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两型”视角下,区域发展应如何选择产业,对其经济增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首先从产业“两型”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两个维度构建“两型”视角下产业选择矩阵,并据此将该矩阵划分为四个象限。然后以重庆市38个工业产业为研究对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其“两型”水平和发展能力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将这些产业划分到产业选择矩阵的四个象限。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象限产业的特点对重庆市“两型”视角下产业发展提出相应建议。
摘要:全面考察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必须从相对宏观的整体角度去审视。本研究基于省域空间“三维视角”——城市空间结构功能、产业结构空间和资源要素空间配置三个视角,以重庆市为例,发现重庆市资源城市多分布在一小时经济圈周边和渝东北翼地区,经济总量过多集中于发达都市城市圈,要素资源空间配置也反映出向发达地区集中的态势。这反映出资源型地区经济欠发达和要素投入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基于省域空间视角提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路径设计,并给出政策建议。
摘要:文章以区域协调增长为背景,探讨政府财政支出的均衡作用路径,在包含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区域模型中,讨论了财政支出边际贡献率和区域财政支出结构对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差异变动的影响,并模拟计算发达地区的最优财政支出规模,超过最优支出规模,将有必要实施横向转移支付,缩小区域差距,并分析其政策含义。
摘要:基于保护受害人和促进核工业发展的考虑,豁免供应商对第三方的核损害赔偿责任成为国际惯例。但在实践中,责任豁免的范围被扩大到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核事故对营运人的损害。笔者认为,供应商核损害赔偿责任的绝对豁免不仅造成供应商与营运人权利义务的绝对失衡,有违公平公正,而且不利于敦促供应商加强质量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核事故的发生。文章进而对供应商核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从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的重构,建议明确规定供应商对因其原因造成核事故引起的核设施本身及营运人其他现场财产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细化责任的实现途径。同时,借鉴
摘要:核能安全保障是能源法研究的重点与热点问题之一。目前中国核能安全立法虽然初具规模,但既存在可操作性欠缺、法律责任规定强度过轻、核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完备等微观制度上的问题,又存在核能安全基本法缺位、单项支撑法律缺失、配套实施细则缺乏等宏观体系上的缺陷,无法有效满足核能安全保障工作的现实需要。为解决此问题,在微观层面应致力于完善覆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各方面且内容切实可操作的核能安全保障法律制度;在宏观层面应致力于构建以《原子能法》统领,以《核物料法》《核设施法》《核应急法》《核损害赔偿法》等单项法律
摘要:随着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显得日益重要。在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框架下,建立健全国内核事故损害责任制度,将有利于保护公众的利益,促进核工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核事故损害民事责任制度须遵循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唯一责任或责任集中、责任限制、强制性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单一管辖法院管辖、国家介入、不歧视等基本原则。中国现行核事故损害责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即原子能法和核事故损害赔偿法阙如、国务院《批复》无法有效适应现实需要。中国应该考虑到发生核事故与核事故损害赔偿的可能性,尽早作出相应
摘要: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为中国快速发展的核电事业敲响警钟,完善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将为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目前中国大陆已有的核损害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性不强,效力等级较低,且规定十分原则,缺乏程序性规范。通过对比中国与其他有核国家的核损害赔偿制度,结合中国核能事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建立唯一责任下的多级赔偿机制,将环境受到的损害明确列入损害赔偿范围,同时通过建立核事故损害即时赔偿机制及完善常态化民事赔偿机制以构建中国大陆地区较为完善的核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摘要: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并且信息不对称可能严重损害整个供应链的利益。文章通过比较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两种情况下线性契约的设计,分析供应商的绝对风险规避度、产出方差、成本系数、能力水平和市场繁荣程度等因素对核心企业的影响。模型分析表明,由于核心企业收益与代理成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获取最优收益以及减少代理成本层面上,供应商的绝对风险规避度、产出方差和供应商的成本系数越小,供应商能力水平和市场繁荣程度越好,核心企业收益和付出的代理成本就越趋于最优。
