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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铁路与城市环境污染——基于中国285个城市面板数据的分析

      2023, 29(1):24-37.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2.09.001

      关键词:高速铁路环境污染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空间二段最小二乘法
      摘要 (1318)HTML (1036)PDF 1.74 M (1031)收藏

      摘要:在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环境污染一直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相比中国城市内部交通污染物带来严重的城市病问题,以电力驱动的高速铁路列车是最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之一。文章通过构建新的高铁与环境污染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广义空间二段最小二乘法及2010—2018年全国285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不仅系统地分析了高铁是否对空气污染、单位GDP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及单位GDP工业废水排放量产生重大影响,还分析了这种影响发生的传导机制。实证结果显示:我国城市环境污染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意味着环境污染治理要遵循区域联防联控的策略;高铁对环境污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相对于没有高铁的城市,高铁连通城市PM2.5年均浓度、单位GDP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及单位GDP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降低1.5%、11.4%和12%;东部和西部地区高铁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显著,非中心城市高铁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大于中心城市,表明高铁网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市生态效率不平衡,有助于环境协调发展;高铁通过显著提高中国城市全要素生产率,进而抑制环境污染。文章的研究为实现高铁发展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提供了理论借鉴,为建设和发展高铁经济提供了以下政策参考:中国高铁是改变城市空间地理格局的重要基础设施,环境污染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因此从城市的空间地理视角思考环境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策略,特别是考虑在学术探讨和政策实践中均较少讨论的高铁网络布局对环境污染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高铁开通对抑制城市环境污染的作用具有异质性,进一步在中西部地区和非中心城市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际运输网络现代化和效率提升,不仅有助于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 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2023, 29(5):70-84.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1.12.002

      关键词: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环境污染区域差异中介效应
      摘要 (937)HTML (680)PDF 1.85 M (717)收藏

      摘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普遍而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保证我国经济增速的同时降低环境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核心目标之一,而加强技术创新是降低环境污染的根本路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是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的根本方式。文章将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与环境污染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尝试从定量的角度研究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文章借助中国2004—2017年各省份(不包括西藏、港澳台)面板数据,构建包含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环境污染的固定效应模型,并提出产业结构升级是技术创新影响环境污染的中介变量,从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对环境污染影响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进行分析验证,实证探究了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同时从全国层面以及区域层面进行比较分析,在验证前文假设成立的基础上,对比不同区域的实证检验结果,尝试从中国区域差异性的角度得到更具针对性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启示。研究结果表明:从直接效应看,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可以显著减少环境污染,作用强度与技术创新水平、产业结构升级水平成反比,且分地区检验结果相同;东中西部地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降低环境污染的作用大小却表现出了明显的区域差异。从间接效应看,技术创新可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降低环境污染,产业结构升级在技术创新降低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充当中介变量。分区域检验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具有完全中介效应,西部地区中介效应占比27.46%,中部地区中介效应不显著。文章的研究结果对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对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环境质量至关重要,政府需要因地制宜施策,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降低环境污染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东部地区在追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同时,应发挥技术创新在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核心作用;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进生产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环境法治与环境污染水平——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的例证分析

