,转而追求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联通、文化文明意义上的全方面深度融合。文章建议,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思维,牢固树立高效率合作核心意识,以高水平开放和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共同培育打造其成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高品质合作的示范区和引领区。同时,呼吁争取将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建设上升为黄河流域的第二大国家战略,使其与总体战略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支点和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的理论逻辑与路径探索——基于功能主义理论的视角

      2021, 27(2):44-54.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0.10.005

      关键词:成渝经济圈协同发展经济协同社会协同一体化发展功能主义
      摘要 (793)HTML (4275)PDF 1.59 M (2594)收藏

      摘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关键在于推动成渝地区协同发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形成高质量增长极。基于充实区域协同发展理论支撑的初衷,文章通过文献梳理引入功能主义系列理论,并运用其中的经典学说阐释成渝经济圈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路径策略。研究表明:成渝经济圈建设应当以经济协同和社会协同为目标,依托扩展原理启动原始动力,充分发挥功能性、诱发性和养成性外溢的持续动能,注重调动政府、关键人士、大型公司和协同发展机构的参与积极性,构建结构化系统化的区域协同发展组织架构。结合实际建议:成渝经济圈全方位高标准协同发展,需要经历拆除壁垒、畅通联系、形成联盟、区域认同、协同深化五个演进阶段,充分发掘协同发展动力,尽量维持区域利益均衡,统筹推动政策、经济、社会、法治四大领域协调联动。文章借助功能主义系列理论对成渝经济圈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对于丰富国内区域协同发展理论、指导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 城市化、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协调性研究——基于沪渝数据的比较

      2021, 27(6):59-72.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1.06.003

      关键词:城市化分配公平经济效率指标体系协调性
      摘要 (340)HTML (1373)PDF 2.28 M (849)收藏

      摘要: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正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城市化带来经济增长与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文章通过因子分析法构建城市化指数、分配公平指数与经济效率指数,基于VAR模型和隶属函数模型构造城市化、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协调度模型,以沪、渝数据为例比较分析两地城市化、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协调性,得到结论为:1997—2017年沪、渝两地城市化指数、经济效率指数总体呈上升发展趋势,但是上海分配公平指数呈现先降后升的大V型,而重庆分配公平指数呈线性下降趋势。沪、渝两地城市化、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两两系统或三系统之间总体处于协调或基本协调状态,但上海的城市化与分配公平协调度、城市化与经济效率协调度以及三系统协调度都要高于重庆。沪、渝两地城市化、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各系统间协调度的波动趋势较为一致,上海三系统协调度的波动主要受经济效率指数的影响,而重庆三系统协调度的波动主要受分配公平指数的影响。根据研究结论得到相关政策启示。

    •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差异与区域政策协同机制的构建

      2020, 26(4):27-37.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0.05.005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差异协同治理政策量化分析
      摘要 (628)HTML (1306)PDF 1.65 M (1239)收藏

      摘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涉及上中下游多地区利益,任意一方的独立作为无法解决问题,开展协同治理是必由之路。追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协同效应有必要梳理府际之间存在的政策差异。文章运用政策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方法进行中央政府和长江流域地方政府关于发文时间、发文单位、政策工具的对比分析,总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关于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差异,进而探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状况及进一步的政策供给。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央地总体差异较小,地方政府之间在重视程度、响应速度及政策工具组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政策差异与中央政府的立场、各地的资源禀赋、地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等因素有关,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因此,政策制定者既要基于具体情境制定差异化的策略和措施,又要通过区域政策协同机制的构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治理。

    • 随机价格条件下零售商风险厌恶的应急数量弹性契约研究

      2019, 25(4):101-112.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18.10.004

      关键词:随机价格风险厌恶数量弹性契约条件风险价值供应链协调
      摘要 (707)HTML (919)PDF 1.22 M (865)收藏

      摘要:文章以风险厌恶的零售商和风险中性的供应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考虑突发事件造成市场需求大幅减小、市场价格随需求波动,对原有的利润-CVaR风险度量准则加以改进,构建市场价格随机条件下零售商风险厌恶的数量弹性契约模型,求解供应链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最优订货及定价策略,同时运用数值模拟分析了风险厌恶程度及需求函数波动程度对供应链最优决策及供应链成员收益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价格随机与零售商风险厌恶情形下,采用数量弹性契约能够使供应链实现供应链协调,并使供应链最优决策对零售商风险厌恶程度及需求的波动程度具有较强的鲁棒性。

    • 论生态文明建设中刑法与环境法的协调

      2016, 22(3):136-141.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6.03.018

      关键词:生态文明刑法环境法部门法协调环境刑事立法环境刑事司法
      摘要 (1025)HTML (487)PDF 1.07 M (1016)收藏

      摘要: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对包括刑法与环境法在内的现代法治手段具有内在需求。分析表明,中国刑事司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贡献率较为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刑法与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两者协调性较差的原因有:(1)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在一定时期呈现出价值分离的状态;(2)生态法益没有成为环境犯罪判定的核心指标;(3)环境执法的难点问题并没有转化为环境司法的重点。提升现阶段中国刑法与环境法协调性的主要进路有:(1)实现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的紧密结合;(2)逐步实现刑事立法的生态化,促进生态法益的刑事保护;(3)加强环境刑事司法过程中生态法益的识别与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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