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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视阈下中国特色刑法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以标识性概念为切入点
投稿时间:2026-05-27  修订日期:2026-06-09
关键词: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特色  话语权  刑法话语体系  标识性概念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建构中国特色刑法话语体系的路径研究”
作者单位邮编
姜敏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401120
刘威*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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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视域下中国特色刑法话语体系,是中国刑法学回应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的重要课题。刑法话语体系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刑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其中,标识性概念作为中国刑法话语体系生成的基本单元,能够凝练中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和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本土经验,为中国刑法学形成具有主体性、原创性、体系性和传播力的话语体系提供支撑。以标识性概念推进中国话语体系建设,既是夯实刑法学理论主体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论要求,也是回应社会转型、新型犯罪治理和国际刑事规则竞争的现实需要。当前,中国刑法学虽已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制度经验,但仍存在既有概念体系对域外刑法知识依赖较强、本土标识性概念供给不足、概念零散存在且未形成体系化集群、外译与传播效能不高等问题,且这些问题制约了中国特色刑法话语体系的自主建构。对此,应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理论方向的前提下,立足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炼标识性概念,从中华优秀历史法律文化中继承和转化标识性概念,围绕核心概念构造标识性概念体系集群,并通过学术性外译、案例化阐释和跨语境传播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由此,标识性概念不仅能够解释中国刑事法治实践,也能够将中国犯罪治理经验转化为可交流的学术命题。如此,中国刑法学才能由知识输入转向概念生产,由零散表达转向体系建构,并最终建构起可交流、可传播、可贡献的中国刑法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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