摘要:个人所得税制累进度的大小反映了其公平分配的程度。国内外研究文献将影响个人所得税制累进度的因素分解为税率结构、宽免额、扣除项目、减免税和偷逃税五个因素。在借鉴Kakwani相对集中曲线和Pfhler个人所得税制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影响个人所得税制累进度的五因素分解模型,并以该模型结论为依据提出提高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累进度促进公平分配的基本思路。
摘要:近年来出现了不少用博弈论作为理论工具研究群体决策信息集结问题的文献,这些博弈论文献通过对群体决策过程中群体成员的动机与理性行为进行分析,给出了一些与人们的直觉完全相反的重要结论。文章从决策信息的获取、审议过程中信息的披露、透明性的影响与最优决策规则四个方面对此领域的研究进展进行了系统评述。将基于博弈论的群体决策信息集结研究与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心理学领域对群体决策的传统主流研究进行了比较,分析了博弈论作为理论工具研究群体决策信息集结问题的优势,最后指出了现有研究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摘要:随着旅游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把握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最新进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文章在对1990-2010年共20年以来主要的国外相关学术文献详细回顾基础上,将旅游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归纳为以下三种:旅游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旅游业发展不能促进经济增长;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特定条件。并由此归纳出该问题研究的新进展和对后续研究的启示。
摘要:文章利用浙江和重庆两地351家样本家族企业的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家族企业网络位置、家族承诺、组织学习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第一,家族企业网络位置(网络中心度、网络密度)对组织学习、企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组织学习在网络位置与企业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第二,家族承诺在网络中心度与组织学习、企业绩效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但在网络密度与组织学习、企业绩效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
摘要:在回顾国内外跨国经营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虽然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市场主要分布在海外,但人才本地化程度相对较低,原材料供应主要依靠国内,企业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国内的母公司,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遵从母制,同时母公司主要扮演知识输出者的角色。为此,中国“走出去”企业应尽快从母国取向型转变为世界取向型。
摘要:通过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进度的风险识别,将主要影响因素分为硬、软指标并建立风险指标体系。采用模糊逻辑与概率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计算和评价;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将风险指标体系中的各数据进行自动赋权并降维,使概率分析与模糊逻辑法的评价简单易行;最后经过实际案例检验,证实该方法可行并具有现实意义。
摘要:新创企业由于存在“新创立劣势”很难获得竞争优势,针对新创企业特点,通过理论分析和典型案例分析,认为知识、能力和战略是影响新创企业竞争优势的三个关键因素。新创企业需要沿着知识管理→能力演化→战略竞争的路径,内外兼修,动静结合。通过对市场知识和产品知识的吸收整合、转化应用、创造更新,积累大量经验;将这些知识演化为企业能力,并不断提升;在竞争过程中将无形的能力微观化为具体层面的动态竞争战略行动,从而对企业竞争优势产生直接的促进作用。
摘要:文章以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2011年1月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与科研机构学科竞争力评价报告》,以及中心多年来在评价过程中所积累的珍贵数据,对中国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进行了量化比较分析。中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的科研奖励制度、办学理念、教育模式、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科研产出质量与数量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性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
摘要:在构建中国高校科研创新力指标体系基础上,对中国735所本科院校进行了评价研究。着重从“平台”、“地区”和“类型”三个方面对这些高校进行了整体上的分层分析。结果表明中国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这三个方面都呈现分布不均匀的情况,分层现象非常明显。基于这些分析,笔者给出了中国高校发展的一些建议。
摘要:近年来,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定量化评价引起太多的关注和思考,其中,既有合理的反思与批判,也不乏无端的非议与指责。文章对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和解析,认为数量与质量相辅相成,构成了科研成果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质量的评价必须要以一定的数量为基础;质量的提升源自于数量的积累;数量和质量并不冲突,二者融合于定量化评价之中;定量化评价方法本身没有问题,只是利益因素诱导出对该方法的误用和滥用,才导致了一系列的极端行为和失范现象。笔者呼吁能够辩证地看待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能够客观地评论定量化评价方法