      2022, 28(5):32-45.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2.03.004

      关键词:环境立法环境污染环境治理双重差分法产业升级传导机制
      摘要 (246)HTML (995)PDF 2.11 M (703)收藏

      摘要:我国自1973年颁布《关于保护和完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已成为推进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那么,环保法治能降低环境污染水平吗?文章探究了环境法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分析了地方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以长江经济带108个城市为样本,选取2003—2017年市级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环境法治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检验了产业升级是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传导机制,同时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分区域层面的实证检验、动态效应检验验证了文章的研究假设,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地方环境立法显著抑制了环境污染,且通过滞后效应的检验结果也表明地方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意味着地方环境立法的减排效果具有长效机制;对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分区域的检验结果也验证了环境立法抑制环境污染的结论,与长江经济带全样本检验结果一致,表明地方环境立法抑制环境污染的效果较为稳健,且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重新对研究样本进行匹配得到的检验结果也支持了地方环境立法的治污效果;进一步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立法通过产业升级抑制了环境污染水平,即产业升级是地方环境立法影响环境污染的传导机制,意味着通过地方环境立法激励企业创新,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对环境污染产生了抑制作用。因此,文章最后从全面推动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健全地方环境立法体系建设、扩大环保领域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治理污染资金充足、增加环境保护考核标准、防止出现运动式治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环境治理政策建议。文章从市级层面视角分析了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机理,并通过实证进行了一系列检验,通过传导机制检验验证了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丰富了市级层面环境污染的治理效应研究,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治理环境污染提供有益借鉴。

    • 财政分权、经济集聚与环境污染——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0, 26(5):43-53.DOI: 10.11835/j.issn.1008-5831.jg.2019.10.004

      关键词:财政分权经济集聚环境污染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影响机理
      摘要 (510)HTML (1116)PDF 1.64 M (1027)收藏

      摘要: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协调发展已成为热点议题,文章基于我国1997—2016年数据从财政分权、经济集聚的视角出发实证检验了其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机理。结果表明:财政分权、经济集聚对环境污染分别产生负向和正向作用,经济集聚可以促进财政分权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针对地区进行分析,发现经济基础、资源禀赋等差异会导致财政分权、经济集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存在较大差异,财政分权导致东北和东部地区污染加剧、中部和西部地区污染减轻,经济集聚明显有利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不利于东北和中部地区的财政分权减少环境污染。应因地制宜推动财政分权改革和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创新,以提高环境质量。

    •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经济根源

      2016, 22(6):51-61.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6.06.007

      关键词:财政分权环境污染地方政府竞争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群体性事件
      摘要 (899)HTML (617)PDF 1.75 M (929)收藏

      摘要: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紧密结合是中国式财政分权的核心内涵。文章从中国式财政分权视角对环境污染问题给出解释,探索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及其后果,以此揭示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采用1998-2012年省际面板数据,利用熵值法构造环境污染指标,同时引入财政分权指标、地方政府竞争指标和产业结构、外贸依存度、外商直接投资等控制变量建立计量模型分析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显示,中国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中国式财政分权改革及其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扭曲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加重,并且污染程度会随着分权度的提高和地方政府竞争的加剧进一步恶化;同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在东部和中西部存在显著的区域性差异,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频率也存在区域差异。

    •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启动模式研究

      2015, 21(6):167-176.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5.06.020

      关键词: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启动模式;制度建构
      摘要 (895)HTML (404)PDF 11.77 M (1002)收藏

      摘要: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走出困局迎来了良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污染破坏事故频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纠纷急剧上升,而环境公益诉讼却一直被“原告资格”卡住瓶颈,环境公共利益长期陷入无人、无力、无法申请司法救济的困局。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为环境公益诉讼打开了一扇门,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到底该由谁来启动?何时启动?如何启动?所以该法实施两年多来,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困局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在未来《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应赋予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和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多元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启动模式。

    • 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

      2013, 19(4):133-136.DOI: 10.11835/j.issn.1008-5831.2013.04.020

      关键词:污染环境罪;立法缺失;司法解释
      摘要 (2671)HTML (877)PDF 819.06 K (1463)收藏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增强了刑法在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方面的威慑力。但是,本次修改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例如,《刑法修正案(八)并未给出“严重污染环境”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有害物质”的范围,其量刑设计也沿用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并未结合实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两高”应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本次修改存在的诸多疏漏予以补救,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法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 论我国生态税收制度的构建

      2001, 7(4):31-34.

      关键词:生态税收,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生态税收制度,税制设计
      摘要 (887)HTML (0)PDF 420.58 K (937)收藏

      摘要:生态税收作为一种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手段之一得到许多国家重视和运用 ,并取得良好效果。我国环境资源状况的日益恶化迫切需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税收制度 ,以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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