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范围内存在的食品浪费,严重危及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及环境安全。食品浪费历来在道德上是被反对的,一些国家也出现了制度约束食品浪费的实践。反对食品浪费的法理困境在于,依据所有权理论,权利人有权自由处分其财产,包括食品。事实上,在当前粮食危机、环境资源危机严重的当下,以"自由"处分为表征的浪费行为已经表现为所有权张力的过度释放,背离了资源社会性的要求。不负担任何社会义务的所有权面临着新的变革。反食品浪费立法的核心在于以资源社会性理论作为其法理基础,纠正所有权张力的过度释放,满足财产权社会义务、环境义务的要求。反食品浪费立法需着眼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绿色发展观要求;立法需跳出"节约型反浪费"与"回收性反浪费",构建"循环型反浪费"制度体系;制度内容既包括通过强制性约束反对浪费,又要促进、引导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以《反食品浪费法》作为突破口,推进国家反浪费立法体系的逐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