摘要:《环境保护法》和各单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以及《侵权责任法》均未涉及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法性要件”的要还是不要的问题,我们不能籍此认为其符合“行为违法性要件不要说”。基于“构成要件”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较好适应法律人的“构成要件思维”,运用它来解释原国家环保局的“行政解释”,我们发现所谓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法性要件”的不要,指的是不需要违反具有公法性质的“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不是指环境侵权行为是一种绝对的合法行为,而是指该行为是一种“合公法”的行为。对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法性要件”的要还
摘要:民俗习惯作为人们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民间规则,具有其深厚的生存土壤。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有利于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司法适用的民俗习惯必须是善良风俗,其有效运作的范围主要是诉讼调解过程。应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法律方法,从制定法中为其寻找可能的空间,重视案例指导制度对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参考作用。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制度瓶颈,要真正发挥民俗习惯在司法中的价值,需要理论上的突破和制度上的创新。
摘要:保持司法的人民性要求司法裁判吸纳民意,而司法裁判吸纳民意需要相应的程序机制。陪审制度的本旨在于掖助司法裁判对民意的关照。然而,中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已远离了陪审的本意,沉沦于三方诉讼构造,无能于有效传达民意。只有本诸陪审之本旨,解构现行陪审制度,实现人民陪审员的解放、司法裁判权的释放和人民陪审员选任权的下放,从而转换诉讼构造,才能形成司法裁判吸纳民意的程序机制。
摘要:作为中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在具体实施中,并没有对其与其他权力在行使主体方面予以角色分离。权力行使主体的角色混同产生了消极后果,并导致人们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运作方式的批评与质疑。未来检察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部门应当独立设置,由其单独行使法律监督权力。法律监督主体的独立化有正当性基础,其实现需要做到三个“相对分离”。
摘要:合理冒险行为是俄罗斯刑法中一项独具特色的规定。作为排除犯罪性的情形,合理冒险行为不同于紧急避险,也与正当业务行为相区别。该规定体现出宽容冒险行为、保护善意动机的独特性。对中国刑法的启示在于:目前需要谨慎建立风险刑法范式,同时应考虑将犯罪动机等酌定情节法定化。
摘要: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哲学必须在经济实践中取得和扩大话语权,才能有为有位。经济哲学是哲学争取与扩大话语权的学术平台。中国经济哲学界近十年放眼世界现代化全局,立足中国经济建设实际,通过货币哲学、资本哲学、财富哲学的研究,取得了把握经济实践架构整体性突破的成绩。货币哲学是把握经济实践架构的逻辑起点;资本哲学揭示了现代化的直接动力机制;财富哲学平台彰显着现代化经济的全景图像。
摘要:管理的终结不是指不再需要管理,而是指非人性化的、机械的层级制为新型的组织体系所替代。层级制现实的困境和内在价值的冲突,使得管理的终结成为可能。然而,扁平化、网络型等替代型组织并非完全为现实情境所适应,仅仅处于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使得管理的终结难以转变为现实。纵观中国管理界,层级制仍然是主要的组织模式。通过对管理终结的探讨,认为合作制组织是以其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而成为“后层级制”的组织形式。
摘要:政治冲突是人类政治生活的基本特征,能否对其做出合理控制和治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政治文明的发展。随着社会和政治现代性运动的不断推进,政治冲突的治理理念也应作出相应转变。治理范式上要:由排斥性斗争向包容性整合转向、由单一性手段向多样性方式转向、由实体性管制向程序性调控转向;治理边界上要:把冲突控制在秩序范围、做规则的制定者和仲裁者。
摘要:从重庆市的经济发展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学科结构的实际出发,分别选取了反映重庆市高等教育学科结构的11个指标和反映重庆市经济发展的9个综合指标,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等方法,定量分析了重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学科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变化的关联度,并构建关系模型。结果表明,重庆市高等教育学科结构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但仍然需要按照与经济发展的契合度进行科学理性的调整,为优化重庆高等教育学科结构提供路径参考。
摘要:政府对高校实行绩效考核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破解难题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正确的价值取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并正确运用考核结果。中国政府对高校实行绩效考核的价值取向应坚持促使高校回归公益属性,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等职责,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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